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无论愚笨还是聪明,人一生中总会在某个时刻追问一下人生的意义。那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不知深浅的谁都会问,但其实谁都能尊重各持己见的问题。
首先我们先不急于去谈论曾经被讨论过的那些意义们,我们先问问为什么这个明显有着形而上意味的问题,不仅是哲学家们饶有兴趣思考的问题,也是贩夫走卒们内心可能闪烁过的问题?而且他可能和另外一个大话题有着瓜葛-自我意识。
大概在300万年前,一批人类(笔者非专业人士,不知此时的算猿类,还是人类)出现了一次基因突变,包裹头骨的咬嚼肌突然退化了,这对于还在野兽界混的的半人半猿来说的先祖们无疑是致命缺陷,这意味着他们没有了强大的咬合力,这样无论是撕打还是大块朵颐生肉,他们都成了天生残疾。后续的故事的几个反转就很有意思了,首先很多人误读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准确地说应该叫演化论,其次演化是没有动机的,完全是随机的,由于突变的无目的性,所以大多数突变刚一登场未必表现出适应这个不完美世界的潜质,相反往往咋看都是一次可以颁发残疾证后再来一首《爱的奉献》的公益活动以表达对本次安全生产事故的悲伤,比如这次咬嚼肌的不幸大踏步退化。但这个不完美世界的表现并非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浅智所能揣摩的,自然界并非一个优等生过滤器,因为自然界也没有目的性,他没有任何预设去评判这些突变的优劣。这里顺便提一下严复所翻《天演论》中流传甚广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笔者认为物未必竞,天也未必择,但适者可能并非是生物性或生理性的去适应自然,而更可能是和自然之间能创造有意义关系的制造者。我们接着看这次导致残疾的突变接着做了啥,结果让自己的基因成为了世界的主导者。因为这部分肌肉退化,导致肌肉对于头骨的包裹力量减弱,大脑容量和皮质层突然增加,现在大家都认同人类的竞争优势是拥有一颗硕大的头脑,可咱们如果以百万年前的眼光来看,这完全是在残疾的道路上破罐子破摔,一颗硕大的头脑首先带来了生育的困难,其次其耗能极高,这在热量来源极不稳定的自然界,这种缺陷近乎自杀,最后没有马上带来任何直接实用的功能,在当时蛮荒生物界混,底层的本能快速反应才是王道,多出来的大脑神经元完全不是来参与这些活动的,现在看来由于这些增加的神经元,人类才可能开始形成协作,语言,艺术,宗教等等和野兽界分道扬镳的能使人称之为人的活动,而这一切的开端就是自我意识,即这些多出来的神经元开始为我们的肉身创造出了一个主宰-‘我’。这种自我意识其意义不在于在湖边俯下身去知道倒影中的脸是‘我’,而是我们的先祖有了跳出肉身审视自己,观察‘我’和同伴,‘我’和世界关系的能力。其实我们的梦境还残留着这种进化痕迹,当做梦的时候,我们好像会成为一个能感知到自我的观众,看着自己在梦中表演,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自己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这种奇妙的感觉,就是感知到自我的开始。到了此时,看似漫无目的,甚至残化的基因突变开始显露出划时代的意义,从猿到人的破晓时刻降临地球。而在百万年审视自己和世间万物的过程中,我们意识到了我们的特殊性,就在某一个时刻我们开始追问起了人生的意义。
写到这里,我们大概看到了人类追问人生意义的这个问题的来路,接着我们再看看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都曾有过哪些观点,我们仅选取几位被称为爱智慧的人所留下的文字,看看他们如何看待人生的意义。
首先我们谈一下否定人生意义派别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叔本华的观点。叔本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切生命“在本质上即是痛苦。”不止于此,作为世界本质的生命意志是无限的,它在有限的个人身上必然得不到满足,人的个体生存的必然结局是死亡。人生如同怒海行舟,千方百计地想避开暗礁和漩涡,却走向不可避免的船沉海底。所以,个人应当“认清意志的内在矛盾及其本质上的虚无性,”自觉地否定生命意义。至此,叔本华追寻生命意义的结果,用一句话概括:“人生即苦,毫无意义”。这个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与人们日常生活的体验相吻合,很容易引起世人的共鸣,特别是那些遇到挫折、痛苦和不幸的人,常常会萌生“人生没有意义”、“人生如梦幻”、“人生如浮云”、“人生如监牢”、“人活着没什么意思”等心理表达,人会在这种悲观主义、厌世主义思想情绪的支配下走上绝路。
