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116天《中匡 第十九》第1~3段
原文阅读
管仲会国用,三分二在宾客,其一在国,管仲惧而复之。公曰:“吾子犹如是乎?四邻宾客,入者说,出者誉,光名满天下;入者不说,出者不誉,污名满天下。壤可以为粟,木可以为货。粟尽则有生,货散则有聚。君人者,名之为贵,财安可有?”管仲曰:“此君之明也。”
公曰:“民办军事矣,则可乎?”对曰:“不可,甲兵未足也,请薄刑罚以厚甲兵。”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罚以胁盾一戟[5],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成以束矢。公曰:“甲兵既足矣,吾欲诛大国之不道者,可乎?”对曰:“爱四封之内,而后可以恶竟外之不善者;安卿大夫之家,而后可以危救敌之国;赐小国地,而后可以诛大国之不道者;举贤良,而后可以废慢法鄙贱之民。是故先王必有置也,而后必有废也;必有利也,而后必有害也。”
桓公曰:“昔三王者既弑其君,今言仁义,则必以三王为法度,不识其故何也?”对曰:“昔者,禹平治天下,及桀而乱之,汤放桀,以定禹功也。汤平治天下,及纣而乱之,武王伐纣,以定汤功也。且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之。君何疑焉!”公又问曰:“古之亡国其何失?”对曰:“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古之隳国家,陨社稷者,非故且为之也,必少有乐焉,不知其陷于恶也。”
字词注释
[1]会:总计之意。
[2]复:告知,禀告。因为国家在接待宾客上的支出太高,管仲觉得害怕,故禀告齐桓公。
[3]说:同“悦”。
[4]民办军事:古代军事活动费用,主要由有参军打仗权力的“国人”承担,称“民办”。
[5]胁盾:盾牌名。
[6]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根据对“军”解释的不同,本句有两种断句方式,一是“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这里“军”当作“钧”,是一个重量单位,三十斤,在这种断句下的“计”当作“抑”,无所抑,就是不受冤屈。二是“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军”解为军事。上文言“民办军事”,此句是说若军事方面的事筹划不当并由此产生诉讼争端,则罚一束矢。本书取第二说。
[7]救敌:与“仇敌”同。
[8]三王:夏、商、周三代开国君王,即下文的夏禹、商汤、周武王。
[9]隳(huī):毁坏。
译文参考
管仲总计国家财用,其中三分之二用于接待别国的宾客,只有三分之一用于国内。管仲惶恐地把这个情况报告给桓公。桓公说:“您还至于这样么?四方宾客,来者满意,离者称赞,好的名声布满天下;来者不满意,离者不称赞,坏的名声布满天下。土地可以种植粮食,林木可以为财货。粮食用尽可以再生产,财货散尽可以再积聚。君主的名声是最为贵重的,为何要计较财富呢?”管仲说:“这是您的明鉴。”
桓公说:“百姓都在致力于军事备战,我这样是否就可以了呢?”管仲回答:“不可以,因为盔甲兵器不够用,请减少刑罚来增多盔甲兵器。”因此,犯死罪的人不杀,犯刑罪的人不上刑,让犯人用盔甲兵器来赎罪。死罪可以用犀甲加上一支戟来赎,刑罪可以用胁盾加一支戟来赎,有过错的人罚金,因办军事而起争端,罚一束箭。桓公说:“盔甲兵器已经够用了,我想要诛伐无道的大国,可以了吗?”管仲回答:“首先爱护国内的百姓,然后才能排斥国外的不善者;先安定卿大夫的家,然后才能危及仇敌之国;先赐予土地给小国,然后才能诛伐无道的大国;先举用贤良的人才,然后才能舍弃轻慢法度的低贱的人们。因此,先王必先有所设置,然后有所废除;必须先有所利,然后才有所害。”
桓公说:“从前夏禹、商汤和周武王,都杀了他们的君主,现在我们谈仁义,却一定要以三王为典范,不知是什么原故?”管仲回答说:“从前,禹平定天下,到夏桀就乱了,汤放逐夏桀,是安定了禹的功业。汤平定天下,到商纣就乱了,周武王伐纣,是安定了汤的功业。况且善的征伐不善的,自古及今,是从未改变过的,您何必又有所怀疑呢!”桓公又问:“古代亡国的国君都有什么过失?”管仲回答说:“只考虑取得土地与财宝,却不考虑是否会失去诸侯的信任,只考虑财物的积累,却不考虑是否会背离百姓,只看到现在被拥护,却看不到未来可能会被放弃。以上三条有一条,就足够来削弱国力;全都具有,这个国家就要灭亡了。古代败坏国家,伤害社稷的,都不是专门故意去做的,必然是日渐沉迷欢愉,而不知不觉陷入罪恶的深渊。”
核心内容解读
“中匡”的“匡”也是辅助的意思。本篇记载管仲对齐桓公的开导,内容涉及国家如何使用财富,行仁义爱百姓为争霸之本,以及君主如何修身、勤政、树立威望等多方面的问题。
在本篇,齐桓公对帝王创业与灭亡的兴衰成败的提出了重要的疑问。这些问题也是千百年来许多人都会有的疑问:“昔三王者,既弑其君,今言仁义,则必以三王为法度,不识其故何也?”“古之亡国,其何失?”
