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情内伤,是由于情绪变化引起脏腑精气功能紊乱而致疾病发生或诱发的一类病因。七情内伤致病,因其直接损伤内脏精气,故可导致或诱发多种情志病和身心疾病。
概念:是引起脏腑精气功能紊乱而致疾病发生或诱发的一种致病因素。
解读: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体的生理和心理活动对外界环境刺激的不同反应,属人人皆有的情绪体验,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或诱发疾病。只有强烈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越了人体的生理和心理适应能力,损伤机体脏腑精气,导致功能失调,或人体正气虚弱,脏腑精气虚衰,对情志刺激的适应调节能力低下,因而导致疾病发生或诱发时,七情则称之为“七情内伤”。
中医应用
一、七情与内脏精气的关系
情志活动由脏腑精气对外在环境因素的应答而产生,脏腑精气是情志活动的内在生理学基础。由于人体是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故情志活动与五脏精气的关系最为密切。《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五脏藏精,精化为气,气的运动应答外界环境而产生情志活动。因而五脏精气可产生相应的情志活动,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五脏精气的盛衰及其藏泄运动的协调,气血运行的通畅,在情志的产生变化中发目录基础性作用。若五脏精气阴阳出现虚实变化及功能紊乱,气血运行失调,则可出现情志的异常变化。如《灵枢·本神》说:“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素问·调经论》说:“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另一方面,外在环境的变化过于强烈,情志过激或持续不解,又可导致脏腑精气阴阳的功能失常,气血运行失调。如大喜大惊伤心,大怒郁怒伤肝,过度思虑伤脾,过度恐惧伤肾等。
在情志活动的产生和变化中,心与肝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心藏神而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主宰和调控着机体的一切生理机能和心理活动。各种情志活动的产生,都是在心神的统帅下,各脏腑精气阴阳协调作用的结果。各种环境因素作用于人体。能影响脏腑精气及其功能的,也可影响心神而产生相应的情志活动。如《类经目录病类·情志九气》说:“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并该志意。故忧动于心则肺应,思动于心则脾应,怒动于心则肝应,恐动于心则肾应,此所以五志惟心所使也。"正常情志活动的产生依赖于五脏精气充盛及气血运行的畅达,而肝主疏泄,调畅气机,促进和调节气血运行,因而在调节情志活动,保持心情舒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七情内伤的致病特点
由于情志活动是由机体内外环境变化所引起,因此,生活工作环境急剧变化,人际关系不良,以及机体内脏精气虚衰,气血失和,均可引起七情反应失常,从而导致疾病发生。七情能否致病,除与情志本身反应强度、方式有关外,还与个体的心理特征、生理状态具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内伤致病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导致疾病发生或诱发疾病;二是影响病情发展。
(一)直接伤及内脏
七情是机体对内外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复杂心理反应,以内脏精气为物质基础。因此,七情过激致病,可直接伤及内脏。又因心藏神而为脏腑之主,故情志所伤,必然首先影响心神,然后作用于相应脏腑,导致其精气代谢失常、气机逆乱而发病。
1、七情损伤相应之脏
即五脏所主七种情志损伤相应之脏。七情分属五脏,七情反应太过与不及则可损伤相应之脏。《内经》、《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等医籍对此均有表述:心在志为喜为惊,过喜或过惊则伤心;肝在志为怒,过怒则伤肝:脾在志为思,过度思虑则伤脾:肺在志为悲为忧,过悲则伤肺:肾在志为恐,过恐则伤肾。
2、七情首先影响心神
七情过激伤人发病,首先作用于心神,产生异常的心理反应和精神状态。如《灵枢·本神》说:“是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惧者,神荡惮而不收。”喜乐过度,可致精神涣散,神志失常:大怒发作,可致精神冲动,失去理智;过于恐惧,可致神气散失,神不守舍。《素问·举痛论》所说“惊则心无所依,神无所归”,“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也明确指出了惊与思也首先损伤心神,然后影响相应的脏腑。故《类经·疾病类·情志九气》对此解释说:“情志之伤,虽五脏各有所属,然求其所由,则无不从心而发。”清·费伯雄《医醇义》说:“然七情之伤,虽分五脏而必归本于心。”
3、数情交织,多伤心肝脾
