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法无感情,人有道德

      在世说新语中有这么一则故事。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这个故事想必大家都看得懂,我也就不多做饶舌。首先我不是说陈仲弓做得有多么好,因为他的处理方法是典型的人治。放在今天,你们认为是抢劫杀人严重还是弃婴严重?

      法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法律讲究的是规则,是秩序,是公正。法律不讲感情所以也就不讲究道德,法律尊重道德公俗,但不能因为这而违反法律的规则(虽然很多人做到了)。就好比,一个男人因为女朋友出轨刺激酒驾出车祸死了,在法律上和他女朋友有关系吗?相反男人酒驾导致车祸本质是他违法,是他咎由自取。

      所以按法律来说刘鑫无罪,她没犯法,就算是她反锁了门见死不救,她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并不违法。她不见苦寻她的江歌妈妈,也不违法,。是的,江歌是为了保护她,陈世峰也是因为她而持刀上门。但是,不是她杀的江歌,不是她,她不是凶手,在法律上不是。

          这合理吗?很多人说不合理,但别忘了法律要负责的不仅仅是一个江歌案,而是所有的犯罪,所有案件。奶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中国的法律是一直在不断健全不断完善的。就好比说现在的法律和2000年的法律它们一样?江歌案让你感觉不合理,不是是法律的错误,而是法治尚未完全健全。(注意我的用词。)

          长安米贵,居之不易;中国偌大,理之不清。法治中国,道路漫长,且阻且艰。

        说了这么多我讨厌却不得不面对的实事,现在来说说我属意的。话题回到陈仲弓,那么为什么陈太守会那么急一个弃婴案呢?说白了是因为了道德公俗,是因为身为一个人的良知。于是就"任性"的先不管那个杀人犯了。这也就反应了,人治最大的优点是其主观能动性,缺点亦然。

        在当代,抢劫杀人案的凶手在被抓捕归案接受法律惩处之后,一般不会被太多人关注。而弃婴案这样的往往是一个社会舆论热点。为什么?因为道德公俗。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中国人讲人情就跟中国人看热闹一样,是一种生活状态。大家都抨击走后门啥的,对,那是不正确的。但事情往往搁自己身上那就不一样,就算你自己不想,但你爸你妈你王叔叔你二大爷,也会为你跑上跑下,没别的原因,因为是一家人,是因为伦理道德。如果你隔壁家发生了弃婴事件,我估计你会在他们身上贴上人渣的标签,十几年不撕。

        并且人情社会有一个很讲究的东西——良心。良心其实是中国道德的另一种体现。做人要讲良心,估计每个中国人都听过。我很喜欢这个说法,因为我觉得这很接地气而一阵见血说明了中国人传统的为人处事的道理——人家对你好,你也要对别人好,不能忘恩负义。

        很朴素,很真实,也很温暖。抚养好自己的子女是讲良心,赡养好父母是讲良心,对朋友义气是讲良心,好好工作也是讲良心。不讲良心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做出了不讲良心的事,就算再小,估计也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融入正常的社交圈子。因为在我看来讲良心其实就是讲道德,两者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等的。当然啦,我也许想的不对,但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你顺着电磁波射过来打我啊ƪ(•̃͡ε•

        所以,刘鑫无罪,但却缺了大德,做了贼没良心的事。见死不救,尚可以用害怕来对付。那么在事情结束之后为什么不去见江歌妈妈呢?无论怎么说你的好闺蜜死了于情于理也该去见一见,安慰安慰人家的父母,更别说人家还是为了保护你而出的事。表现得有点担当,说一声对不起,说一声谢谢,帮忙作一下证,来让法律更好的惩罚那个想要杀你却杀了你闺蜜的人,这很难吗?结果你倒好,人间蒸发,躲进小楼成一统。最后事情闹了个天翻地覆,舆论一面倒之后,这个时候出来公关,你说除了你隔壁王叔叔谁还会信?

          法律是不讲感情的,它能管到阳光照的得到和照不到的任一个角落,但却管不到每个人的内心,它只能惩罚实质的罪恶,就像有那么一句话说的"你尽可以消灭我的肉体,但你打不败我那爱吐槽的灵魂。"但做人是要讲道德,讲良心的。人在做天在看,我和狗仔也在看。群众的眼睛虽然雪花,但对于那些明着秀下限的操作,我们还是不瞎。当然啦我并不是说骂那个对闺蜜见死不救的潜水怪,我只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做像那样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人。同时我也真诚的祝愿各位讲良心讲道德的读者,在人这不长的一生中不会遇到这样浪费你们生命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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