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某中层领导公休假回来后被扣职能分,原因是一项工作没有及时处理。
现有两个问题:
问题一:对于该项工作,公司并无明确制度或文件要求在几天内完成,那么,对于休假职员来说,休假本是休息,在休假期间没有完成某项工作,是否应该扣分?而且,扣分依据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该中层领导与分管职能考核的人事部经理争论不休。
问题二:该项工作是系统流水线作业,经由下属一员工处理后直接转到该中层领导环节。被扣分后,该领导指责其下属员工没有及时提醒。
下属很委屈,首先,该系统既可以公司内网处理又可以手机外网处理。其次,领导的本职工作还需要下属提醒吗?再次,该领导在休假钱并未交代下属提醒或直接处理。于是委婉地告知领导手机下载体统App,同时明确指出,若要提醒,希望领导给出相关指示。
对于问题一,两部门经理还在调解中,而对于问题二,你认为该下属的做法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