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好啊,我心爱的男孩。
当你看见这封信时就意味着我爱的人要开始读我的情书了。
说实话,我很忐忑,这不是我第一次写情书,但这是我第一次给我真正爱上的人写情书。
爱这个字分量很重,所以我一直觉得在二十岁的年纪里,喜欢才是最适合两个人的词,直到遇到了你,我开始使用“爱”这个字眼。
我爱你,所以接下来我要跟你吐露的是一颗完整的真心。
我的爱情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
其实我很不情愿说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了这样的俗话,尽管这是事实。
说起来,这都怪那忙碌又粗心的弓箭手只射中了一支箭,差点害我得了单相思的病,所以我只好红着脸去拽你的半个衣角——
我喜欢你。
我也是。
踽踽独行在荒原上的我终于看到了满地的月光,你是心上人,是我恰巧接住的月亮。
秋天的落叶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两只手在空中晃着晃着就牵在了一起。
地球的流浪者和月球的常驻居民相爱了,大家都说我们好般配。
般配的不止是我们的外表,更是我们相似又有趣的灵魂。
在二十岁的年纪里,你成为了我唯一深爱的男孩。
我该怎样表述我的爱意,用那些老掉牙的情话还是热烈的吻。
艺术家和诗人能将蓬勃的情感抽象化,最后艳绝千古,为人歌颂。
我只是一个俗人,读过的书也没有在这一刻让我文采飞扬,反而是你的样子充斥在我脑中,让我无法扼制自己的情感,几乎不能再提笔。
亲爱的,出于浪漫,我应该说我会永远爱你,但基于现实,我只能说在这一刻,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
我不是一个成熟的人,不会用合适的方法表达对你的爱,更不知道应该怎样爱你。
如果我们没有八百公里的距离,我想我会在薄雾的清晨为你做好鸡蛋汤叫你起床,我会在慵懒的午后缩进你的怀里看一部悬疑片,我会在霭霭的暮色里牵起你的手去散步。
如果我们二十五岁还在一起,我会把你带回家见我的妈妈;如果我们二十八岁还在一起,我会穿上婚纱成为你最漂亮的新娘;如果我们三十岁还在一起,我会为你生一个可爱的小孩,直到白发苍苍,我还会握着你的手跟你说我爱你。
我这个人向来吝啬,平日里甚至不肯给旁人一些温言软语,却只对你大方起来,为你交付一整个我。
如果你也足够爱我,你应该明白,我这笨拙地一尘不染的真心只会在一张张日历中慢慢暴露出来。
关于爱情,世人给它下了数不清的定义,或许,我可以把爱情定义成我们。
它是你蹲下身为我系好的鞋带,是你小心翼翼替我剪好的指甲,是你为我笨拙吹干的头发,是你给我剥好的栗子,是你帮我拧开盖的饮料,是你等在车站时拎着的奶茶。
它是我们的情侣装,是我们的情侣杯,是相拥过的街头,是漫步过的小巷,是相视时彼此眼中的光,是吻后红着的两颊。
它是我们数不清的争吵和争吵过后依偎在彼此身边时耳边喃喃的私语。
我试图用尽毕生所学来形容我们的爱情,却写不出一段合适的话,冒昧借用沈从文先生的话,“我们相爱一生,一生太短。”
我知道,横在爱情里的乱七八糟的事儿真的太多了,争吵、距离、疾病,似乎随便一样便能压死一段感情。
所以,今夜我向神明虔诚许愿,愿我们的爱情永不腐朽。
亲爱的,没想到我删来减去写下的不过是一些词句不通、叙述不清的话,倒是让你笑话了。
我本来就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姑娘,也无甚才气,只因为爱你才平添了一些特别。
我是多么爱你呀,这样想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我可能到现在都无法说出爱你的原因,但你真的就是我不爱别人的理由。
我不是故意要套用烂俗的句子,只是人和人在爱情里真的会有共通,无关国界与地域、时间与信仰。
亲爱的,我希望你能爱我,如我爱你一般。
希望你知道,现在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我们相爱,这也是最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