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死神·二战

偷书贼。

两个带有贬义的字,中间却夹了书这样一个高洁的词,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发生了什么,有人会去偷书,是那本或者那些书很珍贵很值钱吗?我知道并非如此,可主人公为什么偷书呢?

为什么?我想到了另一个偷书的名人——孔乙己,虽然他整个人被封建社会摧残得不成样子,但他那一句“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似乎还有点道理。偷窃,这样一个遭人唾弃的行为,却因为偷的是书,仿佛能得到某些特殊的宽容。孔乙己的偷书目的恐怕算不上光彩,但本书主人公莉赛尔偷书的故事是至少不使我觉得是不可饶恕的错误。它恰恰是一种爱书的行为,并因为她所处的环境而更加动人,甚至是被她偷书的人也选择了宽恕。

莉赛尔开始只是将路上遇到的书捡起来揣到怀里,后来只是从纳粹烧书的火堆里取书,最后却是从镇长夫人的藏书室里偷书,还偷了不止一次。她的行为其实算得上恶劣,却因为她对每一本书的珍爱,让人心里反而涌起无限的同情。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和莉赛尔有某些相似之处,我和她一样特别喜欢看书,便也能理解莉赛尔的心情。况且,书于我算是伙伴,于莉赛尔却是赖以生存的支撑。

我从未想过文字竟然具有那样强大的力量,它像黑夜中的一点火,却足够温暖,足够让一个无父无母,弟弟在面前死去的女孩熬过午夜的噩梦;足够让她在地下室里和犹太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足够让她在又敬又爱养父奔赴战场时,熬过缺少食物的日日夜夜;足够让躲在防空洞里的人们暂时忘却战争,获得一丝平静;足够让一个爱她的女孩在战火中躲开死神,活下去,直到自然死亡……文字,即使不具有多么深刻的内涵、多么有趣的内容,即使只是一本《掘墓人手册》,一本《耸耸肩膀》,甚至是一本《杜登德语词典》都能带给人无限的力量。我想,那是一种平静的力量,像是在人周身撑开了一层保护罩,一切都阻隔在外,让人的心里没有其它,只剩下文字,和它所带来的清清浅浅的快乐。

想当初,我曾觉得在中国的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些文人只知道摇着笔杆子呐喊,是没有什么用的,现在看来,是我愚钝了。文字本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人之所以成为人,文字是其中的关键。从口口相传,到用文字记录,人类的文明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得以延续。文字,不同于口头语言,它能够长久保存,能够一遍又一遍回味,它能够随身携带,让一个人的时候不孤单不寂寞,它能传播到更广阔的天地中,就像《偷书贼》跨越太平洋,两岸人都读着相同的文字。而文字最大的价值,在于它蕴含着写作之人丰富的情感,以相对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让读者走进作者的内心世界。而它,有时一种双向的工具,所有难以启齿的话,都可以以这样的方式说出。

在偷书贼与文字渐渐亲密的道路上,也出现了一系列让她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愈发坚定的人——汉斯、马克斯和市长夫人。汉斯让莉赛尔与文字相知,马克斯让莉赛尔与文字相爱,真正让文字成为莉赛尔生命中支撑力量的却是市长夫人。是她,带着怜悯和期待,向莉赛尔敞开了书房的大门,让莉赛尔在那里接受更多文字的洗礼。也是她,让莉赛尔成为偷书贼,对莉赛尔的偷书行为选择宽恕,还赠送了她一本词典,让她能够更顺利地阅读。同时,她引导莉赛尔,不要再偷书了。

偷书贼,我敬佩你对文字的热情、你的善良、你充满爱的心,只愿,未来,你不需要再偷书。

死神。

印象中的死神,是通体全黑的一缕幽魂,掌握着生杀大权,是另一个世界中的上帝。总有那么些文学作品中会有死神出现,但大多只是停留在人们口中。让死神讲述人间的故事,作者这样的想法或许是前无古人的,却也因为故事所处的时代着实哀鸿遍野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明白书里的那个“我”究竟是谁?众人避之不及的,手挽灵魂的那个人,哦,他是死神。死神在开篇表现得极其冷漠,一个坏人出场时应有的样子。在整本书中,死神若有若无,他看着人世间的一切,带着鄙夷和嘲讽。这是一个情感丰富的死神啊!

