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

当年胡歌车祸,在后面的日子里,胡歌写了几篇文章,记录下了自己的心理历程。

一、胡歌:照镜子 2006年11月08日 人生来并不懂得照镜子,然爱美之心,窥己之欲却令这小小的方圆变得亲切而神秘,其中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镜子最大的好处在于它的精确与客观。只要镜面平滑,光线充足,任你三头六臂,七十二变它都会依样画葫芦地反馈给你。童话故事里的魔镜虽然并不于现实存在,人们对于镜子的依赖也未必个个都像皇后一般,但千百年来我们同镜子朝夕相伴,只因任何细节镜子都会如实相告,从不相瞒。 母亲是个爱干净又注意仪表的人,从小就告诫我出门前要照一下镜子,穿戴整齐,方可见人。渐渐我也开始习惯在镜前孤芳自赏,除了完成最基本的对外表的修饰,我也把同镜子交流的过程视为一种对自己的审视。当面对镜子,四目相接,心灵的洗涤便开始了。

两个月前,镜子把一个感到迷茫、恐惧的男人丢到我的面前,他满脸伤痕,浑身血垢。这个陌生的男人吃力地睁开双眼注视着我,他的脸上布满针线,就像刚从裁缝铺出来一样,紧绷的表情让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又彷徨。他双唇微微颤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无从开口。我心想要是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可就惨咯,随手拉上了窗帘。顷刻间,黑暗阻挡了我与镜子的对话,也拒绝了光明带给我的希望。在黑暗里我辨不明方向,更看不清自己。我感到迷茫而恐惧,我感觉到伤口的疼痛,我想大声说话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我觉得自己实在可笑,逃避是永远没有终点的。我努力地去面对自己,面对现实,我知道自己必须要学会承受,哪怕我连接受的准备都没有。 眼睛真的是一扇神奇的窗户,透过镜子,我们可以把目光投射到自己内心的深处。这对于一个要重拾自信,重塑灵魂的人显得尤为重要。车祸创伤了我的容貌,也冲击了我的内心,每次当我战战兢兢拿起镜子的时候,我都渴望能在镜子里寻找到勇气和力量。镜子的语言简洁而充满了智慧,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能够让我真正重新站立,如果皮囊难以修复,就用思想去填满它吧。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现在对我而言,容貌并不是最重要的,也暂且可以放下人生的得失,过去的一切也早已在记忆中封存。我在重返生活的坎坷旅途中,以己为镜,用心去看自己,用微笑去面对所有未知的困难。

二、胡歌:吃面条 11月5日 吃面条 晚上去吃面条了,今天是冕的生日。听大人们说,过生日吃面条是可以长寿的,所以也叫长寿面。现在想到冕会有些难过,但时间不会太久,因为记忆里的她永远是那么快乐。她的快乐渗透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也作为她自己生命的一种延续。所以今天我吃的应该叫做“常乐面”。 我去了一家素菜馆,饭馆蜷缩在旺角某个商业中心的六楼,门面不是很大,生意却很兴隆。这个地方要不是我娘“佘赛花”陈秀雯推荐,还真不知道也找不到。我点了两个菜和一大碗面。服务员多放了一份餐具,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巧合吧。

两个菜都挺有意思,一条“鱼”和四个“蟹钳”。它们全是用素的材料做的,厨师花了很多功夫,从外型到口感都有八成像海鲜。以前在上海和北京也吃过几家素菜馆,也全是这种假荤腥的做法。我并不喜欢这种感觉,看在眼里的和吃在嘴里的并不是一样东西,有点像望梅止渴。 服务员端上了热气腾腾的面条,很大一碗,足足够六个人吃的。汤料很清淡,只有豆芽、青椒、香菇,却是一碗非常纯正的素面。面条的形状是宽宽扁扁的,弹性十足,很有嚼头。汤不怎么鲜,却很可口,喝起来有点像东北的饺子汤。我筷不离手,碗不离口,几乎把那一大碗全部吞下肚去,这才是今天的主角。我吃得满头大汗,相当痛快。自从知道冕走了之后,我在吃饭的时候便养成了一个习惯,我会把每道菜的名称、材料、味道在心里默念一遍,我总觉得冕能听见,至少我是这么希望的。冕是个贪吃的女孩儿,但每次看她吃东西总是囫囵吞枣,都不晓得她知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我总是告诉她没有人会跟她抢。现在回想起这些,才明白和她抢的不是别人,而是时间。如今我的食量很大,除了想多补充营养,让自己快点恢复,也想帮冕多尝些人间美味。奇怪的是,我体重的变化和食量的增加并不成正比,所以我总是怀疑她有分享到我的美食。

