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诗经·卫风》中有一篇叫做《氓》,讲的是一个女孩在最美好的时候嫁给了她爱也爱她的人,那个人当初萌萌傻傻,是那么的可爱,然而在经历世事浮华后,她却被无情的抛弃。末了有这样一句话:“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女子要是沉溺于爱情,就无法解脱了。这首诗写在旧时代,自然有些过时;我今天把它作为自己一篇总结的题目,显然也不是为了讲如何做一个弃妇的故事。挂羊头卖狗肉,新世新说,单从字面义来谈,我以为这句话极为精当,谈的不仅是爱情、学业,还有选择,还有信念,还有人生,还有路……

想想自己在过去的一个学期,一年,甚至过去的20年曾经“耽”于多少事,多多少少嘲笑自己是个痴人。给别人讲起这些故事,我也都带着一种“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的豁达。但昨夜梦里偶然遇见,还是要泪湿一片,很多事以为已经放下,心里深处却还是有TA。醒来时,发现一切皆是《牡丹亭》般的游园惊梦,自己既然不是杜丽娘,也没必要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香消玉殒,于是又不由得叹道:“真痴人也。”

曾经让我“耽”于其中的事情,或已画上了句号,或被画上问号,一天三次的问自己,“真的对么?”,要么就是省略号,似乎未来还会持续下去,却有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之感。但“性格决定命运”,我的性格似乎决定了我将与这些“耽”相爱相杀下去,原来真的,“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耽”于童话

我曾经跟室友说:“我人生中让我一直骄傲至今的事情,不是我曾经获得过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奖项,而是在幼儿园的时候,有个女生试图说服我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我二话没说就和她绝交了。”那个时候,我一年里唯一的期许就是收到圣诞老人的礼物,爸爸妈妈说,如果我一直表现好,自己吃饭,自己叠被子,在幼儿园不哭不闹不打架,经常帮助其他小朋友,圣诞老人就会喜欢我,从烟囱下来给我带礼物。而每一年,我的确都能收到圣诞老人的礼物,虽然都很小,又不总是我最想要的,但我一直觉得醒来看到礼物的那一刻是神圣的。为了这种神圣的感觉,我每天都说服自己做个好孩子。那个时候,让我相信“要做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件如此朴素而简单的事情。

小时候,每个晚上妈妈都给我读睡前童话,一直读到高中,后来晚自习下课太晚,也就不读了。在妈妈甜美的声音里,我知道了灰姑娘、睡美人、丑小鸭、金手指,以及海的女儿。后来想想,可能这是我朴素爱情观的来源:如果爱一个人,不要过多的要求和索取,只要付出真心就够了,哪怕会变成泡沫。哦对,还有“咕咚来了”,我现在还能想起来那些小动物惊慌地奔走相告,仿佛天要塌下来,结果却只是木瓜掉在水里的声音。多多少少,我之后的人生也像这些小动物一样,对新奇的现象充满的想象和少见多怪,不是在尖叫、感叹就是在又哭又笑,因此遭遇了好些白眼和“切,这又没啥”。一段平淡无味的人生,也能让我这个戏精玩出来跌宕起伏的感觉,这也得益于童话。再后来,是爱丽丝的故事,她的故事造就了我太多太多的人生选择,比如“每天想6件不可能的事情”。我一直相信,自己是受到上帝垂怜而掉进兔子洞的孩子,这个洞后来变成了我的脑洞,一堆奇奇怪怪的点子每天总会不时冒出来。


后来,妈妈给我读《草房子》、《根鸟》。《根鸟》成了我的最爱,“根鸟”这个男孩子也成了我的理想型。他为了一只白色的鹰脚上的一张布条“我在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这一虚无缥缈的线索,开始了一场无望寻找的旅程。在这个过程中,没有爱情,只有一个朦胧的梦想。在那之后,我也经常望向苍穹,寻找看不见的白色的鹰,奔向不足信的远方。曹文轩的童话编织了一个又一个彩虹色的梦,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触发的内心的柔软又细腻的情感:“声音是潮湿的。”

一直这样相信着,直到长大了,善良变成了矫情,可爱变成了婊。一日,院子里的树最粗的那个枝干要被锯断了,因为它在停车场上,下雨就可能砸到人或者车,我坐在树下嚎啕大哭,一边问着爸爸:“他们知不知道这棵树比他们年龄大多了,这棵树才是先长在这里的,他们就这样把它锯了,良心不会受到谴责吗?”爸爸安慰我说,只是树枝被锯了,树还可以活的。可是它还是会疼呀,我心里想着。那天锯树的声音是我听到最心碎的声音。回到房间里,把脸埋在枕头下面,可那声音还是持续传入我的耳朵。第二天回到学校,我心情依然很灰暗,同学问起,我讲了树的故事,就有人故意做作地说:“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一帮人笑了,散了。从那天起,我知道童话只属于孩子,不属于大人。玛丽·道格拉斯认为,人类会自然地把事物进行分类,如果有东西进了错的类别,就会被认为是危险又污秽的。童话、同情、分享原来只可被分在孩子一类,如果你要把它带到成人世界,你就会被视为异端。只有现实和三缄其口才是成人世界的运行法则。那一刻,我懂了,却也明白,我走不出来。

