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主动学、悟得透、做得好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全国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严抓严管、深学深悟、实干实效,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效。
在“严抓严管”中涵养敬畏之心,转“被动学”变“主动学”。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纪学习教育“不主动”,只是做做样子,嬉皮笑脸、不以为意,自认为党纪与现实工作生活距离较远,“学了用处也不大”“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不主动”已非单纯的认识不足问题,而是缺失对纪律的敬畏之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营造纪律教育的浓厚氛围,从严抓好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触及党员干部心灵深处,促进提高政治觉悟。要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严格将学规守规用规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推动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让“主动学”成为常态。
在“深学深悟”中比好底线之尺,转“主动学”变“悟得透”。学纪、知纪、明纪是守纪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学深悟党规党纪,才能更好遵守党的纪律。有的党员干部对《条例》制定的内容、背景、要求等内在逻辑缺少应有的思考,导致存在对党纪掌握“不扎实”等学习“漏洞”,最终在模棱两可、稀里糊涂中受到党纪处罚。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稍不注意就会迷失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贯通起来,整体把握《条例》贯穿的红线和呈现的鲜明特征。要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悟,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深学悟透中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准,从而比好底线之尺。
在“实干实效”中恪守为民之责,转“悟得透”变“做得好”。党纪学习教育是一种兼顾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活动,要学以致用,用经验、理论、精神指引实践发展。然而,部分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纪党规后反而“畏首畏尾”,对工作“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争当遵规守纪的模范,确保自己“不出事”,而且要将其作为绝佳的锻炼机会,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强化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不断在实践实干中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同时,要以更加积极饱满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不断“干成事”,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践行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