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听完,意犹未尽情感绵长,为那个女人至死不渝的爱,为那个女人因为爱而卑微到尘埃里,为了那个女人有爱而不得的一生,为那个女人和孩子,因为爱而逝去的脆弱的生命。
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作家。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从小接受了非常好的教育,而且周游列国,与很多世界级的大作家都是朋友,比如罗曼 罗兰、弗洛伊德、高尔基等。奠定了他写出了《三位大师》和《人类群星闪耀时》这两本名人巨著,成就了传记作家的特殊身份。
这本书是他最有代表性的短篇小说,描写一个女人,在自己的儿子死后,在自己临死之前,留下的一封遗嘱,讲述了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作家,并有了一个孩子,但作家却一无所知,她一个人独自爱着、痛着,直到自己快要死去,才在最后用写信的方式,向心爱的人告别,讲出这个美的让人窒息的爱情故事。
贫穷家庭的十三岁女孩,在青春朦胧的年纪,爱上了隔壁的作家,但这份爱情仅仅是她一个人的秘密,与他人无关,作家当然豪不知情,毕竟她还是个孩子。虽然母亲改嫁搬离那里,也未曾减少她日渐成熟的爱情,虽然母亲和继父都对她爱护有加,但她依然在19岁那年,回到那个始终魂牵梦绕的地方,每天回到作家那栋寓所楼下,望着楼上那亮着那盏灯,终于有一天,在楼下她遇到了她天天想念中的作家从她身边经过,那只是相互就眼的眼神,她陶醉她欣喜,但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在作家楼下偶遇几次以后,作家的好奇和对女性捕猎的本性邀请她上楼了,她终于走进了那扇幸福的大门,把自己彻底地委身于他,三个美妙的夜晚之后,作家外出旅行了,虽然答应给她写作,但作家从未给她写过只言片语,尽管她依然天天去楼下等他,也从楼上亮起的那盏灯,知道他已回来,但他忘记她了,而从未给她写过一行字。
她怀孕了,是作家的孩子,她终于和作家有了真正的生命的连接,她把肚子里的这个生命当着是作家本身,只是她可以天天厮守天天亲近和亲吻。但她为了不让家人知道她怀孕的消息,只好卖掉自己所有的手饰,去到一个集体产房里去,经受羞辱鄙视贫穷的折磨,在那个呻吟、谩骂喊叫的环境里生下了孩子,为了让心爱的人的孩子不受贫穷之苦,不让孩子那纯洁的嘴唇不说出口,完美的肌肤不穿粗布麻衣,她卖身了,成为了很多人的情人和女朋友,尽管其中也有对她爱护有加,也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她在等待,等待那个他深爱的男从迟早会认出她来,会来到她的身边。
每一年作家生日那天,她都会买一束白色的玫瑰,找人送到作家家里,她希望作家的生活里,在这特殊的这一天,身边弥漫着她的气息,而白玫瑰正是她第一次与作家肌肤之亲之后,作家曾送给过她的花,被她当成了爱情和生命之花,作家却从未想起或问起过每年这个时候花的来源。
又是一年作家的生日,她带着她的儿子,把这一天过成了特殊神圣而又重要的节日,她和男朋友去剧院以后,被某种不安情绪所吸引,提议走进了一个舞厅,在那里再次遇见了心爱的人,在相互爱意灼热的眼神里,她抛弃她当时的男友,再次投入到他的怀抱,看着那束白玫瑰,看着熟悉的房间布置,她希望能被他认出来,但他却再次没有认出她来,不仅没有认出自己是当年那个隔壁的十三岁的女孩,更没有认出她是那个经过三次销魂良宵之后就有了他的儿子的母亲,也没有在乎过那白玫瑰是她每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最后还因为那一夜给她的手包里放了几张钞票,她像受到了一种极大的侮辱,匆匆起身离开,在门口遇见了作家的那个老仆人,看着泪眼汪汪的她,几乎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可是作家从来都没有认出她来,从来没有,从来也没有在乎过多资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这是对作家喜欢随性自由、喜欢在不同的女人身上享受情感和身体的一种讽刺。
最后,心爱的儿子死了,那份爱情也随着儿子的逝去也死了,她的生命也应该走向了尽头。
她在信里说:”你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因为这个孩子就是你,换了一种方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爱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
爱情是美好的,有爱的女人是伟大的。作家斯蒂芬 茨威格把一个从少女到女人的爱情写的如此的细腻温柔,而又写出了爱情的无限张力和忠贞无私。
作者通过写信的方式,写出了一个女人爱而不得的幸福痛苦的一生,在爱情里的执着追求,在现实生活里的妥协和浮沉,她爱的伟大,也爱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