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下班与小明在快餐店吃饭,突然来了一位上衣穿白色短袖t血衫掖在腰带里面,下身配有黑色笔直的西裤,裤脚从中间熨烫的很有折型,发型修剪的很酷派有造型。
他看到小明就说:老同学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
小明说:是啊,真没想到在宁波能遇见你,今天我们同学见面要好好的喝一顿,小明与他的同学互相打招呼说几句话,他的同学就离开了。
小明的同学人走过后,我问小明,你们老同学好久没见面了应该不醉不休哦,他怎么走了,
小明说:他同学现在是厂里的业务员,他问小明做什么工作,
小明说:在建筑工地做小工,
然后小明的同学说有事先走了,
我跟小明说:你认为他真有事先走吗?问过你的职业就找借口溜走,有可能他跟你在一起吃饭嫌丢人哦。不然怎么刚开始还好好的,你跟他说你在建筑工地干活,他就走了。
小明说:这也太势力了。我做工地小工,我用我体力挣钱,又不是做小偷。
大家看完提点建议,如果你是小明的同学,你认为和建筑工人在一起吃饭感觉真的丢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