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到语言,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口语交流还是写作上的书面表达,都是离不开修辞的。正如福建师范大学鞠玉梅教授曾说:“修辞学是人类任何一种发达语言的灵魂,从传统意义上说,修辞是人对语言的一种运用,是人对语言的一种积极主动的优化的运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修辞是不可回避的。但它绝不仅仅是纯粹的文饰技巧,更是一种塑造思想认识的原初性活动。人极尽语言的一切可能性,处理自身与世界的种种关系。”所以,修辞涵盖我们生活的一切,或者说人之与语言即修辞。
生活之修辞本无可厚非,然而,问题在于“修辞立其诚。”所以,我们当下的生活很有问题,写作也毫不例外,关键在于一个“诚”字,根本的是在于言语的执行者——人。
在当下社会生活中,“诚信危机”的出现,正应验古训“人无信不立”,所以,人们只为利,在口语的交流上玩的是文字游戏,言语漂亮,但可惜大多是出自于“空心人”之口,于是,社会上人际交往的城墙轰然坍塌于“语言的巨人”之上。这也是我们当今为什么语言的无效化,或者说语言与行动如此严重割裂的根本。于是,为了应对诚信危机的空前现状,全国征信制度就应运而生了。目前社会中的说大话、夸海口、信誓旦旦或海誓山盟等现象,就是日常言语修辞的无用其极的负面后果。根本原因在于只注意了修辞的“积极主动优化”而忽视了“修辞立其诚”的另一面导致的后果。
这也再次说明了鞠玉梅教授说的“修辞是处理人与语言,主体与主体外观世界的关系问题,它是人的生存方式。人一旦使用语言,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修辞环境。言语活动是人类行为的组成部分,修辞是人的本质属性。”应验了修辞之于语言与人的本质属性或统一关系。这是她说的“人一旦使用语言,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修辞环境。”日常生活如此,写作表达又岂能有所避免呢?
关键是,在写作领域,人们还是把修辞当作纯技术来使用,也忘记了那个“诚”字。而在写作上,我觉得,凡是涉及到修辞的运用,无不关系到写作者的情感,无论是正面积极之褒扬的情感还是负面消极之贬抑情感,都是写作者情感的外在体现。所以,书面表达上修辞的运用,无不是写作者情感价值态度的外化。或者说在修辞的运用上,只要写作者对所写对象有积极正能量的情感,那么在修辞的选择上自然会体现出“立其诚”的“积极主动的优化”,反之,亦然。这就是鞠玉梅教授说的“修辞行为的本质人性的,是人对现实的认知和创造。”而我在语文的作文写作教学过程中,看到更多的是,学生只是把修辞当作纯粹的写作技巧来运用,那即免不了生搬硬套,自然也就在写作修辞的运用上进入了那种无源(对写作对象发自于心的“诚”之感情)之水的境地。于是,无论语文老师怎样讲解修辞的妙处和生动形象,与学生而言,也难以打开他(她)心灵情感的那汪“立其诚”的情感之水,因为,他(她)们的出发点就错了,认定修辞不是人的情感发源地,从而就避免不了缘木求鱼的后果。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在写景文中,所常用到的“比喻”、“拟人”这两种修辞手法,学生甚至有不少老师都是纯粹从技巧上来理解它,就是把写作对象比作什么从而想象成什么等这些角度出发来运用修辞,而从而不去考虑学生即写作者对他(她)面前的这个对象有不有感情,拥有什么感情。否则,根本毫无知觉,更不用说有感情,遑论还有怎样的感情。如此而来,修辞即便生硬套上去,那也几乎是牛头不对马嘴,只能贻笑大方,徒增笑料罢了。这就是很多学生不会用修辞,或用得不伦不类的五花八门的奇葩式的修辞的现实。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写作上语言的文采,只要真情使然,情感到位,自然言语“诚”,文采上的修辞也斐然。所以,我认为,写作上言语之修辞的运用,本质上是情感的“诚”。因此,老师在赏析文章的修辞务必从情感的角度入手,自然能让学生从情感的本质来理解修辞,从而,移花积木到自己在生活中对所写对象的观察,以及在写作中对修辞的运用得以自然呈现。
而我在这里谈到的不仅仅是我们狭义理解的修辞,也即不仅仅是指“比喻、拟人、排比、对偶、夸张”等这些修辞的运用,更是包括对所有语言“积极主动的优化”的一些修辞的运用,比方如何委婉含蓄地表达等也是广义修辞的范围。所有语言的表达,书面与口语都不例外,即要“积极主动的优化”的效果,但更不能脱离“修辞立其诚”这个前提,否则,就是削足适履,本末倒置,因噎废食,得不偿失。相信这样的后果无异于南辕北辙。
写作,自古以来,本身就有“文如其人”“文学即人学”等事关人之“诚”的品性的根本。何况写作本身就是语言的精神性创作活动,而言语与修辞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因此,写作之于修辞,根本在于情感的自然抒发本就是“情郁于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