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校服情结吧。从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起,因为不经意的一句“高考放榜莫名想到了罗琦琦”而意外收获一次“相遇”。距离高中毕业已经很久了,但现在看到校服仍然会有一种既亲切又感慨的感觉。高中。不管毕业多久,回忆起来,这个词语永远带着一份青春感。有人说,小说和电视剧都是美好的,都是现实里不可能发生的,但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生活里无法实现的完满。看到的是别人的故事,回忆里却都是当初那个莽撞、青涩、单纯、不顾一切的自己,都是那些年最美好的关于青春的无忧无虑的时光。
青春,之于我而言,每次回忆起来,都很感谢,你的出现,让我的高中生活,让我的十七八岁,有了永远值得我怀念和珍视的回忆。记忆里最深刻的画面,应该是,每次你们体育队训练完的时候,我们已经开始上自习了,每次你们从操场那边走过来,一大群人,夕阳染红了半片天空,也投射在你们的身上,而你,总是人群里笑的最明亮的那个人,永远是挺拔的身姿,永远在笑。以至于毕业这么多年,每当回想起这个场景,我都会觉得,我的高中仍在,而你,也还是当初的那个少年。
看着陈小希明明困得不行还坚持六点起来给江辰送早餐,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家住城北,你家住城西,六点二十上自习,为了给你送早餐,四点多就起来煮饺子,大冬天的清早还特意洗了个头,头发还没吹干就出门,揣着饭盒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瑟瑟发抖,打不到车,上了人家路过随意停下来的黑车,上面坐了三个社会青年,上了车就后悔了,好在没有事,下车时他们还跟我讲以后不要随便坐陌生人的车,现在想到都后怕,但当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快点见到你。站在你家门口的楼道里掏出英语书背单词,悄悄等你。你开门看到我,吓了一跳,我们一起去上学,嘻嘻哈哈一路,差点迟到。啊,真美好,这辈子应该再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了吧。也许不仅怀念那些时光,还怀念当初可以不顾一切的那种勇气。
考试总是考不好,为了鼓励我,你每天都会给我一瓶旺仔牛奶,你说它会带给我好运。每次拿到旺仔牛奶,第一件事就是用圆规挨个标号,有时候还会写上一句话。那些瓶子我存到现在也舍不得扔。而我的狗,叫旺仔。
因为你的鼓励,写了《惊蛰》,哪怕现在看来文笔那么幼稚。恩,还有那个没有应你要求加上去的结尾。我记得高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我去你家里找你拿一样东西,我在你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杂志。可能当时很多人看过之后就扔了吧,但看到你还带回家收藏,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后来因为单招考试你叫我李老师,你看啊,兜兜转转一大圈,我现在真的从事了与这相关的行业,绕了一圈我还是回到了原点。
那时候我们的早饭都是在学校门口的早餐店里买,那一片全都是,我们每天在一个路口相见,然后不经意地一起走进学校。“老地方”已经重新装修很久了,干拌面再也吃不到了。每次站在“老地方”门口看着你远远地走过来就开心得像傻子一样,不知道自己在乐什么。400度近视却能在大雾茫茫的早晨一眼看到你,因为你说我戴眼镜不好看于是每次见你都像摸瞎一样。
你每次买糖炒栗子和“旧翅”给我,都碰巧是在雨天,都碰巧是我们没有遇到。于是现在回忆起来都是满满的偶像剧画面:我站在路边等你,你冒着雨跑来,头发有点湿,然后从怀里掏出,还是热的。哈哈。“旧翅”已经很久没吃了,这个初冬我已经自己买了很多次栗子了。我已经忘了当初你买给我的那些糖炒栗子是什么味道了。
高考前,你单招不太顺利,跟我说你可能要复读,我晚上回家就跟我妈说我要复读,吓得我妈给我做了好几个小时的心里建设。哈哈,当时怎么那么蠢呐。那时候是真的决定陪你一起复读。现在的我,应该没有这种勇气了吧。
