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卫.葛林姆
Gigi 争夺战
住在圣地亚哥(San Diego)四十二岁的麻醉医师史坦利(Stanley)和三十六岁的小企业主琳达.派金斯(Linda Perkins)的婚姻始于一个不幸的事件。
一九九四年他俩的婚礼前几天,琳达的猫被史坦利的狗攻击致死。
于是这对膝下无子的夫妻就把狗送走,开始寻找一只他们两人可以一起拥有的宠物。两年之后,他们领养了吉吉(Gigi),一只向导犬和灰猎犬的混种狗(pointer-greyhound mix)。
又过了两年,他们离婚了。
这段故事还没结束。
接下来两年,派金斯两人为了争夺宠物抚养权,掀起了美国史上最痛苦且昂贵的法律争战之一。
这场争论始于一九九八年的高等法院,琳达主张她是吉吉的「妈咪」,她拿一张生日卡片给法官当作证据,卡片上写着:
给一位特别的『妈妈』—— 爱你的吉吉。
史坦利则指控说,如果琳达是吉吉的妈妈,那她并不合格,因为她无法提供他所能提供的家庭生活和情绪支持。更糟的是,琳达还有一只猫叫做玛芬(Muffin)。
「吉吉和玛芬没有办法一起玩,也从来没有一起玩过。」
史坦利在法庭上说。他还说这两只动物是「天生的敌人」。
法官在盛怒之下把吉吉的临时监护权判给了史坦利,而琳达可以在周末去探视。
然而这样的安排一点用都没有。四个月之后,所有权的争议还是没有解决,法官要史坦利和琳达去找专家做咨询。
因此他们聘请了一个动物行为专家。就像社工在儿童监护权案件中的角色一样,行为专家分别拜访了史坦利和琳达的家,并以狗的福利事项清单一一检视:谁较常带吉吉去散步?谁给她质量比较好的食物?谁住在比较安全的社区里?
最后,行为学家判定,跟琳达一起住对吉吉来说是最好的安排。于是法官改变了原本的决定,他把狗的监护权改判给了琳达,史坦利周末可以来探视。
但是,就如同许多离婚案件中的儿童一样,吉吉无法适应拆分的监护权。她很紧张,变得很容易受惊。
「她以前不是这样,」史坦利说,「这不是她本来开心的样子。」
公元二〇〇〇年,他和琳达回到法官面前要求把完全监护权判给他们其中一人。这次,琳达的律师用了个锦囊妙计。
这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运用了一个在儿童监护权上很管用的策略:
她录了一段「日常生活」影片。影片中,吉吉在琳达的书桌下睡午觉、在公园里散步、在海滩上嬉戏。
于是,在离婚两年之后,再加上后来付出的十四万六千美金的法律费用,琳达终于拿到这只狗的完全监护权。
猫狗不是法定财产?
到二十世纪中期,猫狗已获得作为财产的地位。然而,公众意见再次远远地走在法律判决之前。人们开始把一路相伴的动物当作是家庭成员,蓬勃发展的宠物工业为他们提供了所有东西,从顶级狗食品到猫咪跳台都有,而且宠物医院的走向也开始趋向于人类医院。因此,当法院开始把猫狗当作象是沙发和车子一般的财产时,饲主会感到十分不以为然。
这不只是人们对宠物的感情投射,猫狗确实无法完全符合财产这个框架。
首先,很明显:它们是活的。它们是如此独特,撇开复制与双胞胎不说,没有两只狗是一样的。而且它们的价值几乎是无可估量。
马和牛基于年纪和用途而具有既定市场价格,但是我的猫贾斯伯——这八年来他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和妻子为了让他从猫打架跟肾脏衰竭中活下来已经花了超过一万美金,此刻我写下这个句子时他就坐在我的膝盖上打呼噜——他价值多少?大约是五十五美元。
贾斯伯可以说是我的毛小孩,但在法律上,他就是台烤面包机。
这在侵权责任法层面是个大问题,侵权责任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着眼点是在于人与人之间的责任。有人伤害你,你决定要告他,你所希望的是法官会判给你一笔钱让你「回复原状」。
如果邻居打破你的玻璃,一百美元可能就够了;如果他杀了你儿子,可能就高达几百万美元。
