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不一样之自然篇


世界是一座疯人院,已经很久很久了。

  尼采《查斯图拉如是说》


下个痛快吧。他对老天爷说。老天爷果然听他的,这雨断断续续落了几月,这期间潮湿和泥泞成了这座小城的主旋律。

秋愈加的凉,气温直线奔向冬天的节奏,恍惚般十月已似初冬,仿佛无休止迷离的雨水很快会掺杂进雪花。

他想象,进入冬雪的世界,一夜醒来,大雪纷飞,拥抱一个银白世界。

银白得如处女的身体。纯洁的,细柔的,带了清冽芬芳少女的那种绝妙感受。由此,他是在向往一段冰清玉洁的爱情,他向往的,却始终不曾遇上;而喜欢去想象美好,最后只是虚幻。

他是虚幻的一部分,如果虚幻不是他的全部,可这样定义他,虚幻的现实人。

我要捕捉那个女郎,梦一般她的倩影,然后得到她,他对王海说。

很好。王海回他。

王海与他握手,说,你能做到。

王海让他继续加油,然后离开。

王海走出这所心理疗养院。他确定自个儿没发疯。

王海是正常的人类,穿过橡树街,向八十二路公交车站牌走去。

*

现在他站在我家窗外,声音爬上二楼,罗小影,你看看我啊!

我不看。我想,他只是个疯子。

疯子的声音冲破了我家玻璃窗,闯进我的房间,他想用声音来强暴我,这对我完全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他太低估我,太瞧不起人,我从梳妆台上抓起一把剪刀,用它剪断了声音。

他随之连连地发出惨呼。

我想,我还要用这把大号的深红色剪子剪掉他冲我竖起的东西,那才足够使我解气呢!

咔嚓一声,他的欲望毁灭,咔嚓变成永恒的主旋律。

他跑掉了。

他不会再来,感谢我的深红色剪刀。然后我想对自己唱歌,柔软的内心开启了演唱会模式。

*

罗小影是我追逐的对象。

他说,一直追,直到把她追到手。

这是我的追求。他自言自语地念叨,折回疗养院的宿舍。这里并非是囚禁他的地方,而是心理抚慰的所在地,生活出行皆自由,连逃跑也不会成为问题。

你回来啦。同寝室的李云沈说,我还以为你一去不返,玩了个远走高飞!我还想,有很长的日子见不着你了,或者是永远的告别!没想到这么快你就回来了。

他带出了挖苦的口吻,接着说,罗小影见你了吗?我想想都不可能。你省省心吧,癞蛤蟆吃天鹅肉,绝对没可能。

他恶狠狠地看着李云沈那张圆咚咚的肥猫脸。

你什么都不懂。你不配在那儿讥笑我。他说。

开个玩笑。你别生气啊。李云沈拍拍他肩膀,说,罗小影不是你的菜,由她去好了。我是心疼老兄,何苦呀!

我他妈乐意,他说,你管不着!

他爬到床上去,衣服也不脱,拉了被子就睡。

他感觉疲累,要去梦里补充能量。

一觉到天明。

早上管理员小姐姐来发药,然后说,吃了药,你们可以去活动下。

他瞅瞅窗外,雨仍未停息,均匀地,柔细地飘飞着。

*

撑着紫色的油纸伞出门,在小街的雨滴间穿行,他踌躇,望向罗小影居住的小区方向,该不该再去,不在她楼下,在她小区大门边等,或许可以碰上。然后,对她表白,他执着坚韧不可改变的爱。

