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末,家里兄弟几个聚在一起,喝茶闲聊,说起多年前在老家办的我的婚礼,那些留在时光里的遥远记忆,他们记得清晰,我听的新鲜。
老公是家里的长子,公婆在村子里辈份又高,长子娶媳妇自然是尽其所能的隆重。杀了一头猪,买了几麻袋鱼,喝了当地知名酒厂最好的酒。
当时流行的酒席叫八大碗。前面四个凉碟一次上齐,然后八碗热菜一道道的上,随上随吃,最后一碗上来,菜齐了,酒宴也就结束了。所以当地人通常把去参加婚礼称为去吃八碗。
那时农村的生活还很贫苦,吃八碗那是享受大歺,各家自然要扶老携幼,全员出席。席间大人叫孩子闹,热闹非凡。记忆中的八碗无论好吃与否,摆到桌上转眼成空碗,但最后一碗红烧肉一定会剩下。
其实红烧肉从来都不红,白白的一碗大肥肉,这一碗我从来都没有吃过,以致现在怎么也想不出它的味道。今天想来这一碗有两大功效,一是让人产生吃饱的感觉,二是不致于光碟,丢了面子。
公婆是村里的工薪阶层,虽然生活也过的拮据,但每月有工资,婆婆觉得咱从公家领钱,那就让大家真吃饱了,于是加了四大件:鸡、鱼,还有两件我暂时无法考证了。谁成想这个头一开竟然成了村里婚宴的新标准,想来这也代表着中国农村由贫向富的转变吧。
据说这场流水席摆了三天,烟抽了一百多条。兄弟们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是他们记忆中家里办的第一件大事。而这一切作为主角的我全然不知,今天听来觉得新鲜,仿佛小说里的情节一般。
时光流转,沧海桑田,其实生活与小说早已说不清哪是真哪是幻,一样的悲喜交织,一样的千回百转,其间的我既是作者也是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