其次,我们再谈一谈肯定人生意义派别的典型代表人物尼采、斯宾诺莎、黑格尔的观点。尼采是现代西方哲学史上重要的哲学家,唯意志论的代表之一,他肯定了人生的终极意义,并且认为人生的终极追求是成为一个“超人”。这听着正能量爆棚,但不幸成为了希特勒世界观的注脚。同时尼采也指出一个事实:叔本华既然得出人生本质上是苦的,个体的生命迟早要万劫不复地失去,只有结束生命才能使人脱离苦海,那他自己为什么没有自杀呢?而且养生之道用至精致,活到70余岁呢?至于人类的绝大多数,尽管明知人生固有一死,况且生活充满着苦辣辛酸,仍然喧闹忙碌地生活着、追求着,足见生命本身有着死亡、痛苦的阴影摧毁不了的追求,即人生有特殊意义。
在哲学追寻和探求中,还有一位令人极为尊敬的人物,那就是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在对生命终极意义的追问中,他不仅从理论上回答了这个问题,而且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这个生命意义,那就是最高境界:“人生完美之境”。这个“最高的人生完美之境”是什么呢?用两点可以概括。其一是要放弃“尘世的幸福”;二是要从自然中求得知识。斯宾诺莎所指的“尘世幸福”就是财富、美女、权力等。斯宾诺莎认为把这些东西当作追求目标,最足以令人陷溺、沮丧,陷入循环的痛苦之中,人生毫无幸福可言。斯宾诺莎所说的知识,就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的一致。他认为,人的终极目的是达到人生的至善至美之境。要实现这个目标,人必须放弃财富、美色等世俗的追求,从自然中获得知识。不仅自己如此生活,还要帮助他人,令他人乃至整个社会都如此行事。用斯宾诺莎自己的话说:“经过深思熟虑,我确切见到,如果我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的财富、荣誉、肉体快乐这三样东西,则我所放弃的必定是真恶,而我所获得的必定是真善……我深知,世俗常人们追逐的名利肉欲等不足以济人保命,且反为有害;凡占有它们的人很少有幸免于沉沦的,而为它们所占有的人则绝不能逃避毁灭。”为免于毁灭,我们必须放弃金钱美女,与此同时还应获得一种品格,即“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
在哲学史中,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理论不但统治了德国意识形态,还统治了整个西方哲学界。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是他的忠实信徒和崇拜者。黑格尔哲学大厦基石是“绝对精神”,这个抽象、晦涩、令人头痛的概念,其实质是黑格尔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一种表达。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人类理念的总和,或者说是一种民族精神,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国家至上”的民族精神。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是这样论述其观点的:“一个民族的形态总是和其生存方式(法制和政体、伦理生活、社会生活、技术、风俗习惯、物质享受)紧密相联的,这是一个有序的整体,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一种民族精神贯穿其中。这种民族精神是其每一个成员自觉不自觉都能感受到的,并因而成为其历史活动的目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秉持黑格尔‘绝对精神’,日耳曼民族成为了一个具有强烈自信心与责任感、使命感,有着强大凝聚力的民族;一个能够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上迅速崛起的民族。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加缪,他的观点是人生即非痛苦,也不存在某种特定的意义,人生下来就是白纸一张,人生没有意义,但可以赋予意义。这也是我喜欢的观点,这给了我们人生最大的可能,我们可以在这张白纸上涂抹各自的意义。对此胡适在其著作《人生有何意义》中的观点很好诠释了加缪的结论:“人生有何意义?”其实这个问题是容易解答的。人生的意义全是各人自己寻出来,造出来的:高尚,卑劣,清贵,污浊,有用,无用,……全靠自己的作为。生命本身不过是一件生物学的事实,有什么意义可说?生一个人与一只猫,一只狗,有什么分别?人生的意义不在于何以有生,而在于自己怎么生活。你若情愿把这六尺之躯葬送在白昼作梦之上,那就是你这一生的意义。你若发愤振作起来,决心去寻求生命的意义,去创造自己的生命的意义,那么,你活一日便有一日的意义,作一事便添一事的意义,生命无穷,生命的意义也无穷了。 总之,生命本没有意义,你要能给他什么意义,他就有什么意义……‘’
关于人生的意义的追问还会继续,永远也不会有终极答案产生,我觉得一切追问都是伟大意义的开始,人类不需要一个终极答案,但唯可担心的是随着物质极大富足,可能不再有人追问,也无人觉得赋予人生意义其本身有何意义,最终沦为具备人形的两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