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起,语文老师总叫大家去看四大名著,这是考试的需要。
我一听“名著”这两个字就先有了畏惧,总觉得那是很难读懂的书,不是小孩子看的东西,并且觉得太厚了读不完。就拿《红楼梦》来说,小时候也拿起来看过几次,不过是断片儿看,胡乱看,我想大概加起来不会超过三十回的。小孩子没耐心是一个,看不懂是最大的障碍,且又是抱着看看名著长啥样的好奇心去翻翻,并不是冲着兴趣去的,并且还带有学校强制性在,就更烦看名著了,好奇一下就过去了。
读书,每个人读书的机缘不一样。 以前看过央视有个读书节目—“我的一本课外书”。节目里,有些小学生看的竟都是大部头的名著,有个小孩竟看完了《史记》! 读书,就是这样吧,有人七八岁就看完了《红楼梦》,我却是到了二十几岁了才真真正正读进去了《红楼梦》,越读越无法自拔,酷爱脂批。对《红楼梦》的各种抄本有了非常大的兴趣,发誓赚钱了一定要收藏几个本子来研究研究。通过观察别人再联系自己,我发现,每本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个时机缘分在里头。
书是不变的,人却是千变万化的,什么时候该遇着什么书是讲天时地利人和的,其中又由一条叫做“兴趣”的红线牵连着。书拿在手上,你不去读,不感兴趣,不懂,那叫“有缘无分”;手上没有偏又想读的,自然会想方设法弄到手,有了兴趣,读得懂了,有了心得、见解,跟这本书有了交流了,那就修得“同枕眠”的缘分了,不是么?
对于我读到的书,我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有很多书以前都是知道的,因为大部分人都是名著。一旦被冠以“名著”的书,我就先有了畏惧之情,怕自己浅薄,高攀不起,机缘巧合地读了,并有了兴趣,读进去了,才发现那些披着“名著”金衣裳的书原来不是侯门深院的娇娇女,而是可亲可敬的举案齐眉的贤妻子!于是,便很放心地将她娶来了,夜深了,就在灯下与她说说话,“夫妻”感情一日深一日。
但是我们之间的交流也是有矛盾的,她的话我看不懂,便要琢磨,有时候她说到一处地方,我产生了共鸣便是抱头痛哭;说到好玩的地方,我便笑出了声;说到一处人间的美景,我便想去看看。有时候,竟不忍读完她,即使读完了,把她搁在书架上,只要想她了,便又去翻一翻,把那些我们共同的深刻回忆再细细叙说起。
对于读书的好处,我从不向人推销,因为我知道要有“兴趣”。兴趣,有兴才有趣,兴起是内在需求的鼓动,不是他人轻易催发得动的,若是一时催动了兴致,恐怕那也是不能一以贯之的。 凡是心动则兴起,兴起则趣来,趣来则爱之,自然不忍释卷。
乘兴读书,兴尽灯灭。明朝又精神百倍地去工作,晚上回来,洗个热水澡,将身上的污垢洗去,亮灯,乘兴读书,乘静读书,洗去心灵上的污垢,岂不快哉!
俗事扰扰。人俗所以事俗,事俗所以世俗。在纷纷扰扰的俗事中保持高贵的精神,便能摆脱灰头土脸的俗气,做一个优雅从容纯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