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希望人们在寻找伴侣的时候,都能有一颗包容理解的心~中国民间早就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这与西方近代的心理学的一些有关理论惊人的相似。让我们具体地看一看早期经历是如何影响人的一生,特别是人的择偶和婚姻关系的。
一、依恋期:(0-18个月)
当婴儿出生前,母亲的子宫为他提供了一个安全和舒适的生活世界。但是当他与母体分离后,即面对着一个陌生的世界,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战。如果他在需要的时候立即能得到母亲的奶头和怀抱,他便感到回到了原来安全舒适的母体里。在这一阶段,生存是婴儿生命的全部目的,对母亲的依恋也就成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如果这一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即造成了婴儿的心理伤害。由于婴儿对依恋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人格类型并伴随他们终生。
(1)儿童:对遗弃的恐惧
一些母亲对孩子依恋需要的反应不稳定:有时候能满足孩子的需要,而有时候则不能。这样的孩子不能建立起一个稳定的安全感,他一方面使出全身解数,努力地用哭闹吸引母亲的注意,从而使自己的依恋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受到冷遇而感到愤怒。母亲成为他的愉快与痛苦的同一源泉,他在生理和情感体验上的愉快、满足与愤怒、伤心交替出现,因而形成了他对母亲的爱和恨并存的矛盾情感。这种儿童我们称之为依恋儿童。
成年:依恋型人格
如果依恋儿的处境不能在后来的成长阶段中得到改变,他们在这一阶段中没有得到的需要将会成为其基本人格特征而伴随终生。在成年之后他们对依恋的需要始终存在,当他们进入了一个亲密关系时,这种依恋倾向就会突出地表现出来。现他们在亲密关系中的矛盾的中心不满就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在。”
他们对亲密接触的要求似乎永无止境,每当他们认为自己被对方忽视的时候,便会感到被遗弃,就会愤怒,就会恐惧。他们往往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要求对方时时刻刻地关注,不能容忍丝毫的忽视和冷遇。他们总是在埋怨对方对自己不够关心,辜负了自己的爱,并总是试图用生气,吵闹,和威胁等手段来迫使对方来关心自己,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这和他们在婴儿时期用哭闹的方式来获得母亲的关心是一样的。由于强烈的不安感和对遗弃的恐惧,他们心中充满了嫉妒和猜疑,无论对方如何表白,他们还是难以给对方以信任。生气,哭闹,吵架,猜疑嫉妒都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归根结底,这是源于他们早年对母亲怀有的爱与恨的矛盾情感。
(2)儿童:对拒绝的恐惧
另一种母亲是持续的情感冷漠的妈妈。出于种种原因不喜欢孩子,这种母亲对孩子在情感上是冷酷的,甚至很少愿意去抱一抱孩子,打骂孩子也是家常便饭。这种母亲的孩子我们称之孤独儿童,他们往往惧怕亲密的接触,虽然事实上他们也曾像其他儿童一样需要他人的爱护,但是每次对母亲依恋的渴望和要求都会导致心理上的痛苦,因此他构造了一个不真实的自我,他们看起来很独立,实际上是否定自我的需要,恐惧与他人接触,其目的只是为了回避由此可能带来的痛苦。这样的孩子常常被认为是“好孩子”“乖孩子”,妈妈为孩子早早就表现出来的“独立性”而感到骄傲,在后来的生活中,孩子的这种所谓“独立性”也许会受到社会的赞许,甚至他自己也会为自己的“独立性”骄傲,但是婚姻生活里有痛苦在等着他。
成年:孤独型人格
如果孤独儿童的生长环境不变,他在幼年时期的心理特点将随着他的成长而成为他的人格中的基本特点,成为一种在人际关系中,特别是亲密关系中的回避型人格。如同在幼年一样,他否认自己的情感甚至物质需要。事实上他不是没有亲密的需要,而是在幼年时期把这种需要放弃了。他们的性格通常是冷漠甚至冷酷的,缺乏对生活兴趣和追求。因为总是回避过多地亲密接触,他们显得似乎很独立。他们在配偶的选择上往往与依恋型的人有缘分,其中的原因很简单:依恋型的人往往较为主动,从而缩短了由于他的冷漠和退缩造成的距离空间,使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得以建立。当然,回避型的人在恋爱初期也会表现出一定的热情,但是一旦亲密关系确立之后,因为过多的亲近仍然是痛苦和恐惧的,他的冷漠退缩特点就会浮出水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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