看着左边一尘不染的盘子,我突然想微笑。这是生命的密语还是神明的暗示?死只是生命的一种延续,是生死循环的一个过程。我知道她不曾离开,并且永远都在我们的身边。她过着让我羡慕的脱离凡尘、不受打扰的生活。 今天是她的生日,是吃面条的日子。

三、胡歌:在流浪 2006年11月10日 出事至今,灵魂一直在流浪。 猛烈的撞击把我的灵魂从躯壳中抛了出来,他唤醒了奄奄一息的躯壳,给了它重生的机会。他并没有马上回去,独自在陌生的空间徒步徘徊,浮游在半空注视它安静地沉睡,穿插在梦里追寻她的身影……日复一日,他终于停下来,却失去了方向…… 灵魂要感谢躯壳,它帮他承受了一切痛苦和磨难,它在现实中僵硬地扮演着无惧无畏、积极乐观的角色,好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忘却恐惧,去释放悲伤。他可以流泪痛哭,可以伤心难过,但是它不可以。它是一堵千疮百孔却不塌的围墙,把他与现实隔开;它是一面被风撕裂却不倒的旗帜,为他树立光辉形象。灵魂因为有了躯壳为他活在现实,于是他得以去到天涯的深处寻求智慧与感悟,希望回去以后能够弥补躯壳的创伤。可是灵魂没想到当他越走越远,有一天,他想回去的时候,他却找不到它了。 躯壳孤单地在无数个夜晚等待灵魂的归来,没有他的陪伴它感觉无力而苍白。虽然它每天都能够笑迎周遭的一切,但是它知道,那不是真切的,因为没有灵魂。 幸好在它孤独的时候,上天赐予它最珍贵的东西填补了内在的空洞,朋友的付出和关爱让它得到了久违的温暖与幸福,这时躲藏在深处的灵魂被触动了,原来他不用流浪到天涯去寻找,智慧和感悟就在身边的一些过程中滋长。

岁月会掀开人生的面纱,遭遇会增长我们的智慧,不幸和受伤会提升我们的情操,灵魂的历练将使我们的眼睛看得更远更宽,让我们的心灵更透彻,躯壳将随着灵魂的回归变得更丰富更有内容,那时候,它和他都不用四处流浪,会有个安定的家。

四:胡歌:到达彼岸 2006年11月22日 冕的葬礼在十一月十四日举行。 当大家越想避开这个数字,越是无法避免其中的巧合。 出发前开润一直交待大家要穿戴庄严整齐,我特意去买了一条黑裤子,一定要精神抖擞去会她。 人在独处的时候,会不断地思考,当置身于众人当中,思想被热闹的气氛占满了,就不会有空间去想,为了暂缓明天沉重的悲痛,整整的一个夜里,我们一行八人围在一起聊天,默默地等待黑夜过去黎明来临。 天亮的时候,我们就要正式和冕告别了。 早上九点,我们的车列队开进墓园,在最高最平坦的地方,一大群人已经先我们一步到达,安静地等待葬礼开始。 冕的妈妈蹲在碑前,珍而重之地把冕捧在怀里。 他们接走冕的时候,把母亲的孩子永远抱走了,你能想像母亲是如何的悲痛。 很想告诉冕妈,冕已经在我们的心里种下了根,活在我们的记忆里,用另一种方式延续了生命。