她会感动吗?不会,很可能会给他一耳光。感动的几率只有0.01%。但他不能放弃啊,仍要为这渺茫的希望努力。

*

老兄,止步。李云沈在后面赶上来。

我们换个地方。李云沈客客气气地说道,提出去沿江街转转,不等同意,便搂着他的肩膀朝相反方向走去。

我要去找她。他说。

好了好了。不要理她了。想都别想。女人嘛,有的是,钻牛角尖实在没意思。李云沈说,温柔地轻拍两下他的肩膀。

*

沿江街上有很多洗脚房,他们进到了其中一家。

与此同时,罗小影正和王海坐在离他们不足三百米远一家德克士二层靠落地窗边喝加热的橘子汁。

他还在纠缠你,看来他病又加重了。王海叹息道,表情凝重。

要理解,不是他的问题,是他的病在作怪。王海抽出一支香烟,并不点上,含在嘴里说,他也是个可怜人。

我没说他什么呀。但他也确实烦得很。罗小影说,周围邻居现在都议论我是不是欠了他的钱,才任他肆无忌惮地在楼下闹腾。

我本来想报警,她说,可是不想把事弄大,最后硬忍着!

确实让你很辛苦。王海说,把烟夹放到左边耳朵上。

我们得想办法帮他。王海这是第三次重复这句话了,罗小影非常不悦地瞪了王海一眼。

帮了他就害了我!罗小影怏怏地说,我可不会做他的药。

没那个意思。王海强调,我们只是需要更多地给予他关心。

你不是经常去看他吗?罗小影说,你可以多关怀他啊,也可以提醒管理员去多多地关照他。

但就他的病来说,你才是重点。你可以对他多友善一点。王海说。

我对他友善?有没有搞错。那会更加误导他,然后他会以为我对他有了好感,结果不堪设想!罗小影叫道。

不会误会,王海说,你要开导他,说我们只可以做朋友,做朋友就挺好。

真叫人恼火!罗小影嚷,你不要逼我了,不然我马上走!

好。不提他了。王海挤出一抹笑容说,我都忘了,对不起,今天我们是在约会,不该谈病人的事。

对啊!罗小影噘起小嘴说,一来就老讲他,他不就是一个你做心理学调查的神经病吗,一天到晚都分析这神经病,我看你也快成神经病了。再讲他我真翻脸了!罗小影把一根薯条塞进口中,气哼哼地盯着一脸尴尬的王海。

王海想,他现在是心理疾病,不是神经病。

*

我从来都不相信这雨会停。坐在小床上,一个女人提来圆柱式木桶给他洗脚,他对那四十多岁丰满的中年女人说,因为这是我叫来的雨。

女人将他的双脚慢慢放进热水中,里面泡了药草,冒起热气。随着双脚被女人的胖乎乎的手带入,他感到温暖而惬意。

你厉害!女人坐在小板凳上说,抬头望他,一笑不规则的五官便展开,她的相貌实在不敢恭维,他想,她是个身材丰满的丑八怪。

真的厉害啊!女人重复,你是神仙,可以呼风唤雨。

她是在嘲笑我。他想,至少也是不屑一顾的打趣。

我从外地来,已经有一年,我现在习惯了这儿的雨水,潮气和风湿疼,我也感觉无所谓。她说。

是吗。那太好了。他说,我的雨水能让所有人喜欢。

喜欢!我们全喜欢!哈哈哈……她的手指在他脚底做有力按摩,表情变得眉飞色舞,放肆地笑。

你是哪儿的人?他问。

东北那疙瘩的。她答。

那儿不是黑社会大本营吗?

那儿是有点不太平。下岗太多了,所以有不少闹事的。

你是东北哪儿的?

哈尔滨。

很冷的地方。过去就是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吧。

还得走一大截呢。

你们那儿太冷,不适合人类居住。

习惯了也就没事了。

反正我是不能习惯。

那你就老老实实地呆在四川吧。

我会的!

你们天府之国养人,看把你养得白白嫩嫩的。

这全靠了我们这儿的雨水。

是你的雨!干脆加我个微信,我给你点赞。

不用。点不点都影响不了这雨的美妙。好东西不需要点赞。

好雨好风好时节!还有你这个好帅哥

你真够油嘴滑舌。

我是能侃。

你就像个傻婆子。他心里说。

*

出了洗脚房,李云沈说,这下按摩了,神清气爽,脚和头是相连的,现在我精神为之一振!下面我们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李云沈朗声对他说,你想做什么?

