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俊宏作品:两只鸟的战争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两只鸟的战争


一日,到朋友任真家做客,屁股刚在他家的沙发上落定,一只身着漂亮淡蓝色礼服的鹦鹉从他家客厅一棵高及屋顶的茂密的发财树上,纵身一跃,在我眼前划一个优美的弧线出了阳台。不一会儿又从阳台如一支斑斓的羽毛款款飘进,毫不顾忌地落在了我的肩头,还给我送上了一串悦耳的撩人心旌的歌声,惊得我目瞪口呆了好一阵子。

任真给我介绍他新买的电脑时,又有一只可爱的穿绿色旗袍的小鹦鹉从阳台轻轻滑翔到他电脑的键盘上,拍打着美丽的翅膀,极顽皮、欢快地在键盘上舞蹈着,看得我更是瞠目结舌。

这让我想起了舞厅、酒吧、T型台上那些花枝招展献媚、显美的尤物。

可任真仿佛已司空见惯,眼中似乎根本就没有这只鹦鹉的存在,手径直伸向了键盘。

当任真的手指刚在键盘上敲击了一下,那只鹦鹉又像得到了某种暗示,两腿一使劲跳上任的手背,沿着任的胳膊一路小跑到任的肩头后,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的键盘。

那份灵性非亲眼所见你绝不会相信。

从任真家出来,不知是一种什么想法驱使着我的腿脚,径直去了鸟市,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只穿蓝色礼服的,一只穿黄色旗袍的两只虎皮鹦鹉。

我对鸟没什么研究,养鸟跟养花一样,只是依葫芦画瓢,鹦鹉学舌,跟在别人后面凑热闹,或只是为了给自己空寂的生活增添一点灵动和鲜活的气息。对什么鸟吃什么、怎么养那一点少得可怜的知识,还是在买鸟时卖鸟人用三两分钟时间临时传授的。至目前,虽然已有一年多的养鸟历史,但我从没翻看过养鸟的书,也没与任何养鸟的人进行过经验交流,鸟自从到我家落户,喂食、喂水那不怎么繁重但却让人操心的具体工作全由妻一个人承担,鸟在我只是偶尔听到的几声不悦耳也不刺耳可有可无的鸣叫。

可能是什么树结什么果,什么山养什么猴,我买的那两只鹦鹉表面上看与任的没有多大区别,可一放出鸟笼,那区别可就大了去了,简直不像一族。

记得两只鸟到我家安居落户后不久的一个周末,我想它们已完全适应了我家的环境,便打开鸟笼想放出它们,使在任真家看过的节目,由它俩为我演一场,以使无味的周末有点味道。

谁知这两个小家伙一出鸟笼,犹如从铁笼中放出的猛兽,亦像两枚导航失灵的炮弹,在几个房间里射来射去,不但看不到优美的弧线从空中划过及让人眼睛一亮的灵动表现,而且弄得满房子的羽毛跟它一起飞,让人担心它会撞在哪一面墙上成为一堆肉泥的雕塑。

什么东西都是放起来容易收起来难。本想看看两只鹦鹉的精彩表演,可好戏不但没有看到,反为将它收入笼中我和妻在几间房子里左突右冲,爬上爬下,前仆后继了一个上午。

从此,我对这两鹦鹉便没了兴趣,笼子成了它俩惟一的舞台,自己表演自己看,没有掌声,没有喝彩。

一日,任真打电话给我,说他儿子不小心打开了窗户,一只在房中自由飞翔的鹦鹉从窗户飞了出去 ,寻找真正的自由去了,剩下的那只闹相思病,把鸟笼都快撞破了。为了鹦鹉的生命安全,他想将剩下的那只送给我,让我的两只鹦鹉给他的那只做个伴。

那天在任真家看两只鹦鹉表演时,我反复夸奖了多次他的鹦鹉,原想任真先生会来个“宝剑”赠英雄、“良驹”送伯乐,很慷慨地送一只给我。可那两只鹦鹉就像这家伙的情人一样,他始终没舍得送我一个,甚至连那么一点点意思都没有。

君子不夺人所爱,所以,我才自己买了两只把玩。

正为买了两只笨鸟而生气的我,听到这个从天而降的喜讯,放下电话直奔任真家,见了任真害怕自己那不争气的嘴再夸人家鹦鹉两句,惹任真爱不释手,二话没说提起那只没有飞走的穿绿色旗袍的鹦鹉一阵风回了家。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鸟笼想看它一显身手。也许是对环境不熟悉的缘故,它试探着把小脑袋伸出鸟笼口,极警觉地四下望了望,又将头伸出伸进试了试后,翅膀一展飞了出来,在房间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在了我的书柜上。

