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校讯通”带来的不爽,让我忍了很久了,如今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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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某公办小学上学,一开始,为了方便沟通,班主任老师建立了微信群,拉学生家长入群,学校安排事情,老师通过微信群发送消息;课后布置作业,老师通过微信群发送消息;家长有什么事情,通过微信群咨询老师,挺好的。
突然有一天,班主任通知办理“校讯通”,并说“以后课后作业就不在微信上发了”,家长可以“自愿”办理,月费8元。家长们基本上都“自愿”签了字,全程确实没有人逼迫。自此老师可以在微信群里发通知,发公告,联系学生家长,但唯独不肯发作业。如果有家长问作业的事情,老师会礼貌的回复“发校讯通了”,着实让人无语。
可重要的是,花钱开通了“校讯通”,并不一定能收到全部的孩子作业,有些作业必须在“校讯通App”上才能查看,也就是说还得另外下载“校讯通App”才行,明明免费的微信群可以轻轻松松办到的事情,却弄得劳神费力,很显然,这是有悖常理的。那么,家长们为何还要犯傻?原因大家都知道,“校讯通”抓住了家长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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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正常的商业行为本身都无可厚非。然而,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电信运营商的业务不让自己公司的业务员去做,而非要让学校的老师去推广呢? 2014年9月16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曾下发文件《关于清理整顿“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业务开展的紧急通知》(陕教保办〔2014〕10号),明令禁止在校园内开展“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以下统称“类‘校讯通’业务产品”)等收费性业务推广。
然而,时至今日,类“校讯通”业务产品,或者说类似产品依然通过校园渠道公然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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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反对电信运营商针对校园市场的“通信+教育”产品开发模式,但坚决反对“企业+学校”的企校勾结式变相强迫营销。 电信运营商们可以在学校门口撑一把大遮阳伞推广,如果城管允许也可以在学校门口散发传单,还可以到社区里驻点宣传,但是,不能利用老师去做商业推广。 这种手段很无耻,假教育之名,行牟利之实,不仅自损企业形象,也有辱师道尊严,更加玷污了校园的纯洁。
有人可能会站出来发问: ““既然通信公司和学校老师都没有强迫你使用类‘校讯通’业务产品,你还在使用这些业务,那么难道不是你自愿的吗?” 类“校讯通”产品一年费用100块钱左右,为了100块钱,站出来说所有家长都心照不宣的话,因而得罪班主任老师和学校,岂不会因小失大?于是,大家都明哲保身,默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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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欢迎更多更好的互联网教育产品,但基本原则是交易的公平和自愿,而不是强迫与绑架。企校勾结式推销,是针对家长的绑架式营销,是一种隐性的教育腐败,无形中败坏着纯正的校园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