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无邪》
文/素国花令
#可能有OOC.#
鲸落于海,星沉于洼,凛风隐于寒冬,蝉鸣漏进夏至,想让世间所有温柔住进那人眼里。
正文/
鲸落于海,星沉于洼,凛风隐于寒冬,蝉鸣漏进夏至,想让世间所有温柔住进那人眼里。
我叫惊蛰,是杭州一家古董店的伙计,干了有…三年了吧?我们店里管事儿的是个喜欢在电脑后边儿玩扫雷的,人称王二瓢把子,我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大多待在店里。
很少见老板过来,但每次老板来,王二瓢把子就挺开心。
他抽的烟,穿衣服的牌子,跟老板一模一样,看起来老板对他很重要,也看得出,他们关系很好。
老板有时候自己过来,看一眼就走,王二瓢把子那叫一个舍不得,每天都盼着念叨着,快成望夫石了。
有时候老板带着一个胖子来,那胖子混不吝的说话很好玩儿,还有一个穿着藏蓝色连帽衫,沉默寡言到极致的人,但他,确实让人见过一面就忘不掉。
坎肩儿哥曾经跟我说,老板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他有一群很好的伙伴,但他的伙计都挺傻×。
我深感其意。
事实上,怎么看他们三个组合都非常别扭,真没看出来哪里有能让他们聚在一起的共同点,但就这样的三个人,真的有很传奇的故事。
王二瓢把子每次都笑得高深莫测,缘分,妙不可言。
我见他不愿意多说,让我自行领悟的模样,就知道没戏可看。
这时候他就从电脑边儿露头,笑着问老板,什么时候涨工资?
老板怎么说来着?哦,他说,下辈子你再当我伙计,我给你涨工资。
王二瓢把子不缺钱,古董店嘛,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他跟我说,败坏了老板名声儿的人,都给扔西湖里泡着去了。
我心说,这怕不是你开的先河。
王二瓢把子一脸深恶痛绝,我就知道我猜对了,那时候他干嘛来着?老板出去,他以为老板回不来,把吴山居的招牌换成了王山居,老板一个过肩摔,把他摔进了西湖里,从此加了这么一条规矩。
老板跟他的两位朋友喜欢坐在一起聊天,一壶茶,一坐就是一天,据说老板很想去西湖钓鱼吃,但一直没有行动,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老板是个看起来温润如玉的男人,很瘦,没有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很亲切,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看眼睛就知道,是个人物,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人间绝色。
那胖子是个老油条一样的角色,不过身手应该也有一些,他总喜欢拿我跟管事儿的开玩笑,但拿捏有度,不讨厌。
那闷葫芦一样的人看起来很年轻,不爱说话,食指和中指奇长,总背着一块儿黑布裹着的东西。
王二瓢把子长得也不错,喜欢穿黑衣服,他人际关系很好,平日里闲得很,坐在电脑后边儿扫雷,睡觉,会干家务,那张脸能迷倒万千少女,但是只有老板来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他是真的开心。
年轻人背着的东西,听说是龙脊背,难得一见的宝贝。听王二瓢把子说,老板高价买回来的时候,有个小伙计找他,说:“花儿爷让我给您捎句话,解家不是他一个人的,可以不赚,但不能赔。”
接着就把那刀拍下来的一半钱还给老板了,可没过几天老板就给扔了,扔长白山了,王二瓢把子心疼半天。
老板说,那不是人间的东西,留着也是个祸害。
谁成想有一天老板把这刀,连着这年轻人一起给带回来了。
说来老板好像欠了一屁股债,我每次想问王二瓢把子为什么,他总翻个白眼,让我一边儿凉快儿去。
这意思我懂,让我自行体会。
店门口有一簇又一簇的紫色小花儿,盛开的时候一大片一大片的,我叫不上名字,但很好看,有淡淡的香味,风一吹而过,让人觉得格外安逸。
我问王二瓢把子,老板他们三个是不是忘年交啊?
他想了想,说:“你要这么想,那也没错。”
忘了是什么时候,老板和那个胖子突然就来了店里,王二瓢把子张望了一下,喃喃着:“别吧…”
胖爷挤眉弄眼的问我:“诶,惊蛰小同志,爷问你,你能打过那个小哥不?”