七情内伤,既可单一情志伤人,又可目录以上情志交织伤人,如忧思、郁怒、惊喜等。数情交织致病,可损伤一个或多个脏腑。如过惊过喜,既可损伤心,又可累肾:郁怒太过,既可伤肝,又可影响心脾:忧思内伤,既可伤脾,又可影响心肺等脏。由于心肝脾三脏在人体生理活动和精神心理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故情志内伤,最易损伤心肝脾三脏:过于惊喜易伤心,可致心神不宁,出现心悸、失眠、健忘,甚则精神失常等症:郁怒太过则伤肝,肝气郁结,可见两胁胀痛、胸闷太息、咽中如有物梗阻、月经延后等症,其则可见痛经、闭经、症痕。忧思不解易伤脾,脾失健运,可见食欲不振、脘腹胀满、大便溏泄等症。
4、易损伤潜病之脏腑
潜病,是指病证已经发生存在但无明显临
床表现的病证。潜病之脏腑是指潜病所在
的脏腑。七情内伤不仅多损伤心肝脾目录脏,而且还易于损伤潜病之脏腑。例如曾患胸痹、真心痛、飧泄、头痛等病证的患者,虽临床症状已经消失,但遇有情志刺激,最易首先出现原先所患病证的临床症状。如遇有情志刺激,胸痹患者易首先出现胸闷、胸痛等症状:真心痛患者则易出现心前区疼痛,甚至两臂内痛:飧泄患者易首先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头痛者则易先发偏头痛等症状。
(二)影响脏腑气机
脏腑之气的运动变化,在情志活动产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脏腑之气的升降出入运动,受心神的调控。故情志致病首伤心神,随之影响脏腑气机,导致脏腑气机升降失常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如《素问.举痛论》说:“……百病生于气也,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
怒则气上:是指过怒导致肝气疏泄太过,气机上逆,甚则血随气逆,并走于上的病机变化。临床主要表现为:头胀头痛,面红目赤,呕血,甚则昏厥卒倒:若兼发肝气横逆,可兼见腹痛、腹泻等症。《素问生气通天论》说:“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素问·举痛论》说:“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素问·调经论》说:“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返)则生,不反则死。”
喜则气缓:是指过度喜乐伤心,导致心气涣散不收,重者心气暴脱或神不守舍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精神不能集中,甚则神志失常,狂乱,或见心气暴脱的大汗淋漓、气息微弱、脉微欲绝等症,如《淮南子·精神训》说:“大喜坠阳。”
悲则气消:是指过度悲忧伤肺,导致肺失宣降及肺气耗伤的病机变化。临床常目录志消沉、精神不振、气短胸闷、乏力懒言等症。《素问·举痛论》说:“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气消矣。”
恐则气下:是指过度恐惧伤肾,致使肾气失固,气陷于下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二便失禁,甚则遗精等症。《灵枢·本神》说:“恐惧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痠痿厥,精时自下。”
惊则气乱:指猝然受惊伤心肾,导致心神不定,气机逆乱,肾气不固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惊悸不安,慌乱失措,甚则神志错乱,或二便失禁。《素问·举痛论》说:“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
思则气结:指过度思虑伤心脾,导致心脾气机结滞,运化失职的病机变化。临床可见精神萎靡、反应迟钝、不思饮食、腹胀、便溏等症状。
情志内伤可导致脏腑气机失调,而气机失调又可妨碍机体的气化过程,引起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失常,从而继发多种病证。气机郁滞日久,可化热化火:气机逆上,亢奋有余,也可化热化火,以致火热内生。精血津液的施泄、输布可因气机郁滞而不畅,产生精瘀、血瘀、痰饮等病变,而痰饮与瘀血互结,则又可致症积、肿瘤等。因此,情志内伤引起的病理变化是相当复杂的,多种疾病的发生或诱发,皆与之有关。
(三)多发为情志病证
情志病,病名首见于明·张介宾《类经》,系指发病与情志刺激有关,具有情志异常表现的病证。情志病包括:①因情志刺激而发的病证,如郁证、癫、狂等;②因情志刺激而诱发的病证,如胸痹心痛、眩晕(高血压病)等身心疾病,其他原因所致但具有情志异常表现的病证,如消渴、恶性肿瘤、慢性肝胆疾病等,大都有异常的情志表现,并且其病情也随其情绪变化而有相应的变化。对于情志病证的治疗,心理疏导和情志调摄是必要的治疗手段和方式。
(四)七情变化影响病情
七情变化对病情具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有利于疾病康复。情绪积极乐观,七情反应适当,当怒则怒,当悲则悲,怒而不过,悲而不消沉,有利于病情的好转乃至痊愈。二是加重病情。情绪消沉,悲观失望,或七情异常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恶化。了解七情活动对病情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对把握病情发展变化,采取全面正确治疗,具有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