侵权责任法是文明社会的基础,我们因此可以上法院来解决纷争,而不是在街上射杀彼此。不过,如果我们觉得法院不公平,那么侵权责任法就会失去效用。
如果贾斯伯对我来说价值五万美元,有人杀了他,而法官判给我五十美元,那我还是会有价值四万九千九百五十美元那么多的愤怒。
到了一九六〇年代,法官们开始接收到这个讯息了。一九六四年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有个指标性的案子是,某天早晨菲莉丝.勒波特(Phyllis La Porte)正在做早餐时,有个收垃圾的人来拿走她的垃圾时把她的迷你腊肠狗(miniature dachshund)海蒂(Heidi)绑在前院。
勒波特从窗户看出去,只见那人拿起一个空垃圾桶猛力一掷砸死了海蒂,然后就笑着离开了。
勒波特非常难过,她去找医生看诊,医生形容她失魂落魄、歇斯底里。法院判给了勒波特三千美元的损害赔偿,包括补偿她的「精神损失」——这是首度牵涉到宠物的赔偿获准案件。
虽然勒波特购买那只狗仅花了七十五美元,但法院觉得只赔偿这些钱无法让她回复原状。
「在我们眼前这件案例的情况下,加诸限制于宠物本身具有内在价值的损失,是我们无法接受的原则。」法庭判决写着,
「我们觉得主人对狗的感情是真实且不容质疑的,而恶意毁坏宠物即具备了损害要件,饲主应有权请求赔偿,而不论动物的价值。」
在当时,猫狗的地位虽有进展,但基本上它们在法庭还是被当作一件财产来处理。
棺材里的猫
在那个年代,判给几千美元当然是非常不得了的一件事,而且动物窃盗罪是一直到近年来才立法的,更是难得。不过人们若损失了某几种无生命物件,也可以寻求类似的「非经济损失」。
如果某人进到我家,为了要使我精神崩溃而在我眼前把我曾祖母的结婚礼服或家族相本放火烧了,我可以用勒波特爱狗被杀而得到的同类型损害赔偿提出控告。如今,要求给付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所谓的「意图施加情绪伤害」。
但是,如果因为某人不经意的疏忽过错而造成伤害,我就不能提出控告。
美国各州大多数对所谓疏忽而造成情绪伤害的请求赔偿有严格限制,只限于对近亲造成的伤害,连已订婚的伴侣和最好的朋友都不能算在内。
这就是为什么一九七九年纽约州法院的「科索控告克罗福犬猫医院」官司(Corso vCrawford Dog and Cat Hospital, Inc.)这么令人值得注意的原因。
这件案子牵涉到的不是宠物的死亡,而是死亡之后发生的事。
一九七八年一月下旬,凯.柯索(Kay Corso)把她那只十五岁的贵宾狗带到兽医院做安乐死。她对兽医说希望有个隆重的葬礼,兽医同意会针对其所需做安排。
到了举行典礼当天,有一块墓碑、有墓志铭、还有陪同的送葬者都准备好了,但是柯索打开棺材时发现,
█ 里面躺着一只死猫。
她以遭受心灵创伤而提出控告。虽然这里面牵涉的是疏忽,但法官审判了这宗伤害赔偿,在判决中清楚阐述,宠物再也不仅仅是财产:
本庭现在推翻先前惯例,主张宠物并不只是物品,而是占据了一个介于个人与个人财产之间的特殊位置……
这项决定不能解释为损失传家宝所得的补偿,即便这种损失也会造成巨大的心灵痛苦。传家宝可能是美好感受的来源,却仅仅只是无生命的物品,而无法回应爱与情感。它无法回应人类的激励;它没有头脑来展现情绪,藉此来取得人类的回应。
失去了缅怀宠物石、或宠物树,或失去一本家庭相簿的权利,都不是可以提出控告的事由。
但一只狗就另当别论了。说它不过是一项个人财产,这是对我们人性的全然否定。我无法接受这种事情发生。
接下来的二十年中,法官们表现了接纳,渐渐把猫狗当作人一样看待。但是,这些判决只是间歇性的,几乎无法成为未来的法院得以依循的判例。
进入二十一世纪,法律开始认可猫狗是家庭成员。但是,审判的案件都是关乎「饲主的」损失、「饲主的」苦恼。
