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9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日更189篇
合伙人,通俗的理解就是一起做事的人,一起同甘共苦、共担风险、共创价值、共享利益的同行者。在创业层面,合伙人应该是能背靠背,各自独当一面,实现各自包括研发、运营、资金、渠道等优势有效整合的团队,合伙人之间紧密联系、不可相互替代。
在创始初期,只有这些合伙人才可以参与股权的分配。
第一个标准:意愿与心态上,是否有合伙创业的初心、激情、热情,是否有积极主动的乐观、激情投入、ALL IN、自我驱动?
一碰到责任,先推掉;一碰到麻烦,先躲开;一碰到结果不佳,先找借口。早九晚五的打工心态,凡事需要老大安排或交待,这只能定位为助手或下属。格局上,是否以组织利益为重,而非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空谈格局满空,但许多无数的事例证明,许多把个人利益摆在第一位的所谓合伙人,后来都跟不上公司的发展。
第二个标准:能力与责任心上,是否能够自主、独挡一面,按需交付成果?如果在能力上无法独挡一面,无法按需保质保量地交付成果;在责任心上,无法做到勇于担当,当责不让,而是一碰到问题和困难就推给老大,只能算是一个助手,或潜在、待培养的准合伙人,算不上真正的“合伙人”。
第三个标准:成长方面,是否具有成长思维,专注于自己负责的板块和专业,用心精进,构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创业面临的巨大挑战就是不确定性,环境的不确定性、商业模式的不确定性、市场与产品的不确定性、目标客户的不确定性、竞争对手的不确定性、人的不确定等等。唯有具备成长的思考,不断地学习与成长,用心精进,不断增强个人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保持公司的竞争力。
符合以上三项标准,我们才纳入合伙人层级,列入股权分配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