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记不起具体时间了,依稀记得那是在我大二的一个夏天,对,就持续了一个夏天。
从大一到大二的上学期,整整一年多的时间,我和他都没有任何交集,虽然我们一直都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只是他在一班,我在二班,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大学里总有一些活泼好动爱组织活动的同学,在我们班风风火火得举办了一次野炊后,一班也激动得想要举行一次野炊。正在他们要出发时,我和同寝室的小凡,小梦厚着脸皮开玩笑说,我们能参加一个吗?原想着这是句客套话,没想到一班班长欣然答应了,大概是因为他们班的女生太少了吧,45个人的班只有5个女生。我既开心又觉得不好意思。转而又想,又不是我一个人,跟着小凡这个厚脸皮就可以了。
到了野炊的地方,我们跟着一班班长开一锅,虽然班长自以为厨艺高超,专业得很的样子让我们吃了一锅糊了料的火锅,我们也吃得津津有味那时候单纯的,青春的我们还真是难得啊。
在胡吃海塞般得吃完火锅后,有人提议我们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妈呀,还真是幼稚我都大学生了还要这种小孩子的游戏,但是很有趣啊。我便兴高采烈得加入他们的队伍中来。他在我的后面,拉着我的衣服边边,我当时有点不好意思,一个男生拉着我的衣服,活动的时候难免扯来扯去,多不雅观啊,但这个游戏就是这样的。所以虽然有点膈应,看在他是这几个男生中长得还不错的份上,就默许他这样吧。游戏越来越激烈,大家都四处逃串,我不慎摔倒了,他把我扶起来,看起来他还挺绅士的。野炊结束后,他跑过来问我要QQ,是的那时候QQ是最流行的社交软件。我有点意外,以前都是羡慕别的女生被男生要联系方式,现在也轮到我这种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女生被关注了,我有点不敢相信,只是认为咱们学校的女生太少罢了,我并不是真正的吸引人。现在想想还真是后悔有这种想法。人生不该就好好珍惜当下嘛。
第二天一起上大课的时候,他见到我主动和我打招呼。原来我真的给别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啊。我感到很惊喜。
因为我是学习委员,学习比较认真,他问我一般在什么地方复习功课。那时候正是快期末考试了。我经常去图书馆里泡着。"图书馆啊"我说。"那以后叫我一起吧,我也想好好复习一下。""好啊。"这就是我们的第一约定。
我一向乐于助人,有同学这么爱学习,希望我帮助他,我一股正义的力量油然升起。大部分时间我都是一个人去图书馆,难免觉得有些孤单,在当天傍晚,我给他发消息:"走,去图书馆,一起好吗?""好啊,等我。"没想到他真的要去。
我现在学校的白色廊桥边等他,远远得看到他过来,他一看到我就埋下头,冲我跑过来。他瘦瘦的,奔跑的时候衣服显得空空荡荡的。
第一次有男生这样向我奔赴而来,坚如磐石的心居然开始柔软起来。
这是第一次和男生单独去图书馆,我还是有点害羞。是在约会吗?哦不,我努力说服自己,这只是同学间互相帮助而已。我经常这样说服我自己。
大学的图书馆真的很干净,很安静,很明亮,对于我这种喜欢孤独自由的人来说真的是非常安逸的地方。我喜欢没人来回走动的地方,有个小角落里刚好有个小书桌,刚刚够两个人坐下。
我拿出书来随意摊开,一页一页的翻着。他时不时拿起书来问我问题,我也耐心回答。除了讨论学习,我们并没有多余的话。有时安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我努力克制这种暧昧的气氛,我想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同学间的学习。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也有点累了,我们从图书馆里出来了。
他说你饿吗,我们去商业街吃东西吧。
可是才下午三点多,是不是有点早呢?
我饿了,走吧,我请你。
我一听,请我吃饭,虽然我不饿,可是他说他请我诶,我就屁颠屁颠的跟去了,一路上为了缓解这种不熟悉的感觉,我居然活跃了起来,笑容满面得跟他攀谈起来。我还真是爱贪小便宜。
到了饭店,周围的苍蝇飞来飞去,越是这种炎热的时候,苍蝇越是活跃。他随手扇了扇桌上的苍蝇,便坐了下来,他点了一份炒饭,我点了一份砂锅米线。天气很热,我没什么食欲,他倒大口大口吃起来。
后来我们每次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他都提议去吃东西,无论是不是饭点。而且每次都来商业街。
但是每次我去图书馆都是我约他,他是从来不会主动找我的。但是每次叫他他都来。这种不冷不热的行为让我觉得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同学关系而已。
有一次在图书馆里,他忧忧郁郁得讲着自己曾经被男生喜欢过;自己小时候没有父母陪伴;后来大城市也很自卑。说到动情处还潸然泪下。他埋头爬在桌子上,我很想握着他的手,安慰他不要伤心,你长大了,有朋友,有亲人,都过去了。但是我没有,我觉得这些都是情侣间做的事,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我能做的就是默默守护在他身边,等他心情平复。
"好了吗?我们该走了哟。"我提醒他。
他平复了心情,说我们去吃饭吧。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考试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我们一起相约去图书馆的次数多起来,也慢慢熟络起来了。在一个天气很好日子里,我们又相约去了图书馆,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很随意,短裤拖鞋。我是把学校当家了,随时随地都穿得很随意。我们选了个靠窗的位置,阳光打在书桌上,我像往常一样拿出书本,摊开来。看得累了我就把缩着腿,光脚踩在椅子的脚踏上,正当我想换个姿势,把脚放下来准备穿鞋时,发现鞋子不见了,原来是他恶作剧般把我的鞋子踢到角落里了,我心想,还真调皮。我伸长腿去够角落的拖鞋,他居然将我的鞋子踢得更远,不让我穿。"鞋子帮我踢过来一下。"
"放我脚上吧。"他看着我微微一笑。
我心里一怔,这是在跟我搞暧昧吗?我不确定。我们明明是普通朋友啊。因为在图书馆里我不好说太多,只有将脚放在他的球鞋上。他不嫌弃我的臭脚丫子吗?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穿短裤的原因,我白花花的大腿靠着他的腿,我有点担心他想占我便宜,于是我把一本书摊在腿上,将大部分裸露的皮肤遮住,还生怕他觉得我觉得他不是正人君子,解释说,我害怕笔掉落下来扎到腿了。就这样我身体紧绷,全身僵硬得侧着身体看书,余光时不时会扫到他的侧脸,我觉得这个举动超越了彼此的关系,是不好的。他又没有跟我说什么表白的话,我不确定他的心意。我也不敢表达我的心意。全程我是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他看上去到挺自然淡定的。我更加不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