想告诉她,我相信来世,唯有把这一生的痛苦和绝望过滤掉,来世我们的缘分才会更深、我们的时间会更长。 可是当沉重的石头把冕那一点微小的身躯盖上时,想到冕将独自默默地躺在这一片土地中,仰望着群山,与青松为伴……转身看见身边的人,我突然觉悟,再美好的来生,也只不过是虚幻的楼阁,我到哪里才可以找到通往来世的梯?不能把一切寄望在来世,没有这一生的珍重,如何会有来世的延续? 我相信会有彼岸。但是那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呢?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苦无悲,无欲无求,是个忘记一切悲苦的极乐世界。 冕在那里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可以尽情开怀地欢笑……

五:胡歌:秋意浓 2006年11月29日 这些天,细雨绵绵不断。临窗望去,灰暗的天空下,是一座正在哭泣的城市。关上窗户,水汽迅速地爬上了玻璃,我看不清窗外,却感受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冰凉。 昨晚梦见自己终于回到家了,和冕一样,回到了出生的地方。秋风携着湿冷的空气,在梧桐盖顶的大街上掀起了一片片落叶的缤纷落幕吧……倦怠的阳光拖出了长长的身影,渐渐褪去了百花丛中的五光十色。此时,唯有秋菊在凋零中绽放。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努力让自己不再悲伤,我感受到了冕落叶归根后的安详。 在温室待久了,浓浓的秋意没有任何铺垫地向我袭来,想起一位朋友曾经说过,生活也应该是秋的状态。不管之前怎么遭遇风吹雨打,到了这个时候,总要收获点东西,总会有果实的。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 生命在一片片、一枚枚的金黄中刻下了收获的印记。秋天是萧瑟的,也同样是美丽的。

六:胡歌:无能为力的一天 2006年12月06日 早上醒来问自己:“我现在应该做什么?”似乎很多想做的事情我都无能为力。如果时间的流逝可以沉淀生命,那也许我是需要仔细锤炼的吧。 其实我很害怕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这是人最残酷的处境吧。到了有劲不知道怎么用的时候是那么无助,只能看着、呆着、等着,没有一点办法。每天困在一个既定的空间里,重复做着同样的一件事情,日复一日,我的意志被时间腐蚀得异常脆弱。 有一种说法:“人应该自然地顺应生活,命运的契机会在不自觉中产生变化。”这样的道理我虽然懂,可困惑总是在打扰我,我总是不能让自己舒服自然,因为滋生的快乐总是那么容易暂停,脸上余留的一点笑容在条条疤痕之间也实在显得做作。 都说薰衣草能让人平静、舒服、惬意。我便很娘娘腔地弄来些精油和薰灯,划着火柴,点燃蜡烛,微微的火光将安谧的气息送入空气,渗入我的心扉。很想在心里也点上一盏灯,能够排解困扰,可以舒服自然。写到这里突然觉得很可笑,如此少女般的情怀又怎能使我舒服且自然呢? 还是读读李白的唐诗吧:“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七:胡歌:迫害了一百头猪——胡歌 2006年12月13日 车祸意外发生后,吾每餐均以猪蹄为主食。至今三月有余,若以四个猪蹄为一头猪计,那么在下迫害的猪公数量当不下百头。其原因乃坊间广泛流传的偏方,食猪蹄于疤痕之愈合有百益,因其中含有大量胶原质。如此吃法不到半月便感腻味,寻思着与其满大街觅口味之标新,还不如亲自烹制以立异。 第一步是猪蹄的选购。在香港任何一家“欢迎你”超市都能买到贴着新鲜标签的猪肉,宣传画上有一头可爱的猪小弟向你挥手致意。第一眼看到那小弟这般可爱便不忍心吃它,不过转念想来,如此招揽顾客食其同伴乃出卖朋友的不义之徒,我便打着“清猪圈,平猪愤”的名号掏钱了。猪蹄分为两种:肥的是猪手,八块港币一斤;瘦的是猪脚,八块港币一只。我一般会买猪脚,猪手太肥,担心自己将来会有残杀“同伴”之嫌。 接下来便是厨房里的艺术了。一般买回来的猪脚都已经经过去毛的处理,但我还是会再把那些漏网之毛一一剔除。最早是用手拔,可那猪毛又细又滑,甚为辛苦。着急了就用牙啃,效果出奇得好,但亲吻猪脚的概率太高,很快放弃。之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去某化妆品店买了一把拔眉毛用的镊子,用起来相当顺手。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外国人吃肉的习惯,他们屠宰牲口一般都是用电击,为的是保存血水不让营养流失,可以理解他们吃着带腥的肉换来的是自己身上浓浓的体味,由此也可以猜测他们体毛胜于亚洲人的原因。当然,这只是我在闷得慌的时候一厢情愿的猜测和自嘲,为的是掩饰我在切姜片和葱段时由于刀法不济而造成的对手指的伤害。

