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总有人这么说,说得我很难过。他们口中的“有用”,那大概是新闻稿,通知,请假条等等等等。
文字,应该有用,没用发明它还有个什么意思?但什么时候,文字存在的意义只剩“有用”了?
有些文字是谁都能写的,像代入公式一样的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带进或长或短的篇章里,构成完整的一篇实用性文章。那只是使用文字,并不是热爱它。
所谓热爱它,至少,要让它和自己紧密联系。
比如,用我喜欢的文字,写我自己。写那些开心的,痛苦的,好玩的,心酸的,记忆中的和未来的,关于我的。
在书写自己的过程里,我发现了一个秘密:记忆真的会生病甚至死去。我原以为回忆是很容易的,曾经的画面会清晰的出现,但是其实并不是这样。那些我觉得永远不会丢失的情节,在时间的冲刷下变成了模糊的一大片,我渐渐难以描述曾经那么清晰的脸庞,也不可确定曾经就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情节。“我永远记得那一刻。”这句话是我的期待,不是我的陈述。
我写的是我自己。是混乱而模糊的记忆,是无法得到的遗憾与痛苦,是终将逝去的无奈与失落。是热情洋溢又挥发,是一切我所经历并且留下的印象。
我写的是我自己,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我没有学会使用特别华丽的辞藻,也不会刻意文艺风格——我怕我把自己写成一个虚假的样子——我从不想。
我还爱随手拍,其实写东西和拍照是一回事呢!你想要拍摄一个东西,定然对它有所情感,怀了欣喜,好奇,眼睛和相机镜头的指向都会暴露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写一个什么东西,也大概是这样。其实啊,按下快门的右手,也是握笔写字的右手。
于是,我拍了一张照片,很欣喜,我留下了这样的一个关于自己的片段。我写了一段文字,也很欣喜,我留下了一份真实的自己。
写比拍有优点,因为未来是拍不到的。期待是什么?一个目光不足以表达,我要写。我要,我不失去自己。我要,我永远可以放肆哭笑。我要,我爱的人爱我。我要,生命中美好的都不错过。我活了二十多年,终于认识到,“我要”不等于“我会得到”。但我有“要”的权利。感谢言论自由,我可以用笔写下“可能不会发生”的期望。
我,该为自己活。但我不能只为自己活。就这么活到了现在,我隐忍,我胆怯,我有时候会讨厌自己,但我有时候也感谢自己。我不必去寻求认同感,我也不必去寻求特立独行。我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我此生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用我普普通通的右手,我普普通通的生活经历,我普普通通的思维,去书写一个普普通通的我。我要用一生去写。我希望这个“我要”,会变成我结束生命后的“我已做到”。
以上,一个怀了古怪癖好偏执梦想的普通人写的,一点点她自己。
谢谢你观看她的这个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