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8年起,汽车年检要求配置反光背心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GB7258”)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第12.15.2条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GB 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
鉴于GB7258 是我国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所以,坊间传闻: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
果真如此么?
实际上,这是GB7258-2017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以合格证日期为准。对于广大在用车和2018年1月1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并没有强制要求。
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执行的标准为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其中并没有提出安全技术检验时应检查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要求。
由此可知,现在的车辆年检,并不用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
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建议,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提前添加这样的汽车安全装置,相当明智。
此外,由于GB21861-2014中的检验技术要求有部分内容是根据GB7258-2012相关规定编写的,为保障GB7258-2017的贯彻实施,有关部门即将启动GB21861-2014的修订工作。如果新的年检标准明确要求检查反光背心,那么,反光背心的国家标准,也需相应跟上。引用GB 20653-2006《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或是一个可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