忍着刀伤的疼痛,我将猪蹄放入清水中用大火煮至沸腾,再改用小火慢炖。这里面还是颇有讲究的,光锅里放的配料就有数十种之多。比如花胶、香菇、木耳、冬笋、红枣、枸杞、莲藕等等。而小火慢炖的学问就更大——时间长短,加水的时机和多少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味道和“猪蹄的形状”。通常猪蹄的烹制也就在奇形怪状中结束了。如若碰巧走运蹄形依旧,那么最后还要放入各种调味佐料。大多数情况我自己做的猪蹄都不会比买来的好吃,但还是会吃,不论怎样至少是达到了“立异”的目的,而更重要的是吃猪蹄之根本在于疗伤。 难以下咽的猪蹄吃多了也开始反思,其实烧菜和疗伤一样,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不可盲目维新,也不可肆意改革,而究其根本是要保持平和的心态。老子曰:“治大国,如烹小鲜。”对我而言,治疤痕,如烹猪蹄,必须经过一个小火慢炖的阶段,须遵从医嘱,耐心等待。所谓疤痕不愈,猪蹄不断,漫漫长路,袅袅炊烟。

八:胡歌:听马一声长嘶,我如释重负 2006年12月27日 回上海这几天还挺挂念一个人,他是我在香港的主治医师马大夫。第一次看到他就倍感亲切,我给自己的理由是在《射雕》中有很多骑马的戏,虽然这和姓马的大夫没有什么直接的关联,但还是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他的英语讲得很好,尤其在用到专业术语时说的英语,因为我听不懂,总之综合看来不枉我对他相见恨晚的情感投入。记得到香港没几天,这位马兄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拆线! 那天一早马就来到我的病房,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准备工作。我舒舒服服四仰八叉地躺在病床上,头顶上悬着一盏射灯,相当刺眼。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光线的强烈。有那么一阵子感觉自己是在舞台上,一束追光照着自己,即将要开始一段激昂的独白。只是在这种灯光下说台词往往会有喷泉的效果,建议和我一样戴着牙箍的朋友不要轻易尝试…… “会有些疼。”马轻轻示意我要开始了。照理说他也在射灯所及范围之内,开口讲话也会有同样的效果,无奈我闭着双眼看不见水珠,脸上神经也伤得七七八八,就算雨润万物我也全然不知。暂且忘却那令人不快的舞台遐想,因为超级的疼痛即将来临。 历来拆线是不打麻药的,就算想打也没人响应。之前在化妆间有拔眉毛的经历,那个痛会让你不自觉地泪如泉涌;曾经也在女朋友的威逼利诱之下满足她的不知是什么的神经质欲望,在我光滑的脸上挤那些眼不见为净的痘痘,那种痛是憋在心里又无处发泄的。而此时的痛较之前两者,那真是大巫见小巫!

