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男方角度,肯定觉得这是耻辱,太丢脸了,而且也觉得这女的太势利了,当时回去之后,肯定特别愤怒,肯定很丢脸,但是多年之后肯定觉得幸好当初没跟这女的结婚。
但是站在女方的角度,我只能说,应该要提前做好准备,不要在一切都还是未知的时候就开始,免得弄得大家都为难,
我觉得事先承诺的彩礼就应该等到账了,才举行婚礼。
可能有人说,这样不是太势利了吗。
在这个什么都讲究快的时代,我并不反对,那些为了钱而结婚的人,因为钱是一切物质的基础,而昂贵的结婚彩礼无疑是一种快速的方法。
我们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无法剥夺每个人的选择,有些人选择了现实,有些人选择了浪漫。
那些选择现实的人也有好有坏,他们或经历了社会上摸爬打滚式的痛苦,或许经历了婚姻爱情的弱不禁风,也不乏那些自始至终都相信握在手里的金钱是最有安全感的人。
问题中的这个女性,我觉得她应该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才结婚,不然弄得男方确实挺尴尬的。
当然最不好的情况就是,当彩礼到账之后,这女的又不结婚了,这就是人品问题了。
我想,只要在婚后做自己责任和义务之内的事情,那么因为什么而结婚,又有什么关系,何必去纠结那些不是十分现实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