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冤家

暗恋的年代,春


那时的林薇薇是个大嗓门的女生,且是同学们最痛恨的纪律委员,每天她都要把在自习课上说话的人名用粉笔写在黑板的左下角,然后在座位上接受一道道痛恨的目光。最惨的一次是被班里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在放学后堵在了校门口。他就像香港电影里的黑帮老大,带着一群小弟把瘦小的林薇薇围在了正中央。薇薇用手提了提书包带,颤颤巍巍地问:“你们。。。”话还没说完,校服上就多了一个黑脚印,接着她的眼泪就不受控制,刷地流了下来,一滴一滴砸在地上。

“你算什么班干部,孙一凡上课也说话了,你怎么不记他,就记我。”为首的高胖男生吐了口痰,脸色煞白。

“就是就是,还当干部呢,下学期都不投她,让她撤下来。”一个小个子男生在后面起哄,然后一群人都跟着乱嚷起来,“不投她,不投她。”

林薇薇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哽咽。万幸的是这个当头,她的好友秦小小做完值日出来了。小小瞪了一眼为首的男生,把薇薇从人群中拉了出来。她们沿着放学的小巷子走,一双手握得死死的。背后的声音还是此起彼伏,“不投她,不投她。”

“咱们班的男生越来越坏了。记得刚来的时候,他们还帮着女生扫地呢,现在都开始放学欺负人了。”小小替薇薇擦去眼泪,摸着那个鞋印问:“疼不疼,他们为什么踢你?”

“不疼,他其实就碰了我一下。”薇薇把书包背在前面,挡住那个难堪的脚印。“估计是他上课说话,被我记了名字,找我报复吧。”

林薇薇隐瞒了欺负自己的高胖男生提孙一凡的事情。高胖男生和孙一凡都是班级里成绩比较好的学生。以前大家关系还算不错,他和孙一凡一直称兄道弟的,对于林薇薇这个干部也向来客客气气。不知道是不是林薇薇选择性听力失常,也许当时的确是高胖男生和孙一凡在自习课上起了争执,大声喧哗到不得不在黑板上记名字警告。

可是为什么没有写孙一凡的名字呢?林薇薇看着自己沾满粉笔灰的五指发起了呆。当时很流行一种游戏,右手的五个手指代表五种关系:大拇指是朋友,食指是亲人,中指是陌生人,无名指是爱人,小拇指是敌人。把你和另一个人的名字笔画加起来然后数手指,数到哪一个,以后你们就是哪种关系。薇薇的妹妹喜欢他们班一个眼睛大大的男孩子,每天都在数手指,隔一阵子就暗暗叹息道:“要是我叫什么什么就好了,就差一点儿。”

林薇薇也数过手指,数的是自己和孙一凡的名字。后半夜的被窝里她偷偷的念着: “1、2、3…”谁都不知道,最好的朋友小小也不知道。她永远记得数到中指时,自己的心跳得有多厉害,比曾经有一次写作业时,胳膊肘压到他的校服边还要厉害。他们是周期性同桌。

每到周一早上,三年五班就会特别热闹。大家卸下蓝色的脏桌套,捧着厚厚的书坐到新的地方。又是一次大换座,中间四行座,左右各两行,两两一对,前后换,左右也换。运气不错的人,就可以遇到说得上话的新朋友;运气不好的话,之前座位的人会给你留下一书桌的垃圾。林薇薇是很开心有换座这个事情的,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换到中间那几行,可以坐到孙一凡的旁边。孙一凡的固定同桌是个比男生还帅气的女生,不爱说话,却喜欢嘲笑林薇薇。因为薇薇比同龄人晚熟很多,在那个港剧风行的年代,三年级的女生已经开始比较谢霆锋和古天乐谁更加帅气,而林薇薇总是跟不上他们的谈话,不理解为什么当刑警比当老师酷很多。

不过这并不妨碍下课后大家一起玩耍。那时候男生和女生是一起玩的,流行什么玩什么,溜溜球,打沙包,甚至跳皮筋。有一阵子全市的小学生都在玩抓羊骨,于是每天下课,一帮同学就围在一起,玩塑料做的羊骨,五颜六色的,抛起来煞是好看。

若是玩到林薇薇和孙一凡对决时,薇薇就忽然争强好胜了起来。赢了,则不顾形象的仰着脖子笑得很大声;输了,就不服气地挥挥拳,非要再来一局。在其他同学眼中,这是高手之间的对决,兵刃相接的惨烈。只有薇薇知道,自己的暗恋有多别扭,别扭到刻意丑化自己来吸引他的注意。不过孙一凡向来表现得也非常不男子汉,竟然在林薇薇出去上厕所时,故意拦着门不放,直到薇薇憋得脸都通红了,才贱兮兮地让行,外加笑得明媚又欠扁。