我左手握着右手,上牙咬着下牙,脑中浮现的是关云长拔毒箭刮白骨煮酒对弈,谈笑风生的场景,又想到刘伯承无麻醉眼中取弹片的故事,顿时觉得自己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将被后人歌颂敬仰。可是没料到眼前立刻又闪现出《大话西游》里周星驰咬着木棍,叉开双腿被众人践踏的画面,霎时一行热泪从眼角滑落。 “我知道很疼,忍一忍,马上就好!”我就说马大夫不错,还知道及时地安慰我。共同与我经历苦难的还有一位样貌俊俏、年轻美丽的护士小姐。虽然我心里觉得她应该见多不怪,冷血无情,但还是想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本人英勇的一面,始终没吭一声,甚至露出了有史以来最假最虚伪的笑容。结果让马受惊了,刀锋一歪,把我打回原形。 “好了,结束了!”听马一声长嘶,我如释重负,全身虚脱。关云长、刘伯承、周星驰一一向我致敬告别,打翻羊肉炉的台湾同胞也侧身骑着马缓缓离开了。追光灯熄灭,我无比幸福地睁开双眼,发现大家敬佩的目光,心中掠过一丝得意。马大夫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护士小姐哪儿都没拍,只是告诉我线没有拆完,还留了一部分改天拆!

九:胡歌:生命与右眼的危难 2007年01月05日 见过我的医生都说那天我离天堂很近,能够保全性命是个奇迹,而眼睛能够重见光明更能喻为传奇。其实那天,连我自己都以为将会失去一半的光明…… 在被推进手术室之前,我一直在思考如何面对右眼的失明。我自己用手检查了面部的伤势,左边并无大碍,右边血肉模糊,尤以眼部最为严重,没有任何知觉。我在救护车上非常镇定地向医生询问右眼的情况,得到的答案是不确定。“不确定”实在不是一个能够让人满意的答案,它让我不再抱有任何侥幸的希望,它让我不得不去接受成为“独眼龙”的事实,它让我开始胡思乱想。 “独眼龙”的形象比较适合当海盗、土匪这类凶悍的角色,反正郭靖是演不成了,《射雕》里也没什么独眼的江湖好汉草莽英雄,柯镇恶瞎的是一双也不符合。想到梅超风我倒是觉得可以尝试——张纪中老师曾经说,“梅超风不可超越!”我这回反串加上真瞎,应该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偷笑了一阵之后又开始想些比较实际的问题。我以后是在眼眶里放颗玻璃球充数,还是索性戴个眼罩吓唬人,还是干脆什么都不要更加吓唬人?这个问题很难作出决定,而且颇费脑力让我昏昏欲睡。“千万别睡着,坚持让自己醒着!我是邓医生,我们开始手术。小彭,你来打麻药……” 我的思绪仍然不着边际地飘着,人却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三分钟后,邓的一句话让我感到自己是那么可笑,之前那些用来安慰自己的天马行空的遐想都是多余,我的右眼根本没瞎!噢,感谢上帝,感谢菩萨,感谢真主,我也代表张纪中老师感谢他们,暂时他的梅超风还无法超越。

怀着无比轻松愉悦的心情,我与两位医生在手术室共同度过了美好的六个半小时。为了不让彼此睡着,我们敞开心扉,无所不谈。事后医生告诉我当时的情况非常危险,脖子上有一条长约七八厘米的伤口,由颈动脉边缘至颈静脉边缘,动脉和静脉都已暴露在外,不管是哪条破了,我都会小命不保。我真佩服医生的心理素质,临危不乱还能谈笑风生。不过转念一想,那也就碰到我了,要是换作别人,可能就大大不同了吧。 现在只要一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就会毛骨悚然。我不知道那份从容与乐观是从何而来,就像不知道为什么文章开头那句话里会有三个