管仲给出的回答首先是:“善之伐不善也,自古至今,未有改之。”他对于朝代之所以更迭的解读是,自古至今的历史都是“善”会讨伐取代“不善”。那么,何为“善”,君主如何做到“善”呢?管子说:亡国者是因为“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而这些亡国之君并非故意要亡国,而是日渐沉迷欢愉,而不知不觉陷入罪恶的深渊。
这里管仲所说的“非故且为之也,必少有乐焉,不知其陷于恶也”的意义,就是指只见目前的小利,而不计后果的大恶。就是后来董仲舒《春秋繁露》所指的“春秋二百四十年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细恶不绝之所致也”。“细恶”,是指小小的过错。小过不慎,终酿大祸,甚至于亡家亡国。历代创业继统的皇王帝霸,如果不能“朝乾夕惕”,随时戒慎恐惧,至死不明为什么自己无法长保基业,坐稳江山。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中)
官僚集团跟君主是一种什么关系
官僚集团跟君主之间的关系,其实是错综复杂的。君主既要利用官僚集团进行专制统治,又要防范官僚权力过大,威胁君主的地位。为了方便你理解,我就以君主和丞相的关系为例,来说明这种复杂的情况。
我们知道,官僚集团非常庞大,从中央到地方,官员数以万计,可皇帝只有一个,他怎么管得过来呢?秦始皇、朱元璋、雍正都是超级勤奋的皇帝,连他们都不可能认识每个官员。最有效率的方法是,皇帝管理官僚集团的头头——丞相,再由丞相去领导百官。所以,丞相也被称为“百官之长”。他的职责是向皇帝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皇帝制定政策。同时,丞相带领官僚集团处理日常事务,执行皇帝的旨意,并对下级官员进行监督和考核。这样看,丞相的权力是很大的。
以汉代的丞相为例。汉代丞相拥有封驳权,就是说,如果皇帝下达的指令不合适,丞相有权驳回,拒绝执行。汉代丞相甚至敢对皇帝的宠臣下手。最经典的是汉文帝宠信邓通,给了他很多好处,让他几乎成为天下首富,丞相申屠嘉对此非常担忧,他找到个机会把邓通叫到家里狠狠教训了一通,还威胁要把他杀掉,邓通吓坏了,从此收敛很多。申屠嘉的举动,对于国家当然是有好处的,但是站在君主的角度,会觉得丞相的权力实在太大了,如果他有野心,不是会威胁到我的皇位吗?西汉后期的王莽,就是个例子。王莽先后做过大司空和大司马,这两个位置相当于丞相,王莽就借这个机会,大权独揽,成功篡位,导致西汉灭亡。隋文帝杨坚做到北周的丞相后,逐步夺取朝廷大权,最终迫使北周皇帝把皇位让给了他。
有了这些血淋淋的教训,皇帝对丞相的防范心理自然越来越重,总的趋势是,丞相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大,他的权力也被一点点分掉,到最后,连这个职位都被取消了。这里讲一个标志性事件,明朝初年的胡惟庸案。
朱元璋晚年疑心病非常重,总是担心那些跟他打天下的功臣们,在他死后会造反,所以,对于大臣们拉帮结派、扩张势力的行为,朱元璋的神经异常敏感,偏偏胡惟庸就撞到了枪口上。本来,朱元璋很信任胡惟庸,洪武六年,任命他为右丞相,洪武十年又升任左丞相。然而在担任丞相期间,胡惟庸打击政敌、培植党羽,搞得朝野上下都是他的人,这让朱元璋产生了警惕。洪武十三年,即1380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逮捕胡惟庸,并且当场处死。随后,他又严厉处治胡惟庸的同党,前后诛杀3万多人,罢官、抄家的不计其数。在处理胡惟庸案的过程中,朱元璋感到丞相这个职位对皇帝的威胁太大了,于是干脆废除。就是说,从1380年起直到清朝灭亡,在长达5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中根本就没有丞相这个角色,这也意味着君主专制发展到了极致。