“啊?”我懵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啊,我是老板的人,打不打得过也不会给老板丢人。”
王二瓢把子一看胖爷那样儿,就默默冲我比了个大拇指,但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幸灾乐祸偏多。
胖爷一把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差点儿给我拍跪下。
他说:“好样儿的,就你了,跟我们走吧。”
王二瓢把子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我:“老板,你们去哪儿?”
“你是老板我是老板?查什么岗啊?待的太无聊了,给自己找点儿刺激。”话这么说,但看得出,老板没生气,转身向外走去,“还不快跟上。”
王二瓢把子喊道:“那你可得平安回来,我等你。”
临走前,王二瓢把子拽住我说:“跟着老板是件很危险的事儿,子弹当头你得扛,刀子临面你得挡,你豁出去这条命,也得把老板平安带回来。”
他说起来带着笑,语气也很随意,我认认真真点了点头,他却拍了拍我的肩膀,补充了一句。
“如果你不主动做,老板这个人,一定会自己扛着的。老板等着呢,快去吧。”
出了门,我看到一辆面包车,胖爷坐在驾驶座,车窗开着,那闷葫芦依靠在车门旁边儿,老板正搬了最后一箱东西上车,看见我时冲我招了招手。
车上只有我们四个人,老板笑着点了根烟:“出发。”
胖爷应了一声儿:“诶,得嘞。”
老板回头看我:“诶,王盟跟你说什么了?”
“嗯…没什么,他只说让我保护好你。”我顿了顿,很认真的点了点头,“我保护老板,应该的。”
胖子就笑起来:“谁保护谁这还不一定呢。”
气氛渐渐沉默下来,当晚我们在野外露宿,支了把篝火,我坐在火光边儿拨弄着火堆。
事实上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跟老板接触,那个闷葫芦我不清楚,但老板跟胖子似乎都没睡着。
渐渐的,快到了后半夜,我抱着双臂打瞌睡,火焰被风吹的跳了一下,我睁开眼睛,抬手就把飞刀甩了出去。
刀刃撞在一把快要砍在老板脖子上的刀,随着刀刃弹开,那人反应很快又继续抬刀要落,我几步跃过去,在下一刻落刀之时想要抬手握住刀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刀愣是歪了歪,砍在了地上。
这么大动静儿,老板他们都没醒过来。偷袭的人一身黑衣,戴着鸭舌帽,光线太暗,看不太清模样,我眯了眯眼睛,总觉得这人身影眼熟得很。
“你是…?”
这人不是王二瓢把子么?下一刻,熟悉的声音响起——
“诶呀老板,快起来,我都说我不行了。”
我直起身,转身就看见老板坐起来,扬了扬眉:“我说你丫下手咋没个轻重?”
王二瓢把子松开了刀丢在地上,一拉鸭舌帽摘了下来:“这怎么能怪我嘛?这得怪胖爷的馊主意。”
“诶不是,你咋啥锅都扔给我,你胖爷我像个卖锅的吗?”胖爷一个轱辘坐起来摸了摸脑袋,“这个测试就贼离谱,他要是不接这刀,那不就直接砍下去了?”
王二瓢把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恭喜,你合格了。”
老板冲我摊了摊手,一脸的无奈,得,估计这主意真是胖子想出来的损招儿。
从那之后,我一直跟着老板,他住雨村,我就在他家附近安营扎寨,老板跟我说,如果有一天,那个年轻人要走,务必要拦住他。
如此,过了将近一年。
“让开。”
那年轻人声音冷冽,夹杂着雨村的雨水,我站在他面前,摇了摇头。
“老板吩咐过,你要走,不行。”
他往左走了一步,我就堵他一步,他的手捏的紧紧的,偏生我是个不长眼的,一点儿都没想退。
我在雨雾中认认真真的看了他的样子,身材很好,手指奇长,不是那种埋在人堆里就看不见的样貌。那双眼睛平静如镜,光是看着,我就感觉到了极大的压力。
我打不过他,但不能就这么让他从我眼皮子底下离开。
如果不是我知道一些老板跟他的事,我可能真的会以为他是个大奸大恶,给人感觉阴沉的坏人。
“惊蛰,让他走。”老板披着外套,撑着一把伞,站在房门口,他转而对那年轻人说,“就算你忘记了,离开了,我也会找到你。”
年轻人越过我就想走,我下意识就是抬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执拗的开口:“不行,你不能走,你不能让老板难过,你让老板难过,我是不会让你走的。”
胖子追出来,抹了把脸,冲我说道:“你打不过他,当心他砍你。”
我知道他真敢,看看我老板,我就不怂了。
听王二瓢把子说,老板身边常年跟着黑户,挖人祖坟,下海淘沙,贩卖文物,欠债不还,公然抢拍卖物,打砸饭店,割婆婆的头,拐卖青年进沙漠,闯雪山封线…老板啥都干过,我帮他拦住他想拦的人,有啥不行的?