十:胡歌:梦,可梦,非常梦 2007-03-18 那天夜里的梦啊…… 我一直在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梦,就像曾经做过的无数个噩梦一样总会有尽头的。然而救护车的到来似乎预示着这远非一场梦那么简单—我无助地坐在漆黑的夜里,身体所有的感官都丧失了功能,仿佛回到了娘胎,在等待一个崭新又未知的世界到来。 最先闯入意识的是声波的颤动,刺耳的警笛声将我带回了熟悉又陌生的世间。我茫然睁开双眼,忽明忽暗的蓝色和红色交替着划过我的视野,有一个交警模样的男人疾速向我右方跑去。顺着他的运动轨迹,我看到了扭曲的高速公路护栏,看到了一群人将一辆似曾相识的黑色汽车围在中间,从尾部的车牌号码,我认出了那正是自己的座驾。我努力组织破碎的记忆,拼命回想或确认之前发生的事情以及此刻身处何境。在我的意识尚未清醒的时候,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冲入鼻腔,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正紧紧捂着脖子。我试探性地动了一下手指,触摸到的是一道半指深的伤口,鲜血还在不停地往外溢。不知所措的我发现左手正握着手机,拇指似乎还在按着什么。 这一切的景象让我感到十分诡异,不知是在做梦还是在拍戏,记忆一片空白,只能感觉到夜风袭来时的丝丝凉意。

出于本能,我开始大喊救命,并且坚定地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我的呼叫立刻有了回应,不远处的警察告诉我救护车马上就到,稍感安心的我仍然在支离破碎的记忆里不停搜索,希望可以理出些头绪来。周围的气氛也和我的心情一样越来越紧张,我不断听到有人在大喊大叫,有更多的警车和警察赶到了现场。 “你昨天梦见那天的事了?” “嗯,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没关窗户,冻了一宿。” “你感到焦虑吗?” “我感到自己在被虚无劫掠。”

十一:胡歌:抱着枕头跳“陀螺舞” 2007年01月24日   又回到香港了,天气还不错,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研究了半天也没把酒店的窗户打开,幸好玻璃擦得很干净。极目远眺,满眼是林立的高楼,一条蜿蜒的高架穿梭其中,火柴盒般大小的各色汽车川流不息。此时正值午后,阳光从运动的车窗反射而来,犹如粼粼波光,相当耀眼。在簇拥的楼群后面就是汪洋大海,可拥挤的城市却不愿施舍一丁点空间让我去欣赏海面的一角船帆。   比起四个月前,我的此次香港之行轻松了许多,心情也没有那么沉重了。一个人在不足40平米的房间里转来转去,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极为有限地臭美了一阵,在无视酒店隔音的情况下放声高歌了一曲,脱了衣服做俯卧撑,抱着枕头跳了一支“陀螺舞”……如此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忽然觉得自己回到了早已逝去的学生时代——无忧无虑,无拘无束,无法无天。当然,即使我的举动看上去有些弱智,即使我在家里可能会有更异想天开的行为,这种穿越时空的感觉也并不是因为我的脑子在车祸中撞坏了,而是这次意外让我的生活变得简单而有规律。虽然每天足不出户,可我却享受着另一种自由——没有接不完的通告,没有推不掉的应酬,没有刺眼的闪光灯,没有大都市的喧闹,没有复杂的人际,完全放松、彻底安静。 考入上戏,进入演艺圈,觉得自己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名利与诱惑接踵而来,虚荣与浮华相伴而行。自认为已经是出淤泥而不染之辈了,却也摆脱不了内心的浮躁。很多次都想跳出这个让人窒息的染缸去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却无奈身不由己或是力不从心。做什么事情都没有耐性,半途而废,虎头蛇尾。 幸好我在获得重生的时候还能够看清世界,看清自己。残破的外表需要复原,枯萎的灵魂更需要重塑。

