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0月1日晚,拉斯维加斯爆发了美国咸史上最严重的一起枪击事件——一名64岁的退休会计师斯蒂芬·帕多克于赌城曼德蕾海滨度假酒店32层,向参加附近的一场露天音乐会的两万余名观众进行了疯狂的扫射,造成了59人死亡,527人受伤。
如果对这个数字没有什么概念的话,我们只需要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行——在朝鲜战争末期最惨烈的上甘岭战役中,美军在第一天的行动中也只损失了433人,其中阵亡人数只有41人。
凶手是何许人也?
这可能是这次枪击事件最大的谜团之一。凶手斯蒂芬·帕多克是一名64岁的退休会计师,住在离拉斯维加斯仅一小时车程的内华达州梅斯基特的一处养老地产里。帕多克平时虽然也喜欢到赌城来“玩两把”,然而却几乎没有什么犯罪记录,更没有军队背景。而他本人在这次枪击事件后在房间内自杀,让他的作案动机成了彻彻底底的谜团。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位退休会计师虽然身家还算清白,然而他的父亲——帕特里克·本杰明·帕多克却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赫赫有名的江洋大盗,因为连环银行劫案而被FBI列为十大通缉犯长达8年之久。
由于凶手的身份实在没有什么可疑之处,因此警方直到现在还没能推测出他的作案动机。而虽然ISIS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宣称对此时负责,但专家表示帕多克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白人,平时跟ISIS也没什么接触,基本可以确定其作案动机跟极端组织没什么关系。因此帕多克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干,咱们暂时还不得而知。
为什么伤害如此惨重?
造成如此惨重伤害的原因主要有三个,首先是音乐节上高度密集的人群使得凶手几乎不需要怎么瞄准就能够轻易的将子弹射入人群中;其次是凶手从32层楼上居高临下的将子弹“泼撒”而下,这使得原地卧倒这种常用的躲避子弹的方式完全失去了作用。
而最致命的一点,则是凶手使用了威力巨大的自动步枪,在五分钟的时间里几百发子弹倾泻而出,造成了惊人的伤亡。
凶手是怎么搞到这些武器的?
凶手所在的内华达州对枪支的管理十分松懈,简单来说,任何人都可以在内华达州挎着一支枪上街晃悠——而且不需要任何注册手续。同时内华达州也不禁止私人持有自动步枪,更不禁止私下的枪支交易,对子弹的购买也没有任何限制。这使得凶手能够十分方便的搞到自己想要的任何枪械。
这次袭击在历次枪击事件中处于什么规模?
毫不夸张的讲,这次枪击事件是美国现代史上规模最大的枪击案。
美国通常“大规模枪击事件”定义为“4人及以上遇难的枪击事件”或“涉及人数超过10人的枪击事件”,而自1999年以来,美国已经先后爆发了8次耸人听闻的大规模枪击事件。
2016年——49人死——奥马尔·马廷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一家同性恋夜总会内向宾客开枪
2007年——32人死——学生赵承熙在弗吉尼亚州理工大学(Virginia Tech)内扫射其他学生,继而吞枪自尽
2012年——27人死——亚当·兰扎在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学内枪杀20名6至7岁学童与六名成年人,然后自尽
1991年——23人死——乔治·汉纳德开车撞向得克萨斯州基林市一家咖啡馆的围墙,继而开枪杀人,并最终自尽
2015年——14人死—— 赛义德·法鲁克与妻子塔什芬·马利克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贝纳迪诺一场员工聚会上向法鲁克的同事开枪
2009年——13人死—— 美国陆军少校尼达尔·马利克·哈桑在得克萨斯州胡德堡基地内向同袍开火
2009年——13人死—— 黄灵发(Jiverly Wong)在纽约一处移民服务中心内射击群众,继而自杀
1999年——13人死——在科罗拉多州杰佛逊郡的哥伦拜恩高中,埃里克·哈里斯和迪伦·克莱伯德开枪射杀同学和一名老师
不过同这次枪击事件的死伤人数比起来,上述这些枪击事件都只能算是“毛毛雨”,这次枪击事件死伤人数接近600人,几乎是上述这些枪击事件死伤人数的总和。
死伤如此惨重,美国政府会不会开始禁枪?
