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个人文采不够,所以就直接写啦.望各位多多提出宝贵意见~
今天驾驶员科目三考试,同一个考官同一辆车监考:一位女士在我上一批考试,起步三次失败,判定不合格。一位先生起步成功中途熄火,判定不合格。期间貌似还有几个,但是原因我不清楚。
我,第一次起步忘记放下手刹,考官给一次机会重新开始(很感激)。第二次起步很顺利,最后一项红绿灯处调头被挂掉... 原因是我踩了刹车停车(一路3档行驶,因为收到调头指令,需要降低换挡所以我踩了刹车降速,可是踩重了,直接停了下来,但是没熄火)判定不合格。
我承认这是我学艺不精,毕竟教练给过一次改错的机会,所以我便下车准备下次的补考。
后来发现有很多其他驾校第一次被判定不合格的人又一次上车重新考试,所以我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找了考官,结果考官告诉我不行!他说已经给过我机会了,所以不能再考了,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试试,考试不是练车...叭啦叭啦...
看到这可能大家都会说考官做得多,不让我再参加考试是对的,秉公执法!可是大家注意了吗?其他驾校第一次没通过被判定不合格的人去重新开始是可以的!而且,有一个男生停车后右前方的轮胎撞到马路牙上也通过了~ 第一段中我提到的那位女士和男士被判定不合格后也参与了第二次考试并且通过!我挺不理解为什么?
首先,我承认我的确技术不到位,导致判定不合格,我接受,因为毕竟开车不是儿戏,还是要规规矩矩学好每一步。可是为什么一起考试的学员,别人有一次又一次的机会呢?其中第二次考试通过的学员中有很多考试中再次出现不同的问题,但结果都是通过。
每个人考试结束以后都会在考试成绩后方签字,并由考官标注为什么扣分或者不合格(不合格打X)~那么我想知道,一整页30个人都签过名字,那些没考过的又重新考试的人只是把原来划的X勾掉,然后划掉扣分/不及格原因就可以归档了?归档资料前没人核查吗?
我现在很坦然的接受自己没考过的事实,但是我接受不了考官的选择性“歧视”。抛出考试规则,我认为考官应该对学员一视同仁,要么第一次不合格全部后期补考,要么一次不合格都有第二次考试的机会。真正的希望考官能够按照考试规则作出公平的判定!
不过,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情还少吗?突然想到一句话:既然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些不公平的事情,那么也就没有资格去抱怨,学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