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高中经常捧着本文学作品,别人兴许不会作何评论,如果你在大学时代时常拿着一本文学作品,你的同学朋友一定会说你是文艺青年。
我在九年义务教育时期看过的课外书也就几本,都是语文老师说中考可能会考到的名著,寥寥无几,屈指可数。高中时代更是只看看什么意林读者之类的杂志,至于文学小说也就只有一本,韩梅梅的《趁一切还来得及》,因为就此一本,所以记忆深刻。其他的时候不是做题就是做题,还有就是每天下午下课到篮球场上挥洒汗水。当时学校有一个藏书数十万册的图书馆,可是就怎么也没想到到图书馆去借一两本书。现在想来真的有点后悔,错过了那么多读书的时候。
上大学之后,自己竟然迷上了看文学小说。也许是受那句话影响,人丑就该多读书。(纯属娱乐,不过我倒是真的丑)我有事没事就往图书馆跑,目的很单纯,就是借几本想看的书,然后就匆匆离去,我并不太喜欢图书馆,因为它并不是传说中那么安静,更可恶的是对面总有一两对情侣在光天化日之下狼狈为奸。尽管自己在大学也谈过两次恋爱,但却从不曾在图书馆这么神圣的地方做出如此不雅的事。最重要的是在我面前,一只可悲的单身狗面前,所以更多的时候,我都不会在图书馆出现。
我讨厌上课,就算是去上课也从来不听老师讲什么,自己看自己带过去的文学小说,往往这时,周围的同学都会对我百般嘲讽,说我是文艺青年,装B青年,然而我都不以为意,继续看自己的书。我时常逃课,大多数时候是因为睡过头了,于是便在宿舍看书,因为在宿舍看书的感觉比在课室好上数十倍,所以有时是故意逃课在宿舍看书。当然,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被老师点名,一个学期总有那么不幸的十几次,所以考勤名单上总少不了我的大名。到目前为止,这种状态维持了三个学期,挂科也就必不可少,有人说,没有挂过科的大学不是完整的大学,每当想到这里,感觉就好多了。如今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看看书,直到困意拉下我的眼帘我才上床睡觉,往往这时都是凌晨两点,这也就不难理解我为什么老是睡过头,然后逃课在宿舍,这样日复一日,也就有了这恶性循环。
我并不是什么书都能坚持看完,有时会借到一些有些无趣亦或是太高深难懂的书,对我而言是这样,我就会看到某一部分,实在看不下去就还到图书馆。但大多时候,遇上这种情况我都会咬牙把它看完。
总有那么几本书就像为你量身定制一样,当你看到它的第一眼就不能自拔,里边的每一章每一页都让你为之倾倒,也许就是验证了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老话,你就这样神魂颠倒地迷上它。有时你把它捧在手心,却有不忍心将其打开,因为你知道每翻开一次就得读上一部分,读上一部分就意味着少上一部分,少上一部分就说明离结局更近一步,我们都不喜欢结局,结局意味着故事完了,而我们希望故事延续。因此,每当我拿到一本好书,我就会莫名的恐惧、害怕,为了减少这种恐惧的次数,我更愿意一次将其读完。这是矛盾对立的,我不希望把它的故事结局,却更愿意一次读完,人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我喜欢读书,这一辈子都不会变,除非那一天我看不见听不着了,除非那一天我悄然离去了。《中国合伙人》里边的成东青在大学四年里看了八百本书,也就是说每个星期看四本书,俞敏洪说,上大学看的五百本书才是真正影响事业发展和人生的重要因素。如今我的大学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我看过的书还不到一百本,我不求自己能看上八百本书,也不求有五百本,我给自己的目标是三百本,尽管有点像痴人说梦话,但我会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
至少以后大学毕业后人家问起,你大学最自豪的事是什么时,我可以骄傲地回答我看过了三百本书,而不仅仅是逃了三百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