宠物监护官司:Grandy是谁的猫?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段期间,饲养宠物的数量如爆炸般成长——离婚率也是。这导致了愈来愈多的法庭官司案件将重点放在宠物监护权上面。而宠物监护权会成为一个议题,最大的原因是猫狗比以往更融入美国家庭了。
夫妻就像争夺小孩那样的争夺猫狗,因为这些宠物俨然已是他们的小孩。
这样的关系是在近几年来才滋长的。虽然似乎没有人记录这种事情的数据,但是在二〇〇五年洛杉矶时报的一篇文章中,引述了一位法律学者的估计,从一九九〇年以来,宠物监护权官司数量已增加了一百倍。
不像传统监护权之战,你不需要在婚姻状态下才能争执宠物的所有权归属:没有结婚的伴侣、甚至室友,也都提起了监护权诉讼。
最常被引述的一件宠物监护官司发生于一九九七年的维吉尼亚州阿灵顿(Arlington, Virginia),有两个男人一起租下一个公寓,他们决定分道扬镳时,开始争夺一只名叫葛兰第(Grandy)的灰色长毛猫。
他们养了这只猫大约一年。在严谨的财产分析之下,显然Grandy是属于两人中的二十一岁的克伐.葛瑞格利(Kovar Gregory),有个朋友把这只猫给了他,并让他有单独拥有权。
但是另外那一位,三十岁的安德鲁.泽夫科(Andrew Zovko)宣称他才是这只猫的好爸爸。喂养、清洗都是他在做,而葛瑞格利几乎什么都没做,他跟Grandy一起睡,分担他的兽医支出,甚至还教他一些小花招。
当泽夫科搬出去时把猫也一起带走,于是葛瑞格利就控告他偷窃。
当这一对前室友在法庭上互相攻击时,有一位警探将这只猫抓起来,关进收容所里长达三个月。根据收容所员工说,泽夫科去看这只猫多达六十四次,葛瑞格利却只去了两次。这一点显然动摇了法官。
宣判当天,法官下令把猫带到法庭上,把Grandy从纸板提篮里拿出来放在腿上,给了他一个零食吃,他说将以「符合Grandy的最佳利益」做出判决。
接着法官转向这两个人说,「就我看来,Grandy跟泽夫科先生在一起比较好。去吧,带着我的祝福,与猫咪Grandy好好的生活吧。」
除了最佳利益之外,宠物监护权官司还有一些与儿童监护权官司相似的地方。
一九九四年,阿肯色州一位法官,判决一位离婚丈夫应每个月付前妻一百五十美金,支付狗的各项开支。(这种判决已经见怪不怪了,现在它还有个专有名词,叫做宠物赡养费,petimony)。
如何判定宠物的监护权?
争夺家庭猫狗之战成为重大议题,以至于二〇〇七年威斯康辛州立法议员提出一项议案来规范宠物监护官司,二〇〇八年,密西根州的立法议员也提出类似的法律。但这些立法都还是留下一个未解的问题:
猫狗不会为自己发声,法官要如何决定宠物的最佳利益呢?
有一个选项是现在大多已不被采用的,称为叫唤竞赛。
交战中的夫妻在某个特定场所碰面,例如公园,双方各自站在离宠物相同距离的地方叫它,看它会先跑向哪个人(我们已经知道有些狡猾的饲主会在他们手上先用香肠抹一抹)。
有些法官则仿效吉吉那个官司,雇请动物行为学家进行家庭访问。还有一些法官则是计算谁投入最多时间和金钱在动物身上,或者遵照所谓的托托原则(Toto Principle),把宠物放在有小孩的那一方。
这也许是个比较好的方式。
在二〇一〇年一篇法律评论文章中,法律系学生托比.麦克连(Tabby McLain)提出法官们应该充分利用科学的力量。
例如说,如果一对夫妻在争夺他们猫的监护权,法庭可以命令那只猫跟两方饲主各相处一个月,这段时间结束时,兽医去双方家庭访视,在动物身上抽血,并观察它的行为。
太过频繁的梳理毛发是紧张的迹象,可能代表猫在目前的环境里并不愉快。
动物血液中高浓度的催产素跟催乳激素则是相反的表征,因为这两种贺尔蒙都跟信任感和母性情感依附有关。
一九九八年史坦利和琳达.派金斯展开狗儿吉吉争夺战时,成为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San Diego Union-Tribune)的头条新闻。然而这样的官司现在已经非常普遍,几乎不会被特别提起。
但同时,有一件事却即将彻底改变宠物的法律地位。
称呼不一样,待遇大不同?