每晚都会聊一下天,杂七杂八的一些话,平时学校的事情,等等一些。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好佩服自己,好佩服我们,每天十点多下晚自习,再回到家里,洗漱,上床十一点半,平时就随便聊一下,十二点睡觉,有的时候聊的投机都舍不得放下手机,聊到过一点多,两点多,多次被手机砸到头,多次因为等不到彼此的一个回复而睡着,而其实,对方已经睡着了。然后第二天五点多就起床去学校,还精神抖擞。而后来的几年,基本已经没话可说了,如果聊天记录还有保留,真想再看看那时候都说了些什么。
高考前三天,我出来打针,你带我去吃了一顿石锅肥牛,至今仍觉得,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石锅肥牛了,大夏天,热的要命,咕嘟咕嘟翻滚的石锅。我装矜持得饭都不敢多吃,很多年后我却在你面前吃四碗饭一碗汤,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高考前两天,你帮我搬书回家,我走的特别特别特别慢,看你抱着书,又忍不住走快一点。
高考前一天,早上你没有给我旺仔牛奶,晚上你来学校门口接我,送我回家,我们一起慢慢走,绕到公园的路上,一整条馥郁的香樟大道,我们慢慢走着,说着杂七杂八的话,有一搭没一搭,你问我,从这里可以走到你家里吗?(一条岔路)我说,不可以,要从前面饶一大圈,然后我们饶了一大圈。送我到家,你给了我最后一瓶旺仔牛奶,说,这是第七十七瓶,我恍然,因为七是我最喜欢的数字,幸运数字。你说,祝你明天好运。后来你告诉我,当时其实你知道,那条岔路可以直接走到我家。那天走到一半你问我渴不渴,然后你去商店买水,我在路边等你。为什么这个场景在我脑海里如此深刻?因为当时看着你的背影,我觉得,大概不会再这样喜欢一个人了吧。
好多人一起去参加同学的升学宴,你喝多了酒,回来的大巴车上我抢着坐在你旁边,你一上车就睡了,我往你耳朵里塞了一只耳机,单曲循环《遇见》。然后特别特别特别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你的手指。很多年后你跟我讲,说你当时并没有睡着。
为了更了解你,做了个无聊的调查问卷,里面有一题是“你的梦想是什么?”,你写的是“我只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当时看到愣了很久,感觉被深深地戳中了。
有一次崴脚后你给我擦药,恬不知耻的少女我当时居然对你说:“真希望天天都崴脚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两个日记本,一个绿色是我的,一个黑色是你的,两三天交换看一次,我每次都写的很用心,我知道你很少认真写,大多数都是敷衍我,但我还是觉得很开心。
《夏至未至》谈论了一万遍,今年夏天拍成电视剧了,你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很多年前我们约好要一起看,而事实上今年各自看到一半就弃剧了。而我们也无法坚定地说出“夏天永驻,我们如初” 了。
如今看到“香樟路”仍会拍下来,想发给你看。看到海贼王周边,就会去问有没有香克斯。看到别人玩你爱玩的同款游戏会既痛恨又激动。
四年过去了,你已经从刘海变成了寸头,鞋子还是穿42,衣服从175变成了180,爱玩的游戏还是没变,从不发表情包变成不发图不能聊天,爱发顿号的习惯终于没了。130的体重变成了160,腹肌被肥肉肚替代,而我恬不知耻地说,又多了三十斤我可以喜欢的地方呀。
怀念那些年的时光,我们是朋友,只字不提喜欢,人群中一眼望去,微微一笑能懂彼此的很多东西,那种感觉,大概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带给我。而我,可能也再也遇不到,如你一般,明朗的,在夕阳下永远笑着的少年。
高三快毕业的时候一直到毕业的那个暑假,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吧。当时觉得跟你谈恋爱肯定会更美好,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你啦。而事实是,那就是最美好的时光。
毕业几年后,我们总是在后悔,当初没有穿校服拍一张照片。因为,校园、校服,对于你我来说,都有别样的意义吧。
今天是2017.11.21,四年前的今天,若没有我那篇非主流中二的QQ空间日志,你不会评论,我们也不会因为那句“遇见”逐渐熟悉,也不会有接下来的这一切。但是仍然感谢你来到我的世界,带给我青春时期值得珍视的回忆。
“我可以跟在你身后,像影子追着光梦游。”
我的大男孩。四年啦。我不等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