他说他很忙碌,特别是到了1942年,德军在战场上处于颓势,盟军改变局面,德军拼死抗争,以至于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人死去。或许死神看到这一切也觉得很烦吧,他愈发觉得人类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为什么在战争开始时德国人那么兴高采烈,在战事发展的过程中他们也都非常亢奋,直到盟军的飞机开始轰炸德国,直到越来越多的亲人被招至战场,再也没有回来,直到食物紧缺,他们才意识到战争的残酷,才想要停止,却再也没有机会了,“万岁,希特勒”并不具有让他们躲过死神魔爪的超能力。

对于全人类的那些嘲讽的话语以及其它隐藏在某些人心中的话,若让一个人来说是不合适的,所以作者选择借死神之口说出一切。但,对于死神,人类也有一些例外,比如莉赛尔和她的养父养母。

莉赛尔的养父汉斯,两次逃脱死神,当他终于死去的时候,他选择坐起来,迎向死神。他的灵魂是银色的、轻盈的,他已经做好了安息在死神臂腕中的准备,对人世间的一切已经放下,或者说是寄托在他的手风琴上了。他还剩下一点执念,莉赛尔,她没有在死神的怀抱中,很好。

莉赛尔的养母则死的不那么平静,她的嘴唇蠕动着,仿佛想说出些什么。死神明白,她想说“Saukerl”,她对每个人都这么说,特别是她爱的人,她有着一颗很大的心。

离开天堂街的时候,死神还带走了莉赛尔的书——《偷书贼》,所以在几十年后,他和莉赛尔再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们像老朋友一样。莉赛尔像她的父亲一样,主动走向死神,他们还聊了一会儿莉赛尔的那本书。

最后的死神带有浓浓的人情味儿,远不像开篇时他自述的那般冷漠。也许,这世界上没有真正冷漠的存在,偷书贼足以感动一切,甚至普通人印象中最最无情的死神。

二战。

那一场结束已有70年的浩劫至今依然深入人心,每每思起,依然百种滋味齐齐涌上。写二战的书,从来都层出不穷,无论是纪实的历史书还是将故事背景设定在那个时代的小说,都数不胜数,当然,还有无数亲历者沾满血与泪的回忆录。但,书出多了,自然也有浑水摸鱼的,时至今日,叙写那个时代的好书,已经不多了。而这本书,以它独特的视角,带着我们重回那个时代,讲述了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生活在纳粹德国的女孩与文字的故事。正如《今日美国》所评论的那样,它堪比《安妮日记》,即使它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

二战,深刻地改变了整个世界,但改变最深的应该还是德国,这个发起这场战争,也因为这场战争几乎输尽一切的国家。他们因为这场战争而变得四分五裂,却也彻底放下了心中的执念,真诚地为纳粹德国的所做所为道歉。他们,在统一后的这二十多年里,重新成为左右世界的重要力量,在很多中国人眼里德国是最值得信赖的,德国制造已成传奇。这也让我很想知道,二战那五六年的时光,德国人又是如何度过的?

这本书给了我一个答案。那些生活在纳粹发家之地——慕尼黑的人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不出意料,他们对希特勒有着狂热的支持,在大街上高呼“万岁,希特勒”,甚至有店主不喊就不接待顾客。在这种热潮下,即使是不明真相,或是不愿意喊的人莉赛尔和汉斯,也跟着人群喊出了这样的话。但,这也罢了,可看到那么多青少年,加入希特勒青年团,甘愿为他们的元首抛头颅、洒热血,我还是有点吓到了。

本书的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下,显得尤其特别。她甚至与犹太人成为好友。在全面屠杀犹太人的纳粹德国,如果一个家庭被发现私藏犹太人,想必是会全家关进集中营,没有好下场。普通人恐怕都会在这样的氛围下,对犹太人唯恐避之不及,休伯曼一家却接纳了一位犹太人,直到他不得不离开。莉赛尔更是每天夜里去到地下室,犹太人马克斯一起读书,向马克斯用童真的语言描述天气。而马克斯也为她做了两本书。这样一段不寻常的友谊,这样一段相伴的时光,却终有结束,马克斯被迫离开,被抓进了集中营。他跟着其他犹太人一起在慕尼黑的大街上走过时,莉赛尔终于又看见了他。她冲上前去抱住了马克斯,不顾一切阻拦,那个场景,想起来便令人潸然泪下。幸运的是,马克斯在战后又见到了莉赛尔,德国人和犹太人的友谊得以延续。

看过这个故事后,我就常常想,犹太人和德国人现在会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我们学校恰好有一位德国外教和一位犹太外教。不久前的某个下午,那位犹太裔外教走错了教室,进了我们德语教室。我们还问他是不是要给我们代德语课,他说,教德语他可不行,他只能教英语和希伯来语。说完,他就笑笑,离开了。事后,我们反应过来,都觉得挺尴尬的。我也有些想知道,他和我们的德语老师关系如何。或许不差,但我还是不敢问。

二战,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是一段短暂的时光,却极其特殊。我曾觉得它充满罪孽,莉赛尔的故事却让我觉得它也不是那么坏,依然有那些闪光的片段,令人回味无穷。

偷书贼、死神和二战的大背景,交织成了这样一本动人的书。我想,凡是热爱文字的人都会爱这本书,不爱的或许也会因此爱上。

“I have hated the words and I hope loved them, and I hope I have made them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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