虽然近年来美国的大规模枪击事件一桩比一桩造成的伤害严重,但想要美国政府下定决心来禁枪,恐怕还不太现实。
美国人对枪械的热爱可谓“自古以来”,在独立战争中,持枪的民兵在法国人的帮助下打跑了英国军队,因此在建国立宪的时候,人民的“持枪权”就被自然而然的写到了宪法里。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这条修正案在用词上是十分有意思的,其中的“Militia”与“free State”都别有深意——为什么强调是“Militia”(民兵)呢?因为民兵并非正规军事组织,除了保卫家园以外几乎不具备攻击性;而“free State”中State的结尾没有S,意味着这里的“free State”指得是州,而非联邦政府。所以这句话翻译过来,应该是“一支纪律严明的民兵乃维系自由州安全之必要,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关于宪法的用词,可以参见美国国家档案馆宪法存档)
为什么这里面大家一定要强调“free State”呢?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大家觉得咱们一起打跑了英国人,搞出来一个联合政府——这万一有一天政府化身恶龙,要褫夺各州利益怎么办?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的勾心斗角一直都是早期美国政治活动的主旋律之一。于是宪法第二修正案应运而出,明确人民有持有武器捍卫各州之权力。而这一表述,在国内随着不靠谱的翻译变成了“人民有持有武器,捍卫国家安全的权力”。
于是自1791年宪法第二修正案通过以来,近一百五十年间美国人民该干嘛干嘛,谁也没想过在这条法律上动什么脑筋。
然而1920年,美国大规模禁酒运动开始了。于是瞬间美国的黑手党势力就跟地下私酒一起膨胀了起来,实力大涨之后的黑手党开始寻求更大火力的各种武器,各种冲锋枪和步枪成为了他们的心头好——偏偏就在这个时候,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又爆发了!失业人口暴增进一步将社会推向了混乱的一面,于是美国政府发现事情有点不对了:这黑帮的火力愈演愈烈,都快赶上军队了啊!不行,咱们得控制控制!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政府终于开始控枪了:联邦政府先是在1927年出台了《枪支邮寄法》,规定邮局不再提供枪械邮寄服务,从控制了枪械的流通渠道;继而又出台了1934年的《联邦火器法》,约束了机枪、步枪及锯短枪管的枪支(这些枪一般多出现于黑帮火拼中)的使用与流通,在1938年对《联邦火器法》的修订中,不仅进一步扩大了枪械的管控范畴,还规定了枪支交易的登记方式。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枪支购买者的限制:禁止出售枪支给有过重案犯罪记录的人以及在逃犯。
至此之后联邦政府度过了一段还算太平的日子,而美国公民们也对政府的良苦用心表示理解——谁家保卫家园要用机枪?所以大家相安无事,直到20世纪60年代。
熟悉历史的朋友自然知道,上个世纪60年代时美国的民权运动正值高潮期,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大规模的警民冲突与群体性事件。而3K党这样的白人暴力团体则热衷于用暴力解决问题,不断制造枪击与爆炸案袭击黑人与民权主义者,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时间美国社会变得动荡不堪,人人自危,枪支销量大增
在 20 世纪 60 年代的头四年中,平均每年手枪的销售量达到 60 万支,到 1966 年在市场上出售的手枪的数量翻了一番,达到 120 万支。到了 1968 年,手枪的销售量几乎又翻了一番,达到 240 万支。
枪支的泛滥最终酿成的苦果就是,在整个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以及肯尼迪总统的弟弟、前美国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均死于枪击事件。
这几起枪击案极大的刺激了美国人:受人爱戴的总统被打死了,受人尊敬的民权领袖也被打死了,这政府赶紧禁枪吧!不然指不定明天死的都是谁呢!
在这种气氛下,1968年枪支管制法出台了。这部法律对美国境内枪支的生产与销售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同时还对枪支的购买者进行了约束。与之相伴的,是各个州都不约而同的加强了对枪支的管理力度,一些州出台了严厉的管制措施,以限制枪械的滥用。同时约翰·肯尼迪与马丁·路德·金的惨案也在不断刺激着大众,使得美国的整体风气开始向控枪转变。
然而到了80年代,两件事彻底毁掉了这一切。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