终于,ddl洗刷掉了所有的想象和幻梦。我不再读童话,我开始相信科学而不是魔法,我开始盯着自己的任务清单,眼神不再因为一隅夕阳、一花一草一木转移,不再想猫咪是不是会笑,狗狗的眼睛里如果有我,是不是想和我有一段故事。以前,我曾给床上的毛绒玩具编了姓名,每天给他们讲故事,因着他们或偷懒,或灵巧,或多愁善感,或没心没肺的特点,记录了不少奇遇和传奇。每天晚上,我要纷纷向他们道别,晚安,胖胖,晚安,小兰,晚安,Peter,晚安,小傲娇。然而,随着pre,考试周,论文周纷至沓来,我不再回家,即使回家,也彻夜灯长明。我在论文字数的增长中消磨,在满桌的掉发前慨叹,在耳机中Taylor Swift的“2 A.M. Who do you love”中神伤,我再也没跟他们互道晚安。交完论文的晚上,我重新把他们抱在怀里,却发现他们早已蒙尘,眼神里,看着我时,再也找不到期待的目光。说好2020年不再流泪的我,还是流泪了,Peter,对不起,我又回来了。可我,还是原来的我吗?

我曾把这首小诗送给一个人,希望TA也可以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一直做追彩虹的人

2019年,我说过好多“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我再也不相信有真正的友谊了”,“我再也不相信社会阶级的流动了”,“我再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不肮脏的政治了”,然而,Peter,小兰,胖胖和小傲娇,他们告诉我,有很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仍然值得相信。

“耽”于烟火气

很长一段时间,我很讨厌烟火气,我觉得这世间的人们各个都好庸俗。唉,他们怎么又来串门了,天天在那问候来问候去的烦不烦;唉,我怎么又得出门买菜了,真不想听他们在那这个贵一毛,那个便宜一块的说说说,到底有什么意义;唉,怎么又有这么多实际的因素要考虑,全是一地鸡毛。我曾以为做个Sheldon(《生活大爆炸》)那样的人挺好,每天开口闭口都是理论,不仅高大上,逼格倍儿高,而且最重要的是简洁,没那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东西。我怀着古时候“遁入空门”的心态走向象牙塔,一步一步拾级而上,眼神里装满了冷漠。而象牙塔真的好美,知识就算夜以继日地学上一百年,也不可能穷尽;世界上的事物那么多,像守仁格竹一样去研究,真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抬头看看,满眼都是繁星,闪烁着亘古未变的光芒。我不会下去了,我说,让我在塔上一辈子。星星,要是不多看两颗,人生该是多么蒙昧。

我把眼泪这些没用的人类情感产生的废品冻在心里,人如其名,对那些没什么事就斤斤计较的人充满了鄙视。我把装扮自己当做世界上最浪费时间的事情,觉得那些追求外表美的人都是内心最虚无的生物。我觉得流连于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和自己的书桌前是最最最幸福的事情。

但,有那么一天,春天来了,坚冰开始融化。我说不清,究竟是哪一件事撼动了内心的北极,或者说,究竟有没有这么一件事。我不常常求助别人,有什么困惑多半日夜冥想,在我看来,大家都在学术的密林谨慎地穿梭,不时寻找着自己的猎物,你只能远远听到他们的脚步、枪声。你最好不要打扰他们狩猎的专注。但有一天,我终于去问了个问题,在半夜,那个人居然给我解答了。再后来,我突然意识到居然有些人关心我的起居,困惑我的困惑,点亮我的心情。开始是在学术上。我看不懂的书,思考不清的理论,“困于心衡于虑”的猜想,居然有人不吃不睡也愿意与你讨论。图书馆快要闭馆了,人们都形色匆匆地离开了,居然还有人无视这些人群,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手里的专著,然后又兴致勃勃地告诉你他在读什么。后来是生活上。我难过时,只是试探性地问室友可不可以一起吃个饭,没想到她宁可二学位的课迟到,也陪着我,听着我哭完,靠在她肩膀上的我轻轻抽泣着,不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感动。开始是熟悉的人,然后是陌生的人。


图书馆还发生过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这只是其中一例。很后悔当时没问问这个姐妹是谁,否则大概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吧

