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生日。因为男友的关系去参加他组织的聚会,从早上9点到第二天的12点,期间狼人杀玩儿到半夜。
和他并不相熟。只知道每次一起的聚会约饭,他都会装作不经意的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我。我都清楚,男友不清楚,他女朋友不清楚。他太喜欢撩持陌生的女孩,而昨天不幸的我被撩了。男友在厨房做饭,我和他在旁边帮忙,我问了他一个什么问题,他没回答我,只是我两并不尴尬的对视了10s ;狼人杀,把离我较近的椅子上的男生挤掉,自己坐到那个位置上,身体眼神时不时靠近我;把自己的皮带衣服扔到我睡过的床,晚上敲门来找衣服。于是昨晚的梦关于他,他给我表白。写了一封信还有一条不重不轻的短信?
这个故事的重点是,我不反感他,无论是梦里还是现实。就好像隐约感知到的一个道理,人会对明知有危害的事物保持更多的好奇心。不反感他,可能因为自己本也不是那么纯粹的人,其实对于他撩持的是谁或者将是谁也并没有那么关心,而之所以停不下来会去想这些事的原因无疑是寂寞罢了,对于谁的眼神施舍都感激涕零罢了。
不想被谁喜欢,只想做个迷人的混蛋。性格好像真的比其他重要。遇到的坏男孩多,无疑他们都很会撩,一个吻会让人七荤八素欲罢不能。因为在一起的时间短,不会涉及到更深层次东西,所以也并谈不上讨厌。
男友对我很好,尽管他的性格和我有太多冲突,尽管我从心底害怕和他变的一样。我们在一起是互相的习惯,没有互相喜爱,也更谈不上谁亏谁赢。目前不打算分开,要忙的事情多,感情问题不想去触碰。不想真的动心对任何人。于我,习惯可以让我受伤,被撩持而不得也可以,独动心不可以。动心是件摧毁力巨大的事情,而我没有能力负荷他。
有的人出现会像生命的旅途长出了一朵花,驻足欣赏,闻香凝视,不采留下回忆,采了也无伤大雅,绝对的东西越来越少。只要精力足够,热情足够。只是现在我两者都没有。
各自做各自世界的混蛋吧,祝我们活的尽兴,天涯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