我想喝酒。他说。

没问题。今天全由我买单。李云沈说。然后招手喊了一辆的士,吩咐司机去本城最牛的红牡丹火锅城。

车子路过西昌街,他们看到了手拉手的王海和罗小影的身影,两人站在街边过马路,一眼便可以确认。

原来他们是一伙的。车子驶过后,李云沈不乏感慨地对他说。

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他说,心里却一阵酸楚。

反正我没看出是普通朋友。李云沈说,表情故意弄得很夸张。

情侣啦。一看就是。年轻的出租司机插嘴说,而且是已经关系很近的那种情侣。

出租司机留着长发,一个追求时尚,看上去怪异的大男孩。他想起在他在这个年龄,也是二十啷当岁,续了长发,他最喜欢的便是长发男星,

也模仿他们的发型,起初喜欢香港的郑伊健,之后是日本的木村拓哉和竹野内丰,这里边自然也少不了金城武;后来,当他喜欢上足球,就对那些留着长发的球星更关注,那时候阿根廷的长发足球运动员比较多,他却并不喜欢,他现在都记得,最爱的是一个扎金发马尾的法国后腰,有两种翻译,一译为博吉特,二译为佩蒂特,与齐达内在九八年本土获得了世界杯。决赛对巴西插上进了两个球。在阿森纳的温格时代佩蒂特也是一个风云传奇人物。

佩氏球风朴实,像以前他和朋友踢球那样,喜欢配合,有头脑,战术素养高,不胡乱带球。

他就是所谓的球商高,防守到位,拦截面广,铲断精准。

他喜欢佩氏的风格,因为他踢球即那样。

人们大抵都是会这样喜欢一个明星的吧?他想,这是大多数人的通病。

佩氏简练的马尾,始终扎着,在球场上输出干练与简洁,然后又多了些帅气与优雅,梳理起中场自然明晰而透彻,井井有条,赏心悦目。

他曾想象和佩氏一样续起长发扎起马尾,在绿茵场上艺术般奔驰调度。后来他确实留长了头发也扎过马尾,只是没佩氏那么长,只能算个翘翘的小辫子,结果也没想象得那么好看。

现在已经过了那个年龄,剃成了平头,若再续长发,就有点怪异,况且他的头发也掉了不少。

看样子他们好很久了。司机补充,打断了他的遐思。

啊。李云沈跟着落井下石,所以你要弄明白啊,放弃是最好的选择。

我要留长发,跟这个小兄弟一样。他低低地嗯了声,然后说。

不就是个女人吗?大哥,潇洒一点。司机微笑,露出两颗洁白的虎牙,带着鼓励的口吻对他说。

要重新过吗?李云沈说,回到你狗日长发飞扬的日子。

对。他声音变得洪亮地叫道。

太好了!长发真他妈帅!司机激动地呼应着他。

女人不算什么,大丈夫何患无妻!司机说,眼神透露出几分傲娇。

他想他大抵也被甩过,现在还没平息怒火。

女人也有好的。李云沈笑道,老弟不可以一竿子打掉一船人呀!

