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而那为荆轲起舞的美人,明明失却双手葬送前程却连名字都没留下。燕国覆灭是为她不平吧。
我以为里面最蠢的是丹,持着君王的身家行的却是匹夫之怒。小家子气的很。丹以为行刺失败兵临城下才是输,早在他想用刺杀这么幼稚的方式找场子的时候就输了帝王的尊严。
至于荆轲,这二流子混混运气挺不错的,死前有酒有肉有人伺候,死后还有基友高渐离瞎了双目也要为其报仇。
脑补一下:
高渐离与荆轲相遇在市井街头。那天高渐离心情不错,窝在街头的转角击筑。酒酣正盛的荆轲路过和上了高渐离的歌,歌毕又递给高渐离腰间的半壶酒。后来两个喝醉的酒疯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相拥而泣。“酒逢知己的感觉真好”高渐离如是想。在他认为,你和上了我的歌、我喝了你的酒就是一辈子的朋友。所以他还未见面就恨上了那个叫赢政的陌生人。这样天真的友情,美好的像爱情。
我以为朋友有两种,一种出卖你的,一种给你收尸的。
高渐离是第三种,为你杀人的。
原来这世界上有何其多的人,就有何其多的情。
后来,荆轲带着他的理想与抱负离开高渐离去了燕国。他没错,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出走。他遇到了燕丹,他们注定成为整个燕国的错误。却青史留名。
士为知己者死,那个时代的人真是任性,仿佛不用死亡作证,忽然变得不完整。统一天下的同时还要每天小心六国这些天真的疯子,秦始皇真的很辛苦。当全天下都是疯子,那个不疯的肯定是坏人。绝对没跑!
历史比小说更有意思的原因是你中二时期的无病呻吟,曾经有人用一生去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