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的独白

讲了那么多的故事,快乐的不快乐的都已经过去了,而这个故事是无论我如何辗转反侧都无法让它消逝的。这个故事开始的时间离现在不算长,甚至可以说很短很短,短到我不知道如何用文字来延伸它的长度。

如果你看过《小王子》,如果你知道小王子和狐狸的故事就再好不过了。因为我在这个故事中就像那只被小王子驯化的狐狸,而他就是那个将我驯化后不负责任地走开的小王子。

也许你想问:馆馆啊。他有没有一个名字可以称呼呢?

有啊,谁会没有名字呢!而且,他的名字可是很好听的,但是抱歉哦,在这里我只能称他为小王子,因为我们已经分开了,他的名字和生活已经成了隐私。

其实用小王子来称呼他也蛮合适的,毕竟我们相识就是从“王子”开始的,可他是一个从来都不会孤单的王子。

大一的暑假,我怀着满腔热血叫上了几乎所有玩的好的朋友组成了一个小剧组,准备拍自编自导的微电影-------《谁摔碎了我的水晶鞋》。

“他是我心中的王子,一个身骑白马的王子。”

“他就像清晨的一缕阳光,即不刺眼,也不灼热。每当我的手指触碰到阳光,就像触碰到他的侧脸,柔柔的,暖暖的。”

剧中男主冯子君在女主叶浅的心中就是王子一般的存在。剧组清一色的女生,为了找到我们理想中的“王子”,换了两个演员,就在我们快要绝望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他-----剧中的王子、路过我生命并把我驯化然后离我而去的小王子。

2016年7月14日,《水晶鞋》全组人员初次见面,应该是巧合吧,我们初次见面就能透过闲杂人等认出彼此。

“是这里吗?《水晶鞋》剧组。”他面带微笑走来,柔声说。

身形消瘦,面容清秀,衣着整齐干净,说话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这是小王子给我的第一印象,真的像是早晨的一缕阳光,即不刺眼也不灼热。

“如果你是小王子,就是啦。快进来坐,就等你呢。”我右手拿着剧本,左手腾出一张椅子给他,热情的笑,就像是对待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一见如故这种感觉在我初遇他时得到了很好的解释。

(哈哈,是我自作多情了,现在看来当时他一眼透过闲杂人等看到的,不是我啦,而是水晶鞋剧组。)

         2

2016年的这个夏天真的出奇的热,人走在大街上就像是一只猪被放进了烤箱,稍微加热一下就会变成一只烤糊了的死猪,就算是万众期待晚上也闷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好热哦,去球场转转吧,那里的风是凉爽的。”或者他约我或者我约他,找到了这个借口,在拍摄微电影期间,我和他总算可以有几次单处相处的机会。

这点让我觉得上帝很伟大,上帝做事情总有自己的道理,就像这次,他在生理上让你度过一个聒噪闷热的夏天,却在心理上还你一个处处闻啼鸟的春天。

原来人与人的相处可以达到这样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我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必说,一个微笑或者一句晚安便可以解释所有误会。

其实球场并没有在空调间里待着舒服,甚至还有一点闷热,但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让我有一种沐浴春风的错觉,这种错觉维持了一个暑假。

我们躺在球场的草地上聊天,聊东南聊西北,从三国刘备聊到自己叱咤校园的时光,这是第一次,我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脆弱和卑微袒露给一个男生。和他聊天,让我觉得很安心。

他也爱讲他的故事,我乐听,就像喜欢听他唱歌,都是一种享受。他说他并不擅长社交,说他常常在陌生人面前不知所措,但在我看来,他最擅长的就是社交,而且在他的社交圈中他定是那个被所有人宠着的小王子。

他说打篮球是他的挚爱,从六岁开始打到十九岁,常常一个人就可以玩一天,他让我看他曾经打篮球受伤留下的“勋章”。

“哇,你好伟大哦,总有一天,这些伤疤会让你光芒万丈。”在我看来,一个人如果可以一直坚持做自己喜欢的,那他就足够有资格称得上伟大,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受了伤还如此乐此不疲的侃侃而谈,就足够称得上是英雄。