我反正不在乎女人。司机说,因为你越在乎她们,得到的结果便是越看不起你。

这个有道理。李云沈点头说,女人是应该吊一吊她们的胃口,男人要保持神秘感女人才能更喜欢。

*

王海和罗小影去了东照街,紫藤花园小区,这儿有他们租的一套两居室。

两人在里边缠绵了一番,然后搂抱着一起睡着了。

接着,可怕的事情便发生了。

具体是这样的,他们睡着的时候已经过了下午四点,拉着的蓝色窗帘一点点地分开,有一双干巴巴的手先伸了进来。

带入光线的手和身体慢慢显现,一个清晰的矮小的人影到了他们床边,这是一个长头发的丑陋中年男子,从灰甲克里他摸出了一把折叠刀。

他打开折叠刀,猫一般地上了床,那亮闪闪的小刀先在两人的脖颈间游动了一圈,最后一人一下。力道完全是要把他们刺杀。

血从他们的喉头涌出,他们却依旧安然熟睡。殷红的血在被子、床上流淌奔走。

长发男子退下床,用梳妆台上的一方真丝手帕擦净折叠刀上的血迹,然后顺窗爬出。

外面还在下毛毛雨,他从三楼窗户跃下,飞奔而去。

瞧他那跑的样子,越跑越像一只猿猴。

房间里的两个人睡醒了,发现周围全是殷红殷红的血,大部分已凝结,他们看到对方喉咙上的伤口,显出万分惊恐的表情。

肯定还在梦里,他们最初的想法都是这样。

彼此去掐对方,结果感到了疼,那么就该被疼醒,闭上眼再睁开,照常是原先的样貌。

我们怎么啦?罗小影尖叫着问。

对啊。怎么了?王海用手摸自己喉咙上的伤口,伤口上的血结痂了。

可一点痛觉都没有啊。他费解地说道。

该处理一下。罗小影下了床惶恐地跑到卫生间,开了热水在里边一个劲地冲洗。

她弄干净,喉咙上的那个伤口完整保留下来。俨然在喉咙中开了个小窟窿。血没再出来了,说话也不漏气,后来这成了他们的标志,出门戴上围巾,反正马上就要入冬,过了冬天再说吧。

我们这是爱的印记。罗小影后来曾认真地这样对王海说。

是啊。王海回答,表情有点苦涩,我们被杀了,但又没被杀死。他心里是这样想的。

他们一个月后便结婚了,但雨还没停,他说了雨一直会下,下到他不在世界的那一天。

*

过了一周,王海又来看他。他微笑,说这个雨,不会停。

原来是这样。王海笑嘻嘻地说,脖子上的围巾有点让他憋闷,用手去松了一松。

等着吧。他郑重地说。

他想,他们都得等着,这个雨是他的,只有他能主宰。

于是后来这雨下了三十年零九个月零六天。大花市确凿地变成了雨城。

在这儿每天飘雨,时急时缓,极具节奏感。

倘若把大花市独立出来,它堪称世界奇迹,他便是奇迹的缔造者。他让它浸泡在雨里,他在这一点上体现了他的无所不能。

倘若你把雨停下来可以吗?王海这样问他。

这不行,那样我会死掉。他回答。

那就是你不能停下。王海说。

我停下的时候,我也就不存在了。他笑盈盈地说。

真想停下来。王海说,也许那样我的喉咙就好了。

他开始给他看他的喉咙。

他看着王海喉咙上的伤口,说,这跟雨没关系。这是你和罗小影惹到了谁,所以有了这个印记。也许是个小小的惩罚。他说。

我们没有跟谁结仇,更没有敌人。他寻思着说。

这个不好说,或许你们根本没意识到伤害了谁。他说。

罗小影说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标志,证明我们的爱情。王海说。

喉咙上的爱。他大笑,心里却有些难受,说,女人总能想入非非。

我也觉得她是想多了。王海说,同时低声叹了口气。

应该是有一个人进了你们的房间。他说。

应是一个鬼吧。王海说。

反正是很奇怪的家伙。他说。

我都搞不清这是为什么。王海说。

所以你得想方法抓到他、她或它。他说。

能有什么办法?王海说,目光里流淌出厌倦。

我想这方面应有专业的捕捉器。他说,可以到网络上搜搜。

什么?专业的。你是说抓鬼。王海说。

这方面吧。比如说幽灵,怨魂,我想是可以捕捉的。他说。

你是开我玩笑吧。王海苦笑。

你见到的事情让你觉得是玩笑吗?他说。

王海沉吟片刻,说,那玩意儿肯定不会再来了。

那玩意儿?他说,你怎么能肯定?

他给我们留下了印记,完成了任务,所以没再回来的必要。王海说。

那动机是什么?他说。

爱情啊。像罗小影说的。王海说。

爱情非要在喉咙上留个口子?他说。

不知道。也许他跟你一样。王海突然笑着摸摸他的头。

跟我一样?他不快地瞪了王海一眼,什么意思?