我喜出望外,眼睛追随着它的身影坐在了书柜旁,等着看它更精彩的表演。

可除了那道弧线之外,它再没有任何节目,傻楞楞地站在书柜上,就像一块绿色橡皮泥捏的,不叫也不动。

这样过了快一个小时,看它还没有登台表演的意思,为防重蹈任的覆辙,妻说先放回笼子等熟悉一段时间再看。

妻说着便伸手去捉它,可就在妻的手快要碰到它时,这家伙竟然“兽”性大发,用它那并不起眼的铁钩似的嘴,猛地一下钳住了妻那瘦弱的手指。妻疼得大叫着在空中摔了几下,也没将它摔开。

我见状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老虎扑苍蝇样,一把抓在手中,原想就凭我这排山倒海的气势不吓死它,起码可让它鸣锣收兵。谁知这家伙竟然视死如归,嘴像蚂蟥样钳在妻的手指上,就是不松口。

任真挺善良的一个哥儿们,怎么会培养出这么凶神恶煞的一只鸟呢?

看来这是个死硬分子,不来点硬的,它是不会屈服的。我以其鸟之道还致其鸟之身,学着它的样子,将两根手指临时编组成代号为“鸟嘴”的战斗集体,迅速向这家伙发起了攻击。

战争历来是强者胜阴者胜。虽然它袭击的是连心的手指,可毕竟离心藏还有十万八千里,它就是把那根手指咬得吃了,也绝伤及不到妻的性命。而我则直取它的咽喉,一下就卡住了它生命的通道,只要我心狠点手指稍一加力,它小子的命可就飞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世间没有比人更阴险、更恶毒、更聪明、也更强大的敌人了。兽中之王老虎怎么样,还不是被人活捉了关在笼子里,想拔它的牙不用跟它商量,想取它的皮不用征得它同意。钢铁够死硬的了吧,可人给它捏个翅膀就能让它在天上飞,给它捏个轮子,就可让它大江南北地跑。水够阴的了吧,可人让它上山它就得乖乖上山,让它绕道它就得低眉顺眼沿着人手指的方向而去,要是不听话,就将它拦腰砍断,比如长江、黄河这两个中国大地上最伟大的柔道高手,它们的腰还不是在刘家峡和三峡等地被砍断了一次又一次,使它越来越温顺、听话。

没有女儿拳头大的一只鹦鹉又算得了什么,它哪是我这个伟丈夫的对手,只一个小狙击它便败下阵来。

看着妻手指泪珠样往外渗的鲜血,我更是气愤至极,对着它那不及一个指头蛋大小的脸,左右开弓就是几个耳光,并大骂:你小子竟然敢对我老婆动粗,打狗还得看主人,何况是我老婆。

从此,这小子在我们心目中的位置一落千丈。也许是恨鸟及鸟的缘故,妻自从遭袭击后,对几只鹦鹉的生死漠不关心,想起了就给把食,想不起了就让它过段贫下中农的日子,或让它了解一下什么是饥荒年代。

这样过了大约半年的一天天刚蒙蒙亮,一阵惨烈的鸟叫从阳台方向射进了我的耳朵,将我从梦中惊了醒来。

早对几只鹦鹉献媚的叫、饥渴的叫无动于衷的我,早把它们的生死置之度外的我,被这黎明前的惨叫惊得从床上坐了起来,跟当时从鸟嘴救妻样几步冲到了阳台。

只见鸟笼里各色羽毛如鹅毛大雪飞扬,其间还夹杂着劈里啪啦的打击声,整个一派军伐混战。

路见不平我一声吼,混战各方偃旗息鼓,羽毛像一场演出结束后的帷幕徐徐落下。

直到这时我才看清,笼中的三只鹦鹉有两只就像战后的难民,身上那曾经美丽的让人羡慕的盛装,被撕扯的支离破碎,近乎于裸体。由此可见,他们之间进行了多么激烈的厮杀。

由于我这个第三国的介入,它们暂时停止了争斗,各居笼中一角,怒目相视。只有那只穿蓝色衣服的鹦鹉依然衣冠楚楚地站在鸟笼中那个平衡木似的横杆上,小脑袋扭来扭去,一会儿看看天空尚不明朗的云,一会儿看看目瞪口呆的我,再左顾右盼地看看那两个赤膊上阵的厮杀者,一付左右为难的表情。

我对飞禽走兽不甚了解,除鸡之外,对长翅膀的,哪样的是男生,哪样的是女生,我一概分不清、弄不明,所以,对它们为什么起战争,就不得而知了。

在我的恫吓下,战事烟消云散了一阵后,任那只绿色鹦鹉斜瞟了一眼我买的黄色那只,展开翅膀想飞到蓝色的那只跟前。

借用任真一句话,没有羽毛的翅膀算不上翅膀。那只绿色鹦鹉那已算不上翅膀的翅膀徒劳地动了几下,没有找到飞的感觉,只蹦了一两厘米那么一点。

没有翅膀的鸟算不上鸟。不知任真先生是否同意我沿他的逻辑推出的这个结论,但那只鹦鹉同意了我的这一论点,放弃了作为鸟的特性,学着人的样子,把翅膀和嘴变成手,灵巧地攀着笼子周围的铁丝,如攀岩者,几下便窜到了蓝色的那只跟前,很亲昵地用没有多少毛的脸,在蓝色的那只脸上蹭来蹭去 ,随后又如久别的小夫妻紧紧地吻在了一起。