他,就是我心中那个伟大的英雄。

“哈哈,什么光芒万丈,我只想在篮球中找到自己最真实的喜怒哀乐。”他微微一笑,将双臂叠在脑后轻轻地躺在草地上,米黄色的灯光洒在他清秀的脸上,棱角分明。一阵风吹过,少有的凉爽,四周弥漫着他的幸福。

我看着他,这世间竟然有这样一个男生,他说出的话、做出的事,都让人喜欢。本来嘛,我就是一个不懂的压抑自己感情的女生,当我面对这样一个男生时,心里不知道有多少爱情又生了出来。

喜欢就喜欢吧,反正他是一个值得去爱的男生。

每次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是那么奋不顾身,以为自己不顾一切扑向的将是光和温暖,后来才知道除了光和温暖,还有一种结局就是遍体鳞伤,而我总是与光和温暖巧妙地避开,搞得自己遍体鳞伤。

如果那时我稍微压抑了对他的爱情,也许现在没那么忧伤。

        2

一天晚上,参加了姐姐应酬的一个酒局,多多少少喝了几杯白酒,头有些痛,但还是清醒的。

“你又喝酒了?”很神奇,每次喝酒都能被他猜中。

“是的,没喝太多,就是头有点痛。现在还酒局结束了,但是不想回家。”我回复他的QQ消息,期待他的下句话。

“你真是……你不是说你不喝酒了吗?还能走吗?你先去球场,我过去找你。”

“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窃喜,就好像亲手策划的大阴谋马上就要成功了似得。

哈,我高兴的骑着电车去球场,躺在经常坐的那片草地上等他,没有很久,她就找到了我,手里还拿了一瓶苏打水,看着脸红的像猴屁股似的我无奈的笑。

当时我兴奋的以为我的大阴谋成功了,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给自己设得一个局罢了,除了让自己陷得越深,余下的就是现在辗转反侧的怀念。

那天晚上我以消除身上的酒气为由,拖着他一直待到十一点半才分别回家,那时候真的认为自己是指挥千军万马的镇边大将军,能够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我们面对面坐在草地上,他唱了很多歌给我听,每一首歌我都觉得有他独特的感情在里面,都是那么的悲伤和心碎。

他讲他的感情故事,我听得认真也很伤心,像他这么优秀的男生有几个女生喜欢本来就很正常,但我听着却格外觉得刺耳。

他说他谈过很多次恋爱,收过很多情书和礼物,而且每次都是女生追他,他还不曾追过别人。

他说的时候,很自豪,就好像自己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能够吸引所有女孩的注意。不过这并没有什么错,换做是我,如果有很多男生喜欢我,我应该也会无比自豪,只可惜,我从未有过这种感受也不知道这种自豪是什么滋味。

“但是以后,我都不准备谈恋爱了。”他说这句话的声音,很轻很轻,好像生怕惊扰了谁的好梦一样。

风,变得凉了。

夜,更深了。

米黄色的灯光洒在他脸上,有种说不出的感伤。

我好像有点知道他的歌声为什么总是那么忧伤。

一个被感情伤害过的人尽管嘴上不说,在其它方面还是会有一些表现的。

“为什么?总要有点原因嘛。”我问,对他,我总想知道的更详细一点。

“既然谈恋爱总要分手,为什么还要谈呢?更何况,我不想伤那些女孩的心,她们有的是真的很好。”

不只是她,还有一个“们”字啊,那么我会不会也是那个“们”字里面的一个小笔画?

我没有再问,只是看着远处泛黄的路灯沉默……

你说你不想谈恋爱是怕伤了别人的心,其实,你不敢承认,你更害怕自己受伤。

           3

从那天晚上以后,每天一定会收到他的QQ信息:

早,该起床啦。

午安!