很简单,没动机,因为发疯。一个神经病,准确说像以前的你,所以也该送到这儿来疗养。王海说。

你是说我现在好了。他说。

你快好了。王海说。

他想,曾经他发疯,这就是污蔑!退一万步讲,他现在这样就算发疯,他也知道王海是谁。

那玩意儿会再来的,你不是推定他是神经病吗,所以他也没逻辑,没有什么任务可言,因此重复光临是几乎必然的事。他冷冷地说。

你就希望他再来,然后给我们肚皮上也留个洞。王海发出朗朗的笑,说,那就等着瞧吧。但我感觉即使他来了,也没有恶意。最多再玩个恶作剧。


*

两个月后,雨还在下,雪花也来了,冬天了,变得寒冷,而疗养院依旧那么无聊乏味,死气沉沉,人们要么跑出去玩了,要么就装死躺在床上,然后信誓旦旦地说我要冬眠了,像绿青蛙一样。

在一个雨雪飘飞的朦胧清晨,他和李云沈出了疗养院。

李云沈从家里开来了一辆灰色的帕萨特小汽车,载着他准备前往临近的希云市游荡玩耍。

帕萨特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他透过车窗看到了另一个疯子,长长的乱糟糟的头发,两只小眼睛特别聚光,矮小、丑陋,一脸沧桑似的肮脏。

那家伙先在车窗上晃悠,然后突然钻了进来。

长发男安然坐在后座,还问他们有没有烟。

长发男说,兄弟,你们别害怕。我只是想搭个车。

李云沈瞥了一眼坐在副驾驶座的他,意思是,这家伙太搞笑。

李云沈皮笑肉不笑对那家伙说,我们没感觉害怕。我们感觉你是个魔术师。

他冲长发男说,你几天没洗澡了?你这形象,这味道,可不怎么样,像从粪坑里爬出来的。

长发男哈哈大笑,嗓音低沉而有力,的确啊,我是赶了很长的路来的。你们不要笑话我。

他说,你到底从哪儿来的?

李云沈说,你这功夫还真是厉害。你能教我们这功夫吗?

长发男咳嗽了两声,说,我这是幽灵派,杀人也行,但总杀不死,老是失败。

他说,干什么不好,怎么非去杀人呢?

长发男说,爱好呗。

李云沈说,杀人的爱好。哈哈,有趣。可你说你没杀死。

长发男苦笑,用手理理他的乱发,手上又是老茧又是灰尘,说,都是去切那些男男女女的喉咙,切开了口子,血也流淌出来了,可最后人总不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说,你专门切喉咙吗?为什么不选其他地方。

长发男长叹一声,说,没办法啊,养成了习惯,想切别的地方,一动手,却又习惯性地切了喉咙。

李云沈说,我不相信。

长发男说,有一次我还真切了一个姑娘的肚皮,结果,啊……

李云沈说,别卖关子,结果怎么了?

长发男说,那女人肚皮划开,里面竟然又是一层肚皮。我就想啊,这是天意,我杀人就只能切喉咙,喉咙切开了,就像拧开了水龙头。

他说,那怎么会不死?

长发男说,真的,后来我都偷偷地回访过,没一个死。也就是喉咙上留个伤口。

李云沈说,那你这挺好玩,等于啥都没做。

他说,没做是对的,真把人杀了,那就是造孽!这也是天意吧,天意难违。

他问,那你现在要去哪儿?又去切人的喉咙。我们不会是你的目标吧?

长发男说,哈哈……你们想让我切吗?

接着那家伙用力甩甩乱糟糟的长发,然后用手去挖头皮,应该是头皮发痒,而他和李云沈能感觉到那里边飞出了几只寄居已久的小虫子。

他想,可惜了那长发,如果梳成辫子一定不错。虽然与这家伙是同道,但这脏乱程度也真他妈足够让人恶心。

他看看车窗外,仍在飘着雨雪,还没有出大花市,也许过两个小时就会离开,他又想,会见到晴天,那将显现另一个我吗?或者我便不存在了,不存在的我又是一个什么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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