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余华先生于1992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随着时间流逝,它的价值越来越突显,越来越成为汉语写作中的典范式作品。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充满了存在主义哲学意味的杰作。它是在探讨,一个民族,一个灾深难重的民族,该怎样理解自己的苦难?同样,一个个体,该如何面对人生的苦难?
活着高于一切,这是中国式的回答。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看到中国的人力车夫面带笑容而大发感慨。但是,难道要他们都愁眉苦脸、痛不欲生吗?那样的话,这个民族兴许早就亡佚了。
人生的本真就是苦,佛教如是说,存在主义哲学也是这样结论的。《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是人生苦难的标本。他在解放前出生于地主家庭,因为好赌好嫖败光家产(这一点使他因祸得福解放后侥幸没被当做地主处决)。他去为母亲抓药的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又在战场上被解放军俘虏。他选择了还乡(这一点是他不同于选择继续做解放军的春生,尽管后来春生做了县长,但在文革中死去)。还乡后,他与妻子儿女过着紧张而温暖的生活。后来,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春生的女人献血过量而死,有残疾的女儿凤霞好容易嫁出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却因为难产而死。老婆家珍病死后,他的女婿二喜也意外死亡。最后,与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吃多了豆子撑死了。
在作者客观冷静的叙事中,一件件灾难接踵来临。这些灾难,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有的是那个荒诞的时代所造成,有的是主人公自己疏忽所致。但不管怎样,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命”字。
或许在最初的时候,福贵还抱怨命运,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的时候,他也开始静待死亡的来临。他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的心态已经变得平淡。这篇小说采取第一人称讲述,客观、冷静、淡定,虽然读者经常热泪盈眶,但作者始终那么不动声色。
年轻的时候,我也曾探讨过生命的意义。我很沮丧地发现,生命确实无意义,一切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的。除了活着本身,生命的意义乏善可陈,顶多可以再加上“活着,就是为了更好地活着”。正如中国人的一句古话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其实说到底,生命这件事情不是由我们能做主的。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并不是我们的选择。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外部世界强加给我们的。这也正是存在主义哲学探讨的命题:我们是在毫无预备的情况下,被抛入这个世界的。
正如福贵所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父亲想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就是这样的命。”“做人还是平淡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陪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越活越没出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失去我还活着。”
可以说到这个时候,活着已经成了他生活的全部的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所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