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来访者,是16岁的高中生,他的痛苦是看到饰品的东西都要偷。他讲到,每当偷了饰品后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感,但同时又陷入深深的懊悔之中不能自拔。
我了解到,这个男孩在他5岁时,拿了邻居家漂亮的狗熊玩具,邻居追来辱骂他偷了东西,并告诫以后不许去他家玩。接下来,他又被父亲狠狠打了一顿,以后常被邻居小朋友骂成小偷,也不和他玩。男孩后来成了偷窃癖。
偷窃癖是一种心理疾病,分析这种病态心理可知,男孩在心理发育的关键年龄,受他快乐本能欲望驱使,有了拿(偷)别人狗熊玩具的行为,实现了他的快乐欲望。当这一行为遭来惩罚之后,他才朦胧感到拿(偷)别人东西是禁忌的。5岁的孩子是只有简单的形象思维而缺乏分析判断能力的,这一重大事件使他把“拿(偷)、狗熊玩具、挨打、凶狠父亲、挨骂、遭孤立”串联起来当成了一回事。他并不明白拿狗熊玩具为什么要遭如此厄运。由于狗熊玩具是他能满足本能欲望的客体,是他的心爱之物,它经常在他脑海浮现,使他兴奋和激动,他控制不住地一再想拥有它。当因为它而给他带来一系列惩处后,他又对它产生了恐惧和恨意。从此,狗熊玩具成了他既爱又恨的对象。因为有了惩处也惧怕惩处,他明知不能拿(偷)而尽力克制,但因为很喜欢它,想占有它之欲望迫使他拿(偷)的冲动,胜过了他克制“不拿”而终于又拿(偷)了。再以后,他完全知道拿就是偷,偷是犯禁必须要制止,但他无可控制,而且发展到凡是饰品的东西他都要偷。
从心理分析的角度,这份畅快感是建立在当初“偷”给予他厄运的基础上,是他继续用偷(违禁行为)来报复父亲等人惩处他的一种心理补偿。所以后来他不可节制的偷之前的心理,是快乐本能欲望加上泄恨的报复欲望,大于了不能偷的克制欲望,但偷之后必然又受到懊悔与内疚的心灵折磨。这就是大多数神经症患者所存在的“禁忌与违犯禁忌”性冲突。如果当时的成人在处理孩子并非“偷”的事件上,注意方式,让孩子明白某样东西与人的关系的道理即可。可惜,我们许多成人愚昧的教育方法,无意识强迫给孩子订做了不该戴的种种“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