在笼底的黄色那只看在眼里,醋意大发,也把嘴和没毛的翅膀变成手,攀着笼子的铁丝,蹦到了横杆上,二话不说,一爪子将那只忘情的绿色鹦鹉打到笼底的深渊,然后趾高气扬地踩着《斗牛士》的鼓点,几个弧步滑到蓝色的那只面前,极殷情地送上了那张因战斗伤得很丑陋的脸。

蓝色的那只似乎一点也不介意,主动地送上了它的脸、它的吻。

这两只刚进行到动情处,绿色的那只又冲了上来,将黄色的那只又扑了下去。

拉锯战就这样展开了。它们不停地争来抢去,直看得我眼花缭乱。

看了一会儿,我似乎明白了一点,它们这是在为情而战。可我不明白的是,它们到底哪个是男,哪个是女,谁是真丈夫,谁是第三者。从衣衫整洁的蓝色鹦鹉的表情和表现上,我看不清它到底钟情的是哪一个。至于它们是不是同性恋就更不得而知了。

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和平爱好者,看着它们战得不可开交,实在不忍心,决定插手它们的事端,调停这场战争。我将手伸进鸟笼,抓住一只没穿衣服的,捉出了笼子,想以此法分开它们。可我的手刚一松,它便像一颗子弹样两腿一蹬,从我手中射向了鸟笼。也许是由于冲力太大,它被撞昏掉在了地上。苏醒后,又使劲扑打着那没了羽毛的翅膀往起飞了几下,见徒劳无益,便眼望着头上的鸟笼,用我从未听过的一种近似撕心裂肺的声音尖叫不停。

听着它的叫声,我的心似乎也要被这叫声给撕裂了。我看不下去,也听不下去,就伸手把那只穿蓝色衣服的又捉到了笼外,让它们团聚。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手和那只穿蓝色衣服的鹦鹉刚一离开鸟笼,里面那只没穿衣服的又像头斗牛一样,勇往直前、义无返顾地往外冲。撞了昏,昏了醒,醒了又冲,并不断尖叫着。

我像搞试验似的,又将在外面的那只没穿衣服的捉放进了鸟笼,只留那只穿蓝色衣服的在笼外。

在笼子里的已分不清颜色的两只鹦鹉相互看了一眼,似乎觉着没有了争斗的理由,便又像商量好了似的,赤膊上阵,如同两个小炮弹,一同往外撞击。

为防意外,我又将它们两个放了出来,心想阳台大,有利于躲避,可能会减轻一些战斗伤害。

到了阳台后,由于战斗的区域扩大了,似乎更有利于它们施展拳脚,两只没穿衣服的鹦鹉又投入了战斗,且比在笼子里撕打的更激烈,更让人触目惊心。

有战争就避免不了流血,在两鹦鹉的混战中,点点血迹像朵朵梅花开满了我的阳台。

我心疼我雪白的阳台,无可奈何地将它们全部又捉放进了鸟笼。

一进鸟笼,战火又起,且越来越惨烈。我管不了也不忍心看下去,扭头而去,任它们窝里斗去。想它们斗累了,斗不动了,总会停战吧。

上班后,向同事们讨教劝鸟架之方。你一言,我一语,综合大家意见,我决定分别将这三只鸟流放到三家,让它们一个看不见一个,找不着争斗的对手,这场战事或许能熄灭。

因怕战事持续时间过长,伤了两只鹦鹉的元气,我急急忙忙赶到鸟市买了两个鸟笼,匆匆跑回家,想使自己的决心早日付诸行动。

可回家到阳台一看,我傻了眼,那两只争斗者,早晨时没了毛,这会儿连皮都没了,全身血肉模糊。尤其是那两个家伙的头和脖子部分,跟案板上剁好的饺馅一样,一个眼珠外露,惨不忍睹,一个脑浆崩裂,看不清面目。

它们不知什么时候已战死疆场。

而那只穿蓝色盛装、皮毛丝毫无损的家伙似乎还有情有意,用脸蹭蹭这个无眼的头,又跳到另一个身边,用嘴牵牵那个没毛没皮的身,来来回回,不厌其烦,甚至对我的到来也熟视无睹,依然故我。

我放下刚买的鸟笼,找了张纸,将两只战死的勇士取出扔进了垃圾道。等洗了手返回时,剩下的那个穿蓝色盛装的鹦鹉,头夹在鸟笼的两根铁丝中间,已气绝身亡。按情形推断,它是在我扔那两只尸体期间,往外冲撞时被夹致死。

我鄂然了,震惊了,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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