我见过老板去卫生间洗手的时候手臂上的十七道疤,知道他脖子上那道割痕,我听王二瓢把子醉酒的时候侃吹老板的当年。
我知道我正拦着的这个人——老板为了他的一个约定,只身渡险,走过了十年。
老板沉着张脸:“惊蛰,你是要造反吗?”
“我没有。”我松开手,再次拦住那个年轻人,“无论如何,你都不能走。你不老不死,可老板是普通人,他又不是不老不死,凭什么你一句话不说就走,让老板找你一辈子?”
最终,我成功了,但代价就是被揍了个鼻青脸肿,老板斥我胆子大,一个过肩摔给我丢雨村河里泡着去了。
我是不是该说,有生之年体会了一次王二瓢把子当年体会过的,被老板过肩摔,摔进西湖的感觉?
的亏胖爷好心,拿了个杆子给我捞起来了,胖爷冲我笑:“你小子胆子挺大啊,愚忠,你该庆幸小哥不是什么恶人,不然你人就没了。”
我抹了把脸上的水,揉着肩膀冻的直哆嗦:“嘶…敢舍己为人,开道殿后的,那一定就不是坏人。”
胖爷点了点头,说道:“小同志说得有道理。”
我跟他并排走在雨村的道上,胖爷扯了一把粘着雨水的草叶。
我问他:“老板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
“你跟着他就完事儿了,未来的事谁说的好啊?”胖爷顿了顿,伸了个懒腰,“又到了探险的时候了,怎么样?惊蛰小同志,有没有兴趣上你老板的黑车?”
我冲他笑了笑:“胖爷这话可不对,从我到吴山居的那天开始,我不就已经上来了吗?”
胖爷杵了杵我的胳膊:“诶,你拦小哥的时候,怕不怕?”
“怕啊。”我现在还心有余悸,“但是老板说过,如果有天他要离开,就让我拦住他。还有就是…你不觉得那小哥和你在老板身边儿的时候,他才像你嘴里说的那个天真无邪小同志吗?”
胖子一把勾住我的肩膀,我被他勾的一个趔趄,差点儿摔个狗啃地。
胖爷爽朗的笑着:“你说得对,走走走,陪爷喝两杯去。”
我的老板名为吴邪,是当年长沙老九门狗五爷的孙子,五爷三儿子是个枭雄一般的人物,老板作为他的亲大侄子,也不遑多让。
老板似乎偏离了吴邪这名字的寓意,他有世界上最神奇最有故事的伙伴,他的前半生颠沛流离,受尽了苦难。
别说陪着他走过那么多年月的王二瓢把子,就是我,也会为他动容一番。
而我也真的知道,他们三个人之所以能走在一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胖子重情重义,补了老板的缺点,他对于陌生人非常谨慎,除了老板和那个年轻人,他谁都不会轻易相信。
而那个闷葫芦,可以说是老板的执念了,他本身就是个非常善良的人,身手是生存技能之一,不断的冒险也不过执着于寻找一个联系。
至于老板,他希望所有人都好,也很容易就轻信于人,从天真无邪,满身泥泞,到披荆斩棘,我看到了他那种能够让人心甘情愿去跟随追逐的魅力。
王二瓢把子说,他讨厌老板什么也不跟他说。
他说,其实他记得的,永远不是老板三十岁的黯淡消沉,四十岁的叱咤风云,而是那时候他拿着招聘进店的场景。老板正坐在电脑后边儿打游戏,听到动静儿探出头来,叼着根没点的烟,神色有些不耐烦,但是眼睛清亮。
老板那时候刚毕业没多久,所以王二瓢把子告诉我说,那时候的老板,完全可以套用胖爷对他的一句调侃——天真无邪。
我抬头看着路尽头的那间屋子,袅袅炊烟起,万家灯火长,接下来的路,如果能陪着他们走下去,也很不错。
鲸落于海,星沉于洼,凛风隐于寒冬,蝉鸣漏进夏至,想让世间所有温柔住进那人眼里。
此间人世苦短,愿我挡下所有的苦难,让我的老板,天真无邪。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