物爱——“英格兰,你纵有千般的过失,我仍爱你。”
情爱——在文明国家和平时期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全不信教的家庭中出现了一位基督徒,或是一个没文化的家庭中有人表现出成为知识分子的迹象,整个家庭都会与之为敌,其仇恨之深几乎无与伦比。这不单纯是黑暗对光明的那种固有的,客观的仇恨。一个基督教的家庭中若有人成为无神论者,情况未必比这乐观。这种仇恨是对遭遗弃、甚至遭抢劫的反应。某个人或某个东西偷走了“我们的”儿子(或女儿),他原来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现在成了他们一伙的了。谁有权利这样做?他是我们的。变化既然发生,谁知道结局会如何?(以前大家在一起时,是那样地快乐、舒适,谁也不伤害谁!)
爱情——爱情需要帮助,因而也需要加以规范。不顺从上帝,爱情之神不是死亡,就是变成魔鬼。倘若在不顺从上帝时,爱情无一例外地死去,倒也罢了。问题是,他可能会活下去,将两个互相折磨的人无情地拴在一起。双方都因为爱恨交织而遍体鳞伤;都贪婪地想要获取,却坚决拒绝付出;充满嫉妒、猜忌和怨恨;都力争上风,决意要自由,却不允许对方自由;靠“吵架”度日。读一读《安娜·卡列尼娜》,不要以为这类事情只发生在俄国。情侣们惯用的那种夸张——恨不得一口把对方“吞下”——可能近乎事实,令人不寒而栗。
仁爱——如果我们的心需要破碎,如果上帝选择通过爱来让心破碎,那就破碎好了。
我们是为上帝而造,尘世上的人之所以激起我们的爱,只是因为他们在某方面与上帝相似,彰显出上帝的美、仁慈、爱心、智慧或善。我们的问题不在于爱他们太多,而在于不太明白自己究竟爱什么。上帝不是要求我们离弃他们,离弃自己如此熟悉、挚爱的人,去爱一个陌生人。将来等我们见到上帝面时,我们会发现自己早已认识他。我们在尘世上经历一切纯真之爱时,上帝始终参与其中,他给了我们这些经历,维持其存在,每时每刻都在其间运行。在这些经历中,凡是真正的爱,即便在尘世,也都主要来自上帝,而不是来自我们,来自我们也只是因为来自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