晚安!去睡觉吧,别熬夜了。

每天早上,只有听到他对我说的那句“早”,我才觉得是一个美好的早上。中午只要看到他发给我的“午安”我就能在闷热的办公室里开心的待上一个下午。晚上,也只有在看到他说晚安,我才会安心的睡去。

完整而美好的一天,都在他的问候中度过。

小狐狸在被王子驯化之前说:“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我就像小狐狸一样,每天最期待最快乐的事就是听到关于 他的消息,知道他哪个时间会来,哪个时间又可以见到他,然后那之前的几个小时都异常兴奋。

有一天晚上,像往常一样,他背着吉他弹唱,唱我喜欢听的歌,来来往往的小女生看到羡慕不已,我却有些患得患失。

我在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心里却又一句话一直重复:如果你驯化了她,你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他,让我爱上了他,那么,会对我负责吗?

我一直问自己,没有人给我答案。

    太过放任自己,整日沉溺于小王子的驯化,任自己变成那只孤独忧伤的小狐狸。

那时我心里在想:原来人与人的相处可以达到这样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我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必说,一个微笑或者一句晚安便可以解释所有误会。

哈哈,润物细无声啊。

我那么喜欢《小王子》,也许早就应该知道,迟早有一天小王子会离开狐狸的,而那只习惯了听小王子的脚步声的狐狸只能看着金黄的麦田想念王子金黄色的头发。

         4

开学之后,火车一路南下,四十多个小时,我上吐下泻,莫名的难受。

我给他发消息,他从来不回,打他的电话也从来不接,不知道为什么……

到学校好多天后,他云淡风轻的回了一句:那几天很忙,不好意思!

小王子,终究还是悄无声息的离开我了,我仿佛还停留在原地,期待着小王子一日三次的问候,可是再也不会有了。

不不,也许,从来都是我的一厢情愿,与小王子没有任何关系。

既然没有关系,又何必说离开呢?

也许小王子真的很忙,我们真的只是朋友,我也真的只是那个“们”字里面的一个笔画而已。也许下次见面,我们还会高兴的躺在球场的草地上聊天,他抱着吉他唱歌,我鼓掌,闲暇的时候说说各自的生活。

可是,我已经被小王子驯化了,我习惯了他的晚安,习惯了他的歌声,习惯了在人群中寻找他消瘦的身影。

虽然不可能,但我还是想要问小王子:“你,有没有一瞬间觉得我还不错,有没有一瞬间是喜欢我的?”

到底有没有呢?我不知道,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

在笔记本的扉页,我写了一首生涩的诗:

你的笑

就像五月吹来的一阵清风

撒在东西南北中

温暖我所有的路口

为了遇见你

我避开所有的人群

翻山越岭寻你而去

这一去

生死不归。

我是真的很想念你,想念我们两个一起吃的那一碗石锅拌饭,想念我们两个抱着一桶爆米花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光,还记得有次看完电影走出电影院,发现暴雨淹没了街道,你脱下球鞋趟过充满恶臭的泥水把我停在对面的电瓶车开过来送我回家。

想念我要来云南读书的前一天你特意为我送行……

我们曾是那么好,好到一起去餐馆吃饭的时候会被人家误认为我们是一对情侣;我们曾经那么好,好到我以为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人的一厢情愿真的很可怕,也许有关我们的一切都是我的自以为是 ,也许我真的只是那个“们”字里的一小个笔画,只是陪他走过他生命中相对无聊的一程,过了就各自天涯,互不干扰。又或许,我们之间真的有过什么我不知道的误会……

 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我不想管,我只想听你对我说一句“晚安”,再听你唱一首歌,然后和你肩并肩走在夕阳下看见可爱的小孩子会相视而笑。

不管怎么说,小王子是一个好人,他也算是陪我度过了一个漫长又闷热的夏天,让我整个暑假都没有不开心过。

而一个好人是值得被认真对待的,上帝保佑,他会被全世界善待,上帝保佑:永远开心。

至此,到了故事的结尾,我已经很久没听到他的“晚安”了,像那只被抛弃的小狐狸,看到任何与他有关的东西都会想起他,喝酒的时候想起他会笑,看喜剧时想起他会哭,笑中有泪,泪中却没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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