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岳儒
澹葳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今年过年前就要出国了。
祖辈相熟,父辈相交,轮到澹葳这一辈,两个人干脆做了六年的同班同学。说起这位通家子,父母有时也是满脸艳羡:孙澹葳,要不我们也送你出国吧。你看国外多好啊。
澹葳自己倒是觉得在国内上大学也挺好的。国外又不是人人平等的大同世界,还不是往上看全是屁眼,往下看全是笑脸。国外的月亮,终归是和国内的月亮一般圆。
好友的offer其实并没有收到很久,只是他觉得自己的语言没有那么熟练。托福雅思GRE,考倒是全考了,愣是没有一门能有个拿得出手的成绩。压着国外学校招收标准线投的申请,万幸还是被录取了。思前想后,好友决定提前出国先读个预科,把自己的语言基础打扎实了。省得以后在国外上课,听都听不懂。
当好友将这些决定一一详细告知了尚未放寒假的澹葳后,二人在手机里话别良久。最大的遗憾,是好友于浦东机场乘机去往国外之时,恰逢澹葳期末考试。好友独身一人远赴国外,自己却未能相送,澹葳在考场一边答着试卷一边想着这事,每落一笔,心中怨怼便渐增一分。不知不觉中下笔越来越快,第一个提前交了卷,悻悻然出了考场。
放假回家之前,澹葳专门去买了些特产带回去。今年好友过年不在家,想着自己父母双鬓微白,叔叔阿姨也当如此。儿时两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孩子,一旦犯了事总是会用各种由头去对方家避难,叔叔阿姨也一直对自己视同己出。可惜后来澹葳由着性子去了外地上高中,上了大学之后又总是四处奔波,无法在家中久留。算起来,已经很久没有去走动了。
澹葳暗自叹了一口气:如果之前就经常去看看叔叔阿姨,总归不会像现在这么尴尬。
果不其然,鼓起勇气打电话过去,阿姨已经认不出澹葳的声音了。等到澹葳自报身份之后,阿姨语气中的欣喜更让澹葳发自内心感到愧疚。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家人,仍然有一些人会对自己有所挂怀,这无疑是一种无以为报的幸运。小时候和好友一起躺在床上听阿姨讲故事,声音清脆悦耳,如珠玉落盘。如今手机另一端阿姨的声音依旧动听,却已然能够感受到岁月的无情了。
父母在,不远游,更何况是出国。
当年中考结束,澹葳和好友都接到了外地那所以严苛著称的高中的电话,询问是否有意愿放弃本地优哉游哉的宽松教学氛围,去外地拼一个苦尽甘来。澹葳早就听闻自己所在初中的高中部,虽然师资力量庞大,硬件设施一流,但向来讲求个爱学就学,不学拉倒。除非老师认定你是清华北大,否则一切随缘。
每年清华北大倒是也有,可除去那几个凤毛麟角,本一线左右的大部队可谓熙熙攘攘。这么个说好听是宽松,说不好听就是不负责任的学校,偏偏还是市里公认的第一高中。澹葳不是傻子,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既然自己不是天才,清华北大可望不可即,还不如去外地奔一个尚可的前程,总比压着本一线高不成低不就来得好些。
去外地上高中,也就意味着三年都要住校。澹葳的高中与家直线距离三十公里,每周只有周日下午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回家?还没走到车站就要回学校上自习了,回个屁家。正因如此,相比澹葳的决绝,好友犹豫再三之后还是放弃了和澹葳一起去外地,留在家乡做一个按时回家吃晚饭的读书郎。
曾经连去外地上高中都不敢的好友,如今竟然已经出国读书了。澹葳每每想起这件事,都是一副世事难料的苦笑。
拎着东西按响好友家的门铃,叔叔阿姨都在家。在大学里当老师就是有这个好处,小时候澹葳他们还没放假,叔叔阿姨就放假了。等到澹葳他们要回学校上学了,叔叔阿姨的假还是没放完。从一年级的口算卷到六年级的习题册,澹葳和好友的长假课业永远都有两双眼睛在背后盯着。偶尔扭头与叔叔四目相对,叔叔呵呵一笑,澹葳吓出一身冷汗,赶紧向好友报信:别抄了,快把答案藏起来。
除了眼角的皱纹与鬓角的霜发,叔叔阿姨还是那样英俊潇洒娴静恬美。家里的布局也没有什么改变。儿时两人头碰头写作业的茶几仍然置于客厅中央,餐桌旁书柜里的百科全书,也还是紧挨着两人一本一本省吃俭用攒出来的漫画。唯有阳台角落那个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笼舍,是澹葳不曾见过的。未曾谋面的,还有里面一只饶有兴致吐着舌头的阿拉斯加。
