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一、作者瞿同祖
瞿同祖,1910年出生于湖南长沙一个官宦世家。幼承庭训,青年时期求学于燕京大学,师从吴文藻,主修社会学,获硕士学位。后留学,任教于云南大学、西南联大、哥伦比亚大学等。1965年,55岁的瞿同祖辗转回国后,一直没有被安排工作。1971年,湖南文史馆终于接受他为馆员,但是整日除了“学习”,并无任何研究。1976年,调入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回归学术圈。此时,瞿同祖已年近七十。后多应邀出席一些学术会议。
98岁去世,一生治学谦虚严谨,学术成就都是在52岁前完成的,著有四本半书和几篇论文。
二、本书地位及影响
1939—1944年,瞿同祖在云南大学任教,教授中国社会史、中国法制史。期间,完成《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
01经典必读书
这是一本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书,是中国社会史与法制史领域的一本经典性著作,豆瓣评分9.1。本书“不仅阐明了法律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并且对社会结构性质的理解作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关于中国法律研究的最好的西文著作”,“将影响所有研究中国法律的学者”,“所有研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学生的必读书”,现在也仍是许多美国大学亚洲系的指定参考书。
02开创先河
瞿同祖先生以社会学出身,兼修历史,在法学界闻名,开创了“法律社会学”的研究。 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就是要帮我们探讨类似红灯右转这种与法律相关的社会事实,究竟它的实际运作,与现行的法律条文的规定、彼此之间有着怎样的距离。
03法律史学界的高峰
自从1948年瞿同祖发表《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之后(后来入到《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法律史学者在儒家化的问题上再无大的突破,只在阶段和程度的认识上有变化或补充。
三、主要观点
(英文版封面)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作者采用社会学、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依据大量个案和判例,从家族、阶级这一社会的基本层面入手进行研究,分别从家族、婚姻、社会阶级、巫术与宗教、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这几个方面来分析。用瞿老自己的话说,这本书主要说清楚了两个问题。
01.中国古代法律的存在形态是什么样的?
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社会规范之一,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社会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并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也只有考察法律在社会上的运用,才能了解法律的实施情况。
02. 什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本质,即法律的精神是什么?
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其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过程就是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最重要的大事(没有之一)。
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深远的变化,形成了礼法结合的体系。礼之所去,刑之所取,违背礼的,也就违背法,所以礼法是结合起来的。自从儒家化以后,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精神保持不变。
四、个人体会
平等是现代社会的正义标杆,法律强调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亲情、血缘有没有冲突?家族关系和阶级社会是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支撑骨架,在当今社会逐渐淡化、是否会走向彻底的解体或消失。当法律与亲情出现分歧时,单纯的法律手段,是否违背了调节社会功能的初衷?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能够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获得重要启示。
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是现代的根基传统法律文化中重视礼与法并用,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并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历史不容割裂,了解过去,才能够更好的正视今天所面临的问题,如相对于西方而言“法制观念淡薄”,重视人情;厌恶诉讼、讲究差等的社会观念等。
中国的法制建设,需要立足中国社会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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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推荐给你。
从中,你定能看到那些独到的见解,在法律史学界、社会史学界长久回放出的耀眼光芒。
是否,你也能看到一位学术才子,不得已空耗半世光阴的无奈与悲凉。
时代终逝,真理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