一个不可称为善意的善意,都会被善意回敬。我开始感觉人与人情感的可贵。

如果连陌生人都可以感动我,家人岂不是做的更多。那周我回家,我第一次没有只想着自己的作业,然后我在爸爸妈妈的脸上读出了想我,读出了对我回家的期盼。其实,他们总是会在我回家的时候做好多好多好吃的,诱惑我多多回家,会把水果榨成果汁,车接车送我,帮我洗衣服,可是我呢?我想的大多是回个家来回要一个半小时呀,多费时间,还不如多写点作业呢。我开始感到惭愧。在考试周,明知道要背不完了,还是要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包饺子、过冬至。在论文周,明明通宵数日,分秒如金,回家第一件事仍然是买菜,把粥煮上。我终于不再单纯地把自己当做一个学生,而是家庭的一分子。想起涂尔干在《宗教的基本形式》中提到的观点,每个人都有自然性,但为了社会组织共同的意志,可能需要牺牲自己的自然性,向社会组织献祭,才能分有社会性。作为家庭的一部分,自然也不能只想着自己,当你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家庭才能更加和谐。而且,家庭deserves it,因为那里有爱,爱不应该被辜负。

我一直不认可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中国人的思维并不是以“己”为核心的,起码不尽然。鲁迅先生说:“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烟火气不应只包含亲情、爱情、友情的温度,更应是在你看到远方毫不相识的人的时候,填满内心的不是冷漠,而是温情,不要总是想着“那跟我有什么关系”。以前,我不会这样想,因为我觉得任何人的世界是平行的,没有什么交叉,每个人生活的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是平行的,没有什么交叉,14亿人,就有28亿个世界,你就算是个太平洋警察,也管不了这许多事情。但人类学结课时,我被改变了。我看着北大的一个团队如何拯救一个云南滇池东岸的一个小村庄,他们付出了几十年,两代人的心血。那些人本与他们无关,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不是因为要毕业这些功利的需求开始这个研究的。但他们把自己融入那个村庄,休戚与共,同甘共苦,生死与共。我看到了人类最朴实,最真诚的情感,认识到了自己与无尽的远方的责任。

走在故宫的墙头,我俯视下面的北京,有很多小小的胡同,人们互相打着招呼,有猫穿行着,我觉得他们好可爱,比故宫本身更可爱。我又去买菜,甚至还和卖菜的大妈攀谈了起来,问问过年会几号回家。我离不开这个世界了,这个世界真的好温暖

“耽”于语言学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真正爱上了语言学,也不知道从哪一天起真的想把它当做毕生的追求,甚至把它当做我的生命。也许是我喜欢一个山西人的时候,也许是我熬夜做方言调查的时候,也许是中学时每天吃午饭的时候像追剧一样追Ling-Lunch的时候。情不知所起,但一往而深,我不想考虑学语言学哪个分支找得着找不着工作,我不想理会其他人看着我好像看着freak的眼神。我爱TA,TA是我的恋人,我要终生为TA负责。语言学是个有魔力的学科,让你在和TA相处时,会不由得说上一句“I'm enchanted to meet you."

我从来没有为一个人,一件事熬上三个通宵,除了语言学。这三个通宵,我一杯咖啡也没有喝,但头脑清醒到好像每一个自然醒的清晨。整整三天,我只吃了四顿饭,但我感觉不到饿,事实上饱足到好像刚刚吞下了饕餮盛宴。我就好像追求一个万人迷的女神,无论如何神魂颠倒,努力挤上前去想瞻仰她的圣光,无论怎样绞尽脑汁,想为她写一封情书,她都不会在人群中看上我一眼,我的情书她只会丢进垃圾筐里,甚至不知道标题是什么。我明明知道结果会是什么,但就是没办法把她驱逐出我的脑海。整整三次,我写到3000+时,沮丧地把稿件丢到回收站。我拿起稿纸,刷刷地写下所有的思路,却因为没办法进行下去而搓成纸团,丢在地板上。不多久,我的桌子上堆满了花花绿绿的语料,一沓沓前人的理论,一堆堆写废的纸团,还有一团团掉落的头发。你不知道“困于心,衡于虑”会“而后作”还是会去跳楼,你也不知道“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后面有没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你只知道,你的女神站在“灯火阑珊处”等着你,你没有办法思考,只有脚下走一步,再走一步。

交过论文,学姐问我支撑我写下去的动力是什么。我说,语言学是我的恋人,善始善终是对TA最起码的尊重。交论文的那一刻,我忘了这是一场考试,忘记了所谓的成绩,嚎啕大哭。那一刻,我明白了自己微信昵称真正的含义“语言学虐我千百遍,我仍待它如初恋”。


回顾一个学期,我把一些一手书变成了四手书,但我仍感到无比亏欠。不知从何时起,我养成了列任务清单的习惯。于是紧要的事情就永远变成了top priority,而对语言学的爱只能被排在list的末端,永远被搁置,被放弃。有时候我不明白,我何时丧失了高中时的勇气: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高考算个鬼。不知何时起,我丧失了舍得的勇气。我不明白为什么开始在乎不喜欢做的事情。是因为成绩?面子?还是因为只是习惯了接受?习惯了迁就?

第一次,我如此想做一个痴人,痴于那个童话世界,痴于有声有色的人间烟火,痴于自己热爱的语言与符号。如果注定,“女之耽兮,不可说也”,那就不要,不要再去想什么是道路。路是什么,路在身后,路是走过的痕迹。未来本没有路,是一片荒原。唯有所爱是明灯,指引着我在荒原上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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