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迎来好天气,下午的阳光真好,斜斜的穿过树叶的缝隙,照进脚下草坪里,草是除草机刚刚剪过的,有我最喜欢的青草味。
阳光的出现,让我可以计算着要洗的衣服,被罩,床单,桌布的晾晒批次,计划着从此后规律的更换家里的大小布单,每天发现一处以前没照顾到的角落,慢慢整理。
自己也划归到整理的范畴。扔掉了几双不太喜欢穿的袜子,穿上鲜艳的帽衫,选了厚实但保暖的秋裤(不在乎穿上显不显胖),脖子上围着真丝的围巾,挎上民族风手绣小包出门健走,把早起到现在运动排行榜的名次稳步提升。
因此看到了下午完美的阳光: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照在树叶上黄红斑斓,照在草尖上毛绒绒的。想到康德说的:美是一种无目的的快乐。
一只野猫在路中间趴着,晒得眯缝着眼睛,并不慌张于公园里来往的路人,也不在乎投喂的猫粮,没有死睡也不很清醒,却是最超然的状态。
此时此刻,这里有晒成酱色皮肤的大爷或跑步或游野泳,也有推车看娃的大妈或保姆,没谁比得过猫更珍惜这阳光。
绕湖一圈,运动排行由第37跃居第6,我放弃夺魁的欲望,找把椅子坐下,也想晒成半昧的样子,只是从来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