十二:胡歌: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 2007-03-18 窗外是晴朗的夜空,点点繁星遥挂天际,那微弱的星光在黑夜的陪衬下倒也算得上璀璨。童年的夏夜,总是对星星充满了幻想,关于星星的故事也是百听不厌,还听说若能够看着流星许愿便能心想事成。我曾亲眼见到流星划过,愿望还在心中默念便已经实现了——想再看一次流星。这段幸福的回忆犹如童话般埋藏在我内心的深处,即使现在我已经很少许愿。 流星虽美却只是一瞬之光,恒星的光辉才构成了我们眼中的浩瀚。此时,我又展开了另一番遐想。这些星星距离地球少至数十万光年,远则可上亿,它们散发的光按照光速传到地球就需要数十万年到几亿年不等,如此这般,我们眼中的星空其实是历史的星空。可能某些星星早已不存在了,但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却仍然可以每晚看见它的光芒。不知道我的推断是不是正确,但若以此看来我们眼中的世界似乎并不那么真实。 每个人都是通过身体的各种器官来感知这个世界,然而真正认识世界却是通过我们的大脑。大脑接受各个器官的服务,同时也管理着它们的运作,而更重要的功能则是学习和思考,从而产生了思想和精神。然而浮华世界的各种欲望支配了我们的身体,也蒙蔽了我们的大脑。日新月异的高科技给我们带来的各种生活上的便捷,非但没有令我们更专注地去学习和探索,反而让享乐成为了生命的主题。思想的萎缩让我们的大脑变成了傀儡,感官的刺激使我们无异于行尸走肉。 窗外依然星光灿烂,我希望那是智慧的光芒。在喧闹、嘈杂的都市上方,始终有一片宁静与清澈。

十三:胡歌:本报独家回应:故意不复出? 2007-03-18 谢绝采访 专栏代言 近日,某大报某大记者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网上转载,题为“胡歌复出为何一再推迟”。作者开篇提出四种假设:“伤情未愈”、“身材发胖”、“好好炒作”、“借机转型”。先不论其各种猜测孰虚孰实,单凭这位大记者对本小人的关心和关注(也不排除是我自作多情),我饶有兴致地阅读了全文。   大记者有大作为,除了判断和分析,还不辞辛劳地“赶赴各地”进行采访。甚至冒着寒风,趁着狗年还未结束,充当狗仔——选择了一个貌似我居住的小区,苦苦守候了一天。本小人对该大记者的敬业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然而本小人却想对该大记者的职业道德以及职业操守提出三点疑问。 第一:采访邓医生,内容是否属实?

该大记者文中某段落标题为:“嘉兴邓医生:他的伤势早已痊愈。”看过我在《南都周刊》上涂鸦文章的朋友应该还记得那个“彭邓大军”中英勇无比的邓医生,是他挽救了我的生命,并且在第一时间成功地缝合了我的伤口。遗憾的是,到香港之后,眼睛上的那块皮并没有存活,才不得已进行了植皮手术。只要稍有些医学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比较严重的伤疤从愈合到平整需要至少半年时间,更何况是植皮?我想邓医生不会作出这样的判断,况且离开嘉兴之后,我们便没有再见过面,痊愈之说凭据何在呢?文中提到邓医生有一张我术后的照片,若邓医生真有我的照片,试问,他会随随便便就把病人受伤的照片拿给记者看吗?大记者可以拿本小人来写事儿,但不要损害他人形象,更不要以为天下人都与自己有一般的品行准则。 第二:那么多受访者,是否真有其人?   本小人上学时写文章,喜欢引经据典,引不到就编,明明是自己写的,偏要说是某某伟人说的。   文中多处出现“据朋友说”,“小姑娘说”,“居民说”,就差“胡歌自己说”了。当然了,大记者真要采访了那么多人,受访者有权利匿名,即使留了名字也没有必要写出来。但是,看看受访者说的话就太离谱了。文中引用了一段所谓胡歌朋友的话:“胡歌住在经纪人家附近……他一般也不太下楼。”我看了哭笑不得,如果采访属实,那么有两种解释,一是这位老兄很多年没见我了,二是哥们儿声东击西,故意让大记者找不到我。若是后者,我还要替哥们儿向大记者道歉,害她“在胡歌的新住所外等待了一天”。居民当然没见过我,要见到那真叫见鬼了。随后大记者在我哥们儿的忽悠下“来到胡歌所在的经纪公司‘唐人电影’了解最新情况。不巧,公司里没有人”。公司除了休息日天天有人上班,而且各个部门加起来几十号人呐(大公司啊)!这所谓“不巧没有人”很难解释得通啊。在自己制造的“万般无奈”下,大记者只能采访了在附近玩耍的小学生:“他比电视上要胖”,绕了这么大个圈子只为了证明本小人发福了。   我若真像大记者假设的转型作了导演,一定要请她当大编剧,写情节复杂的武侠剧。本小导演说到做到,除非大编剧把杨过写成了杨康他爹。 第三:身为记者,岂能不懂得尊重?   尊重事实是每个人都应具备的生活态度。我想大记者更适合去搞文学创作,小说里的主人公应该不会像本小人这般发这么多牢骚。   车祸至今,很多人都在默默地付出,大家都齐心协力想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想尽快回到原来的轨道。大记者当然有自由言论的权利,然而你一句“人们将质疑这个行业的真诚度”却把大家都深深伤害了,你把所有人的努力看做是玩笑吗?你说,“很多时候,娱乐圈就是这样被葬送的——孰真孰假的消息,模棱两可的回答。”我觉得很可笑,你这是在说自己吗?请你学会尊重自己职业的同时,更要学会尊重别人的感受。 其实我可以对这篇文章置之不理的,毕竟人家也要养家糊口,不标新立异怎么能成为“大记者”呢?况且人家还说:“胡歌有权保持沉默。”可我实在有些坐不住,“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胡歌必须在力所能及的范畴内给公众一个真实。”不管是不是激将,我就甘愿做一回小人,来和这位名字貌似小姑娘的大记者讨论一下什么是真实。也请大家给我们一些耐心,给我们一些宽容和体谅,我们已经走出了谷底,正在朝着人生的另一个高峰前进。