问过了家里老人的近况和澹葳的课业,叔叔阿姨让澹葳留在家里吃个便饭。澹葳没有拒绝,关系熟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任何的拒绝都是一种矫情。这点做人的道理,澹葳还是懂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渐渐明白,小时候死皮赖脸留在叔叔阿姨家蹭饭,是一种不懂礼貌。现在故作客气地拒绝留在叔叔阿姨家蹭饭,更是一种不懂礼貌。
望着那两个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澹葳一个人实在闲得无聊,就在阳台的角落里抓了一小把狗粮,一颗一颗地喂进阿拉斯加的嘴里。阿拉斯加凌驾于哈士奇和萨摩耶之上,贵为雪地三傻之首,果然名不虚传。一看见有吃的,两只眼睛里仿佛有了数不清的小星星,闪闪地亮着光。
澹葳小时候养过狗,稍稍有点经验。看体型就知道,这只阿拉斯加并不大,最多三个月。这么小的狗,喂多喂少都不好,按时按量喂粮才最重要。一小把狗粮很快就吃完了,阿拉斯加舔了舔澹葳的掌心,确定自己的零食没有了之后,失望地蹭着栏杆。
吃饭的时候,阿姨有意无意地提起了澹葳家的栗子。那是小时候澹葳家里养的雪纳瑞,懂事地让人心疼。除了馋了些,几乎挑不出任何毛病。好友每次在澹葳家住,宁愿抱着栗子打地铺,也不愿意和澹葳睡一张床,饱受澹葳的白眼。
澹葳嗯了一句,开始仔细打量起那只阿拉斯加,问:“这只阿拉斯加叫什么名字?”
叔叔给了一个始料未及的答案:“那小子出国前给起的名字,叫佩奇。”
澹葳差点一口米饭喷出来。千算万算,算不到好友会给一只狗取了个猪的名字。阿姨给澹葳拿了张抽纸,有些无奈地说道:“那小子怕出国之后我和你叔叔没人陪,私自做主买了这只狗。澹葳你是不知道,那小子把狗带回家之后,自己没过两天就拍拍屁股上飞机了。我和你叔叔也不知道怎么训练它,只能让它在笼子里呆着。”
叔叔也附和道:“澹葳啊,你也教教叔叔阿姨,当初你是怎么训练栗子的。这狗很聪明,就是太好动了,我和你阿姨根本拴不住。”
这只叫做佩奇的猪,不,是狗,很合时宜地哈着气,冲着澹葳一个劲地摇尾巴。澹葳现在才明白,当初临别时电话里好友的欲言又止,究竟在掩饰些什么。留这么大个烂摊子给自己,也亏那家伙还有脸走人。
原先的寒假计划算是泡汤了,如今澹葳隔三差五就要去好友家把佩奇牵出来遛遛。叔叔阿姨每天站在门口,满脸欣慰地送澹葳和佩奇出门。仿佛只要澹葳带着出去逛一圈,这狗立马就会变成不在家拉屎撒尿的乖宝宝。
澹葳牵着佩奇在环城步道上走着。一边走,一边想起了小时候,他和好友去新东方上外教班的口语课。两个半大孩子,只会三两句基本口语。好友因为有个在大学里当英语部主任的姑姑,勉强还有个英文名字,叫Kevin。
上课的时候,老师问澹葳:“what's your English name? ”
澹葳摇了摇头:“I don't have an English name.”
老师点头:“You can be called Kevin this year. ”
好友一听自己名字被抢了,登时脸就红了。等到老师问他“What's your English name”的时候,好友憋了半天,憋了一句:“I was Kevin last year!”然后就哭了,哭得稀里哗啦的。
直到老师连声说“OK.OK.You can be Kevin.He will be Tony.”,好友这才破涕为笑。
等到澹葳和好友都长大了,才知道要想被称作Kevin和Tony,必须常年驻守在洗剪吹行业,说着美容美发了解一下,染发套餐了解一下。如此俗不可耐的名字,竟然也能让好友在小时候洒一大把热泪。澹葳想到这里,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现在的好友,英文名大概是Lehman,澹葳的则是Raymon。这是上初中后才知道真相的两个人商量好的,一个雷蒙,一个雷曼,听着就像是两兄弟。
佩奇往前跑远了,顺带着拉直了澹葳手里的牵绳。澹葳看了眼趴在草地上打滚的阿拉斯加,然后沿着河道的方向往远方望去。
你竟然真的出国了。
祝你在国外一切都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