丞相的威胁是解除了,但是前面说过的问题又浮现了:官僚集团如此庞大,国家事务如此繁杂,只靠皇帝怎么应付得过来呢?那就有必要找到丞相的替代品,这个替代品既要承担丞相的一部分功能,又绝对不能让皇帝感受到危险。所以最保险的做法,就是成立御用秘书班子。下面,介绍两个著名的秘书班子。
一个是明代的内阁制度。明成祖朱棣登基后,深感政务繁忙,一个人力不从心,于是,他挑选几名信得过的高官组成内阁。内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为皇帝草拟圣旨。各地呈上的奏章,内阁先看一遍,提出意见,供皇帝参考。但风险依然存在,如果皇帝年幼,或者贪图享乐,内阁就能利用靠近皇帝的位置获得很大的权力。明代中期的张居正、严嵩,就利用这样的机会成为权臣,对政局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
所以,清代连内阁制也不搞了,可皇帝离不开秘书啊,怎么办呢?康熙的办法是建立南书房,让大臣进入南书房办公。雍正在这个基础上设立军机处,军机大臣负责为皇帝的谕旨打草稿,处理奏折,日常值班,参加御前会议,等等,任务十分繁重。但是,他们的权限又被卡得很死。军机大臣没有品级、不拿俸禄,只能传达皇帝的指令,自己不能做任何决定。应该说,这种限制是有力的,张廷玉、恭亲王奕䜣、左宗棠等名臣都做过军机大臣,但没有一个对皇权构成威胁。
从丞相制到内阁制,再到军机处,我们清楚地看到,君主专制在一步步加强。这个过程可以理解成君主在驯服官僚集团,让官僚集团忠心耿耿地贯彻他的意志,成为专制统治的工具。不过,这种驯服并不总是成功的,道理很简单,尽管理论上官僚集团听命于君主,但是它也会产生自己的利益,一旦君主的意志跟它的利益相冲突,官僚集团就会抵制、扯皮,甚至公开反抗。
举两个例子。一个是王安石变法。北宋中期,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在全国推行变法,力图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状况。但是,此次变法严重损害了官僚集团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极力反对,最终在宋神宗死后,变法措施基本被取消。
另一个例子是万历。万历当政48年,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其中有二十多年不理朝政。其实,万历也曾经奋发图强,使明朝出现了中兴气象,然而后来在立太子的问题上,他跟官僚集团产生了巨大分歧。万历想立郑贵妃的儿子为太子,官僚集团坚决反对,认为废长立幼不可取,必须立王皇后的儿子。万历争不过,用消极怠工的方式跟官僚集团对抗,几十年不批奏折、不见大臣,以至于作为御用秘书的内阁大学士都有好些年见不着皇帝的面。然而有趣的是,即便皇帝撒手不管,官僚政治依然保持着运转,而且,从外表上什么事都看不出来。
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就描述了这番景象——下级官员还在往上递奏章,内阁还在批阅奏章,只不过送到宫里通常得不到回复;官员的考核、税费的征收、军队的训练,也在照常进行;县一级的运行更是平静,县官该收税收税、该审案审案,和从前没什么两样;科举考试也没受影响,年复一年地举行着,大名鼎鼎的徐光启,就是万历三十二年考中的进士,明末大臣杨嗣昌,则是万历三十八年中的进士,那时候万历皇帝已经有十多年不上朝了。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李志安;杜家骥,中华书局,2015年9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