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路遥的小说不是在看小说,而是在经历一段酣畅淋漓却又平淡的生活。
巧珍和高加林第一次相遇是在高加林在河道上平躺着,看蓝天和听水声时的玉米地时,他右侧的玉米地突然传来了阵女孩子信天游的歌声,他是这样评价这歌声的“歌声甜美而嘹亮,只是缺乏训练,带有一丝野味”(现在回头看看,这是否也是无意识的借鉴了红楼梦中黛玉见王熙凤时,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之技法呢?[难过]感觉背技法背多了都不能用一颗赤子之心鉴赏了。)
可以肯定的是巧珍肯定是个漂亮,勤劳不同一般的农村姑娘的女孩,巧珍第一次向自己爱了很久的人儿表达心意,给高加林一个熟的皮都有点发黄的甜瓜时,高加林看到的巧珍是这样的。“刘巧珍不像个农村姑娘,漂亮不必说,装束既不土气,也不俗气。草绿色的的确良裤子,洗得发白的蓝劳布上衣,水红的的确良衬衣大翻领在外边(当我看到这里时,我想路遥本人肯定也是个对穿衣打扮有点审美有点讲究的人),使得一张美丽的脸庞显得异常生动,她扑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局促地望了一眼高加林,然后从草篮里摸出一个熟得有点发黄的甜瓜递到高加林面前说:我们家自留地的,我种的。你吃吧,甜得要命!接着她又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手帕,让加林揩一揩甜瓜。(一个农村没有读过什么书的姑娘,哪会有带手帕的讲究,只是她知道加林讲究,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就是为了这一面,巧珍不知道排练纠结了多少回。)
打累了,宝宝要吃早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