艾略特.卡兹(Elliot Katz)趴在检查桌上,抱着他那只十一岁的杜宾德国牧羊犬混种(Doberman-German shepherd mix),他的小女儿站在后面啜泣着,他把头贴近狗的耳朵,告诉他不用害怕。
卡兹本人也是个兽医,瘦削、六十出头,留着络腮胡及白色短发,他已经执行过无数次最后这道注射程序。现在,由于他的爱犬患有高侵略性的骨癌,他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
兽医手里拿着针筒走近,卡兹举起狗脚好让医生找到血管。
「没事的,曼科(Manco)」他柔声安慰道,鼻子挨近狗的脖子,「我爱你」
几个月之后,卡兹写下了这段讯息:
对于治疗他的兽医来说,对于给他登记在案的人道组织来说,对于「保护」他的法院和州政府机关来说,曼科是我的「财产」,我是他的「拥有者」。
但是,曼科既不是我的财产,我也不是他的拥有者……
我是领养他的父亲、他的朋友、他的同伴、他的监护人、他的保护者、他的代言人……
那种把曼科当作财产的心态,那种把曼科这类生命当作可买卖之财产的法律,必须要做一个终结。
时候到了,我们的社会及我们的法院,该把动物当作独立个体来看待,他们有自己的需求、想望及权利。
该是时候了,我们要求结束这种误导且滥用的动物拥有权的观念。
这些话语出现在一九九四年《捍卫动物》(In Defense of Animals)这个组织的春季号通讯上。这个组织是卡兹在十一年前创立的。他们要发起一项在其组织史上最重要的运动。
这个组织位于北加州,卡兹当初建立它是为了要向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抗议,该校的研究者没有人道对待其实验动物。不过,即使这个组织再怎么努力运作,卡兹还是觉得他只不过是在问题表面的病征打转而已。
如果能够让大众意识到动物不只是财产,也许大家会对动物好一点;如果能够让大众弃置「拥有者」(owner)而改用「监护人」(guardian)这个字眼,也许大家会重新评估他们跟周遭动物之间的关系;如果他能够将努力重点放在猫狗,也许大众会确实注意到这个问题。
一九九七年,卡兹拜访了马林人道协会(Marin Humane Society)及旧金山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an Francisco SPCA)希望两个组织一起站出来支持他的主张。
两年之后,他联系旧金山动物防治及福利委员会(San Francisco Commission of Animal Control & Welfare)讨论要把「监护人」这个字眼安插到这个城市所有动物相关法规及文件当中,从拴狗的法律规定到各种形式的动物收容所(在那里大家已经改口说「领养」宠物、而不是「购买」)。
委员会同意了,但是监事会却打了回票。
但卡兹并不气馁。大家都知道,他就像只斗牛犬。只要咬住一个议题他就不会松口。接下来几年时间他在《捍卫动物》通讯上写了关于「监护权运动」的文章,鼓励他的支持者去联络当地人道协会,在任何他们必须签署的文件上删去「拥有者」这个字眼。他也收集到几位重要政治人物的高调背书,还有象是彼得.佛克(Peter Falk)和珍.古德(Jane Goodall)等名人。
期间他跟旧金山的动物保护及防治主任卡尔.傅利曼(Carl Friedman)一起上广播节目。每次傅利曼一使用「拥有者」这个字,卡兹就打断他,要求他改口说「监护人」。
下了节目之后在电梯里,傅利曼说「艾略特,我放弃了,你赢了。」
卡兹如此对我说。
二〇〇三年,旧金山将「监护人」这个词汇加入它的市政规范用语中。在那个时候已有其他六个城市这么做了。
虽然卡兹与旧金山动物防治委员会的首次会面没有获致成果,却引起了美国国内媒体大肆的报导。
一千哩外,居住在科罗拉多州博德(Boulder, Colorado)的瑞塔.安德森(Rita Anderson)从朋友那得知这个「监护人」的想法,而联系了市政府。当地报纸表达支持,同市居民马克.贝克福(Marc Beckford)也很赞成,当时他正好研究狗的游戏行为告一段落,短暂休息一阵子。
二〇〇〇年市政府投票获得一面倒的支持,不仅把「监护人」加入所有条例当中,而且提到同伴动物之处都删去「拥有者」这个用词。
为了购买市府核发的犬只登记证,监护人必须提出有效的狂犬病疫苗证明。
某条法律是这么写的。
从我提笔开始写这本书到目前为止,全美已有十九个城市—从圣荷西(St. Jose)到圣路易斯(St. Louis),以及两个郡和罗得岛(Rhode Island)都将「监护人」这个词汇加入动物法中。
有些是把这个词跟「拥有者」并行,有些是完全删掉「拥有者」。卡兹承认,这些改变并没有在法律上真正改变宠物的地位。但是,他希望这些改变能促使法官和政治人物这么做。
「法律应该要认定猫狗并不只是商品」他对我说,「它们并不只是个东西。」
卡兹发起的运动,其冲击也许是他没有料到的。
生物医学研究社群对此非常不安,而于二〇〇四年游说州政府委员会(Council of State Governments)采纳一项议案,禁止未来在州政府层级出现任何「监护人」的字眼(这个词还是可以被市政府层级采用)。
在一份事实文书上,加州生物医学研究协会(California Biomedical Research Association)特别标举出这个议题的显著性:
用词改变不仅仅是语意学而已。
跟「监护人」这个字绑在一起的概念,与「拥有者」的概念有根本上的不同。
如果一个概念被另外一个概念置换,到后来,监护人身份(guardianship)的法律影响层面会触及到那些有动物监护权的人,而且动物会被赋予目前只为人类保留的权利。
这可能会轻易改变动物的地位,所有的动物就法律上来说,会从财产变为人。
但是,这个改变,已然在不可阻挡的进行中了。
资料来源 / 作者:
大卫.葛林姆 thenewsle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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