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这两天发生的一件事,事情本身已经连去重复的耐心与力气都没有,因为觉得不免有赘述之嫌。
简单来说,就是发生了一件事。需要去承担责任,责任方是我和舍友,我的责任大一些,但是舍友也绝对是主要责任方。
然后舍友揪着我的那大一点点的责任,把全部的责任推到我身上,冷冷地说了句:“不要让我背锅。”
不免讽刺,她说之前,我跟朋友说,我的责任我肯定是不会逃避的。只要她好好跟我说,我绝对一个人担下。因为跟这个舍友不交好,她曾经对我有恶意。当时,我还审视自我,问朋友,我这样是不是自私啊,因为反正我要承担责任的,她是可以免责的。朋友骂我,说她也有责任啊,而且无私不应该看情况的吗?
所以,当舍友一股脑全都推到我身上,好像她很无辜一样。我觉得我就是个圣母婊。
一个回合,一件算不上大事的小事,就可以如此轻易地将人性最恶的那一面拿出。毫不费力,看着她的神态,好像她在为她这种捍卫她的自身利益的勇敢而显得骄傲。好像嘲笑我的懦弱,在她的强攻下,显得不堪一击。
我不忍看她,觉得她可笑。在我看来,要妥善放置人性之恶。如果人性之恶是无往不利的话,那么就不到万不得已,永远不要拿出。希望它一辈子也用不到。殊不知,人性之恶有如生殖器,只可深深藏着,如此轻易暴露,甚至是暗暗窃喜,知不知羞?
曾经跟一个心理老师说,好讨厌自己不会吵架啊,事后能想出一百条骂回去的理由,当时却只是被人气得强忍眼泪,想着你怎么可以这样。她说,这只是选择善良,选择不伤害别人,不然,再木讷也能把架吵得很厉害。我释怀,我原谅自己的“懦弱”。
虽然总是有那句“至理名言”:利益面前哪有什么朋友。我还真不想对这句话提出质疑,我厌恶嫌弃的,从来都是为了一点的蝇头苟利而失了体面的人。我对目光短浅的厌恶远胜于对人性之恶的嫌弃。
目光短浅是做人狭隘,是笨。
但是,我能理解。
狭小的宿舍内,不免龌龊丛生。在这里,一旦拘于这尺寸之地,人性将被无数倍放大。恶的那一面,显得张牙舞爪,有恃无恐,丝毫不自知其荒诞可笑。
在自己给自己设下的极端条件选择之下,好像选择是非A即B。当只能看得到眼前方寸时,便很不容易看开。为了不是什么利益的利益争得头破血流而洋洋自喜,可悲亦可笑。
还记得当时跟朋友说,我能够理解人性的自私,我也绝对可以理解她的不想承担责任,本属于她的责任。事后只觉得打脸,更是让我感叹,人一旦要把自己置身于弱者,受害者的地位,那么多么荒诞的理由都会为自己找出。自私的性格,已经麻痹了自身机制。下意识的推卸责任,再也没有承担的骨气。时间久了,真的骗过了自己,觉得自己就是毫无错处。为人处世,已经变成了一个弱者。同时,又蠢又笨,还觉得这是人生智慧。
但是,我不能原谅。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为自私,人性之恶狡辩。
我还未行走于社会,不知社会明暗规则。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承担自己的责任是底线,做好自己的事情是义务。不要用社会所谓的潜规则来教训年轻人,因为我相信时间的力量。厚泽无声,一切自见分晓。
风物宜将放眼量。虽然当时也免不了俗被气得跳脚,但是吃亏,不公正,人性之恶,不是我们为之逗留的理由,也没有事物有资格让我们停下,没有东西能局限我们的眼光,没有乌云能够蒙蔽我们的内心,没有人能阻挡我们的脚步。
来日光景,皆是陈年伏笔。请写下好看的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