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问题在于,那个疯子在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
实际上这是一道涉及伦理、哲学以及刑法学的难题,所以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假设这件事只有你知情,无论怎么选择,对我们来说都没有任何法律和舆论的负担,仅从自我观念的角度来判断,此时,你是否会选择拉下这一根“生命天平上的拉杆”。
如果直接发问:生命的价值是否可以用数量来衡量。那么依照我们从小受到的价值观教导来说,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此时生命平等、生命无价的观点占得上风;可是考虑到现实情况,将道理具象到电车难题中,一条生命和五条生命的的确确存在着差异,我们便要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了:只要拉下拉杆,就能多出四个人生还,这时似乎又陷入了矛盾之中。这又变成了一个数量问题,是否要减少损失,牺牲一个人来拯救更多人,我们为了保护大数字来牺牲小数字这一行为是否是正义的?
在辩题“应不应该杀一救百”中,辩手罗淼给出了这样一段陈词:
如果说我今天出去一个执着而疯狂的医生,立刻把我杀死,用行之有效的手段把我分解,那么我至少可以救活以下这些人。我可以用我的两个眼睛,至少让两个盲人恢复视力,可以用我的心和肺一起移植,救活一个心肺衰竭的病人,把我的血液分成三份,输给三个人,可以使三个因为失血过多而濒临死亡的人重获新生,把我的肝切成三份,可以使三个肝衰竭的病人获得健康,把我的肾分别捐给两个肾衰竭的病人,他们能够活过来,把我的骨髓全部捐给那些白血病人,还不知道多少人能够获救。所以杀了我也可以救百。有意思的是,为什么没有这样疯狂的医生,等在每一扇门的背后期待的杀掉一个健康的人,救活100个病人?因为我们在心理上,哪怕是用直觉的道德去判断,我们也知道这件事情是不对的。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件哪怕用直觉的道德,都可以判断出不对的事情,却会容易被误会为好像是道德的呢,因为这件事和一件特别道德的事情很像,那就是牺牲自己去完成别人。我们在捐款的时候,拿出自己的钱去捐给别人,我觉得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可是如果说二辩你好有钱啊,把你所有的钱都捐出来去救仇人,你不捐我就杀了你,这种行为大家会觉得很奇怪。奇怪的地方在哪呢,因为这个是你牺牲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新的角度出现了,如果让绑在轨道上的六个人选择,对于拉下拉杆,必然是五人赞同,一人反对。如果有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那么我认为:这个人是伟大的,他愿意牺牲自己,拯救他人。可我们不是被绑在轨道上的这个人,如果我们拉下了拉杆,那我们不是多拯救了四条生命,而是拯救了五条生命的同时,杀死了一个人。这之间的数量是不可以抵消的,我们当然可以为了五个人救一个人,但同时一定要清晰的认识到,拯救了五个人的是那一个死去的人,而不是我们,我们只是在慨他人之慷,这样的行为绝非行善,而是为恶,是为了救人而牺牲他人的恶,不必为自己开脱,而是要做好相应的觉悟。
电车难题应该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面对它,我们无法寻求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幸运的是,我们不需要真的面对这个艰难的问题,反而可以在不断地讨中找到新的视角和理解,使得我们在面对真实世界的道德困境时能更好的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