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0
今天是农历八月初十,是我前世情人的生日。
昨天中午,去镇上接他的时候,还顺便订了一个生日蛋糕,说好今天下午五点去拿的。可是天公不作美,没到四点半就下起雨来。
我一直在等,希望雨赶紧停下来,或者小一点儿也行,这样我就可以开摩托去镇上拿蛋糕了。可是,雨不但没停,反而越下越大。
本来决定带家里小屁孩儿一起去的,看着瓢泼大雨,我还是决定独自出门。
我在穿雨衣的时候,送煤气的那位大哥载着两三个煤气罐开向大门口,没过一会儿,他就出去了。这时我也准备就绪,于是跟着出了门。
雨,越下越大。
还没到一般的路程,雨已经大到我睁不开眼睛了。我半眯着眼睛,一边甩雨水,一边继续前行。突然觉得自己太死脑筋,如果早点去拿,就不用冒雨出行了。
然而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话说,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为谁冒着如此大雨去做过什么事,这是第一次。这也是我有生以来,对他做过的我认为最浪漫的一件事了,绝无仅有的。
我一路都很认真地把着车把手,眯着眼睛艰难地认路,好几次差点被倒在路边的黄泥滑倒。到了快到镇上的一段路,雨水都过脚踝了,当然,我的头发的湿了,满脸的水,领口全湿了。
去到蛋糕店,蛋糕店的姐姐说:那么大雨,你怎么拿?
我告诉她,放后尾箱。
她在我的请求下,帮我打伞,我小心翼翼地把蛋糕放进后尾箱,穿上雨衣,准备回家。
如果不是下大雨,我还打算买点儿别的东西的,可是一下大雨,我连卖东西的摊当影子都没看见。
的确,如果这样大的雨还出来摆摊,那人一定是疯了。
回去的路上,多次停下来给四轮儿的车让道儿。主要是因为不停下来的话,绝对会被溅得全身都是水。
一路,又是小心翼翼地开着,抓着把手的手都麻木了,但是想想自己这落汤鸡的形象,居然忍不住笑了。
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没想到我那前世的情人居然不领情,哎!
浪费我好几天的表情呢!居然教训了我一通,晚上还赌气不爱吃蛋糕。
嗯,其实我觉得他并不是不爱吃蛋糕,只是他嘴上这么说。
他一直以来,都用值不值得来衡量每一件事,而我做的这事儿,在他看来就是不值得的。
于是,他明确地跟我表示,他并不开心。
好吧,是我表错情了?还是他太不解风情?也许都不是,也许都是。但是,我真的是想为他做点儿啥。
吃蛋糕的时候,大哥让我拍照传上空间去,只是因为一路颠簸,那个蛋糕已经变形了。而且这次做的这个蛋糕,没有以往的好,不知道是不是做蛋糕的姐姐心情不好,连“生日快乐”都有了残缺。所以,我就没拍。
还有啊,今晚我特地用家里现有的食材做了一个我认为还挺好吃的菜,结果我那前世的情人不知道是因为太害羞,还是自己舍不得吃要让给小屁孩儿们吃,他居然一口都没吃,哎!
面对如此不解风情的男人,我没喝酒就已经醉了,也不知道上辈子的我怎么会爱上如此不解风情的男人。
不过,我知道他一直用他的方式爱着我,而我,也一直用我的方式爱着他。我们就这样,用彼此都不待见的方式深深地爱着彼此。
我想,人世间这样爱着彼此的人,应该不止我们这一对吧?
对了,差点忘了说:老爸,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