若干年后,有一次小小笑着说:“现在想想,你和孙一凡上学那会儿可真像一对“冤家”。好友当然没有一点儿暧昧的意思,作为一个见证他们从一年级吵到六年级的人,无数次陪着林薇薇大骂一凡是坏蛋,甚至编到故事里,让故事里的他也经历各种倒霉的事。她坚信林薇薇一直讨厌孙一凡。装得太像了,连林薇薇有时也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仇人,想不起他对自己有哪里好,就记得无数次拌嘴,以及编故事时,提到他的名字好像很畅快。

薇薇这种别扭的暗恋形式终于导致了和孙一凡的决裂。那是六年级下半学期,一个气压很低的下午,就像听到最终审判一样,林薇薇得知自己被分到了第6中学,而好友小小,还有孙一凡,他们都在第8中学。最后一堂课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不知因为一件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孙一凡不停在薇薇耳边唠叨,还把她的东西推到三八线以外很远的地方。林薇薇顿时炸了一样,狠狠瞪了他一眼,继而用胳膊把他的课本都扫下了书桌。很不幸的是刚才地上撒了水,课本混了泥水,迅速膨胀,变得皱巴又恶心。

看到这一幕,孙一凡的脸色难看极了,林薇薇瞬间有点害怕他会动手打她。可是等了半天,他的手并没有碰到自己,而是一把抢过了林薇薇的书包,然后直接冲到门口,扔到了班外面。薇薇赶紧跟了出去,只见那可怜的书包在地上滚了两下,书和作业本全撒了出来。走廊的地是干的,虽然状况还不算太不堪,可一地的狼藉已经让林薇薇发了疯。她返回课桌旁,从桌洞里掏出他最喜欢的帽子,扬手扔出了窗外。六年五班在四楼,那顶帽子携着风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孙一凡后来吼了几句什么,林薇薇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班里好多同学和他下了楼,可那个帽子却神奇的丢失了。明明扔出窗外的时候,林薇薇依稀看见它飞到了操场的那边。然而一群同学仔细寻找了很久,找到天都黑了,也没有收获。

这件事后直到小学毕业,林薇薇再也没有和孙一凡说过一句话。也许他早就不生气了,可林薇薇就是不敢面对他。万一又换座到一起,就坐到外面一行,隔着固定同桌,不去听他们的欢声笑语,像个陌生人。有时放学路上远远看到他,也会连忙绕个路,或是躲起来,等他走得看不见再出来。

人生中第一次稀里糊涂的暗恋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有一次考试,林薇薇考了第一名,孙一凡考了第二名,他冲她眯着笑眼,嚣张地说:“下次小心啊,我会超过你的。”也许是有一次和大伙去他家玩,薇薇在玻璃板下发现了一凡穿女装的照片,觉得他长得可真好看,眉清目秀,比谢霆锋好看;也许是和班里另一个女生一起合伙给他打恶作剧电话,每当他接起来,两个女孩子就装神弄鬼,或是一句话不说就挂断;也许…再多的也许,再多模模糊糊的开始都弥补不了那结尾的遗憾。

转眼到了初中二年级,一个夏日的午后,林薇薇又把自行车停在了那个红绿灯口,数着秒数。这是上学路上和孙一凡唯一的交汇点。一年多以来,每天林薇薇都在期待,会不会在下一个绿灯亮起前恰好看到他出现。绿灯亮了,林薇薇叹了口气,放开手刹,转动了脚蹬。

“林薇薇,是你吗?”

薇薇的背耸了耸,缓缓回头,是孙一凡,他比以前高了很多,也黑了。“嘿,好久不见啊,真巧!”林薇薇转过车把,挤出一个笑容。

“是啊,你最近还好吗?”他和气地问,这么温柔的声音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还行,就是作业太多,每天都写到很晚。”

“我也是。”

沉默了一阵,直到红灯再次变成了绿灯。

“那个,我先走了,不然上学要迟到了。”薇薇指指手表,然后向他挥挥手。

一凡也向她挥挥手,转身走向另一个方向。

“有空一起回学校看老师啊!”他的声音再次从远处飘来。

“好,没问题!”林薇薇没有回头,嘴角却忍不住咧到了最大。

北方的春天是粗糙而灰蒙蒙的。一些嫩绿就在这无知的荒凉中冒了出来,没有温暖的抚摸,只有凛冽的大风,捎带着冬未尽的恶意,天天刮着。有的绿芽在一夜北风后就无影无踪,人们对此并不珍惜。初中那次相遇后,很久都没有再见到孙一凡,可是林薇薇知道,这一次的相遇后,一切都变了样。

再见了,别扭的,暗恋中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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