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半个酒徒!
“酒徒”这个词要从王安忆的一部短篇小说说起,名字很刺眼:《酒徒》。常听说赌徒,匪徒,叛徒。读小说之前我曾在心里猜过酒徒的形象:身披蓑衣,腰间系着个酒葫芦,面精瘦,目光灼人。然而他的出场并不惊艳,却牵着读者的心去等待他的爆发。
开场白:“每一次喝酒,都是他赢。”
喝酒:“他的敬酒看上去只是礼节性的,完成一个仪式而已。只有在他一仰脖喝干杯中酒时,那一仰脖的动作是带了些锐度。他迅速的、利落的一仰脖,杯底就干了,并且滴酒不洒。”
倒酒:“好了,他掌握了酒瓶,可是不偏不倚,对每个酒杯都是一条线下去,酒及杯沿下一分,再一条线收住。”
小时候,对于酒的记忆就是大人的警告:小孩子在读书,不可以喝酒。偶尔也会被他们骗过去用舌尖抿一小口,伴随着大人的一阵哄笑发誓以后再也不碰这么难喝的东西了。谁会想到成年之后,我的人生经历和记忆却伴随着它在丰富和发酵。
年少时,哥们义气。那时年轻气盛,似乎喝酒就成了一决高下的武器,成了男子汉的象征,私下里常常议论谁比较能喝,现在我还记得鑫哥,大鹏,祥子喝酒的生猛,也记得褂哥一杯酒红到耳根子,还喜欢逗春哥喝酒。那会常喝到吐,喝到忘乎所以,也因为喝酒第一次被送去急诊室打了几个小时的“醒脑静”,给人添了不少麻烦,也是那一次体会到了哥们姐们的好,那次竟然拍了视频,想抵赖都难。
渐渐的,酒桌上的情形发生了变化。我是为数不多的不开车也没理由备孕的人。一圈碰下来,基本都喝饮料,对这种情形,我很能理解,毕竟各自都有了牵挂。当然,这种情况下,我也不愿多喝,吃完饭就回去,也是自在。
对于聚餐喝酒我早已没了兴致。家里作为晚辈,要倒酒,敬酒,照顾长辈;外面聚会更不爱待在聚光灯下。只有两个人喝酒聊天时能算做沟通,谈得是真诚,聊得是彼此。
“踏着青石板,披着月色,叩响朋友家虚掩的门,伴着雨后花草清香和蟋蟀的叫声,围坐在木桌旁,就着时蔬呷着酒,喝到月上梢头,喝到精神舒展,面色红润”。总幻想着这样的场景,然而事实是这样:买一瓶白酒,花生米,鸭掌,坐在图书馆后面的草地上喝酒;或是去小饭馆,要一箱啤酒,每人六瓶,老板投来的眼神很复杂。有一次和一位女同学吃饭,我要了瓶啤酒,老板娘跑过来很神秘的跟我说:前两天听说有人把一个女孩灌醉,**了,听完这话我还敢喝嘛。
现在,对喝酒渐渐有了别的理解:酒徒也好,新手也罢,喝酒,要把握好自己,即使在放纵的场合,也要控制住自己和身边人;喝酒要纯粹,不入是非场,不把喝酒作为增进感情获得利益的方式;对酒的品质和种类实事求是。决不可以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