十四:胡歌:停下来就意味着放弃自己的权利 2007年03月21日 过年的时候我随父亲去探望病中的爷爷,这是我出车祸以后第一次见他。爷爷属猪,我的本命年刚过去,这回却轮到了他,一个八十四岁的老人。 爷爷和奶奶住在一间三十平米的屋子里。房间位于一栋法式小洋房的一楼,这里曾经住了五口人,包括我和我的父母。现在他们住得宽敞了,却显得格外冷清。他喜欢种些花草,以前在屋后的矮墙上摆满了花盆。进屋前我特地去后面转了一圈,矮墙上空空如也。月光下,我环顾四周,发现有几间屋子一片漆黑,这才想起那里的主人都已经终老西去了。   小时候爷爷每天都会送我去托儿所。在路上我们爷孙俩经常会有“从托儿所一直到读博士,再工作到退休,退休后带孙子去上托儿所”这样的对话。   那个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很漫长,想快点长大。然而当这段记忆又浮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已经工作了,而爷爷却几乎卧床不起。因为肾脏衰竭,爷爷每天都要做透析,他的生命只能靠那些瓶瓶罐罐和塑胶软管来维持。固执的他不愿意住在医院,却又很乐意在医院被一群护士簇拥着,跟他打听孙子的近况。爷爷跟我说话的时候始终牵着我的手,就和二十年前他送我去托儿所时一样。人的一生有时候在不经意间就从起点走到了终点,就如同我儿时和爷爷的对话般简短而苍白。

几天后我收到了袁弘的短信,说他爷爷病危了。或许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将要面对越来越多的生离死别,悲痛中还夹杂着深深的绝望,所有人都将无力回天。我只回了一句话给他:“活在当下,珍惜现在吧。”活着,是我们最大的权利!“应无所住,不可停留”,停下来就意味着等死,就意味着放弃自己的权利。   时间这匹野马将丙戌年没入了它蹄后尘土,远去的还有我的噩梦与灾难。 车祸成为了我生命中永不磨灭的印记,尤其是在我的脸上,但那都是如烟往事了,顶多把它作为一出戏的序幕,起承转合将在此刻与未来中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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