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3日是母亲节,学法学专业的儿子送给了我一份独特的礼物——一篇题为《【致敬母亲节】学了法律之后,我拿了一些数据献给伟大的母亲》的文章。让我长了见识,也心生感慨。
文中列举赡养纠纷案例共同点都是父母状告儿女,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本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然而实践中,子女与母亲却不能做到上述所说,赡养纠纷时常发生。如今社会风气日升,母慈子孝的故事常萦绕耳畔,却也不乏母子反目成仇的不和谐音符。每每听到这些事情,我就百思不得其解,生育我们的父母怎么就成了仇人了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最纯粹的、毫无保留的爱,最先想起的必定是母爱。母爱,在你悲伤时,她是慰藉;在绝望时,她是希冀;在软弱时,她是力量;在颓废时,她是鼓励。正如冰心所说: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它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卑微如青苔,庄严如晨曦,柔如江南的水声,坚如千年的寒玉,举目时,她是皓皓明月,垂首时,她是莽莽大地。——洛夫《母亲》
母爱何其伟大,身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我们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使其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心怀感恩,孝顺父母理所当然,不要等到法律来约束,不要让亲情黯然失色!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亘古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