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着一只流浪狗吹了一声口哨,它当真摇着尾巴扭过来,我蹲下去向它伸出手,他凑前用鼻子警惕的嗅着我的指尖,我顺势摸了摸它脏兮兮毛发打结的小脑袋,起身走,它跟着我走,看它还算乖巧,有心想收养它,想一想自己又没有养宠物的条件。买一根火腿肠,我尝了一口剩下都喂给它,谁让我平白无故招惹了它,给了它依赖的希望。
没办法,吃饱喝足咱们还得各自流浪。
2009年春天,跟梁哥决定找一份工作,不为找什么安身立命的工作,只是时间太富余,挣几个零花钱,甩膀子卖力气,也算是初入社会的历练。
工作找的不顺利,远的,路上不方便的不行,受气给脸色的不行,最后在聪哥前女友的帮忙下,找到了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
聪哥当初爱情来的太容易,没珍惜,分了以后前女友不甘心,用尽各种令人唏嘘的手段挽留后未果,拭去昨日的眼泪重新开始了一段恋情,跟新男友在同一所学校,课间学后的跑去学校周围一个小饭店大吃大喝腻腻歪歪,去的多了成了常客,跟这里饭店的老板也熟了,听说缺人手,就把我们俩引荐了过来。至于为什么跟聪哥的前女友还有联系,只感谢聪哥主动分手以后没铁了心到底,后悔了,前女友其实早在聪哥心里扎了根,是作为当初女友也好,还是分手初期,前女友没日没夜对聪哥平白无故如此绝情的行为要个说法的存在也好,他都习以为常,当做生活木讷理应的一部分,几近初恋的感情,真不在了也就明白了。可毕竟好景不长在,人家认清了王八蛋,开始了新的生活,交了新的男朋友。聪哥有愧在先,挽回的余地只有一条路,放下姿态。前女友跟新男友的关系很稳定,不好光明正大的骚扰,免得铁石心肠之后又加上一个插足耍流氓的罪状。于是聪哥咬牙跺脚,为维护大局,转而当起了备胎,在漫无边际的黑暗的角落里献着殷勤。前女友也是睁一眼闭一眼,不置可否,看聪哥还能怎么折腾。
仔细想想,那一阵子聪哥的穿戴打扮总是喜欢绿色,清新又坚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