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的阅读史,幼儿园是很有限的连环画,小学最先是从《作文通讯》开始,那不是整本书,是作文合集,全国13所重点学校学生作文集,我至今都认为那里面收录的全都是真正的好作文。不是说字字珠玑、偏偏华彩,人人忧国忧民,而在于题材之丰富,表达之真实,感情之纯朴——最主要的是,那是孩子在那个年龄段应该有的思想与情绪。我至今记得里面的许多学校名称:北大附中,北师大附中,人大附中,北京景山学校,杭州学军中学,华东师大附中,东北师大附中……
说以上其实挺无聊的,那时我除了羡慕就是自卑,这些孩子太厉害了!而我太不厉害了。
初中时候的阅读史,是琼瑶阿姨当领路人。我把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看完之后,成功地病了:我眼中的爱情只有两个主人公:一是王子,二是公主。感谢琼瑶阿姨歪打正着治好了我的自卑,那个时候我已经不自卑,我改为神经了。(当然,我在这里丝毫没有怪琼瑶阿姨的意思,毕竟被她小说迷住的少女数以肥皂泡泡计,而泡泡破碎后溅一脸碱水的毕竟是少数。只怨自己泡泡吹得不够大,没能把自己罩进去)
后来,幸好金庸大侠铁臂五千米,挽住了灵魂苍白如面条的我!我躲在被子里看,打着手电筒看,虽然那些长篇巨著让我高一就戴上了500度的眼镜,但毕竟正常一些了。
上高中以及之后好几年,看了不少外国名著,说实话,那都是为别人看的。看完之后真堵啊!多半都是靠虚荣心及强迫症的强制管控才看完的。为啥看?因为是名著啊!看名著显得高雅啊!
现在想来,名著是高雅,但是看名著的人未必就高雅——尤其是为别人而看,更是显得心灵猥琐而无人同情。
工作以后看的书,越来越接近本心,基本不是为了别人而看的了。寻思下来,最初是从散文开始的,数量最多的也是散文。
余秋雨是我最先接触的,后面许多名字在这里也没有说的必要。带来绝对美感或强烈震撼的,有这几个:野夫、北岛、原野、李娟……
说最近的:李娟,她描写最多的是新疆的原生态风景与游牧民族转场的生活常态。俗人一个,文字超然脱俗。她的幽默不动声色,她的高远近在眼前,她的通透源于忍耐与接纳,她的出尘又亲切如邻。我从她描写的场景中知道她活在烟火中。
而她只读了初中。
而今天,我要说的却是《私城记》。作者陈思呈,幼年生活在潮州小城的女子,后来在广州定居。
如果说李娟描写的风景是奇异而孤绝的,这本书里的童年生活就是鲜活而灵动的,我难以用贴切的文字描述出她文字的曼妙之处,只是觉得每一篇都像是小溪,这条小溪里生活了许多小鱼,小鱼在里面逐水而流,好。小鱼在里面吐泡泡,也好!小鱼偶尔欢跳跃出水面,也好!即使这一篇里一条小鱼也没有,还有不可复制的鹅卵石,还有飘飘摇摇的水草……这样的景致,足够了!看完一篇文章,足够回味一整天。而她写的,就是童年的生活。
不止是读着有意思,读着读着,就把自己带回了童年。原来那些日常都是诗意的诞生地啊!原来我也是这样过来的!原来我的童年也值得用回忆的梭子轻摩细捻一遍。缕缕如纱线的时光,它们早已织进了生命的每一段。
原来我的童年也是一幅巨型油画。杰作早就完成,时光是封不住的,有朝一日揭开盖在上面的布,刷——色泽光亮如新,画面令人流泪!
……
就这样,明天继续读《私城记》,今天放缓了节奏,否则早就读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