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杀自己的感觉就是阻止心脏跳动。
我们常常把悲伤视作一种讨厌的病毒而竭力躲避;我们不懈的追求幸福,仿佛幸福是一座伊甸园,只有进到这里我们身上某个不为人知的缺点才会得到改正,我们的人生也才会有价值。就连《宪法》也试图将我们拯救许给我们灵魂的满足,而这是任何政府也无法保证的;《宪法》指出幸福是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似乎如果一个人感到悲伤,他的权利就被夺走了。
然而,只有感觉敏锐的人才会觉得悲伤。因为,只有让自己的感觉变得深沉并且准确,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和悲伤。正是这种细微的感知能力,让我们的人生经历有了意义。
如果渴了,你不可能把脸沉浸在溪水中说:“我只喝氢原子,而不喝氧原子。”你不能把它们一分为二,否则就喝不到水,。我们对生活的感知亦是如此。如果生活中只有快乐,没有悲伤,还能叫生活吗?
肺利用我们吸进去的空气让我们得以生存,我们的心利用的是我们的人生经历。所以活着即是感觉,能够鲜活的感知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才是我们应得的权利。
*回忆你最近一次觉得幸福的时刻,是什么让你感觉到了快乐?
*回忆你最近一次觉得伤心的时刻,是什么让你感觉到了悲伤?
*随着每次安静的呼吸,将这两种感觉融合在一起,仿若溪流汇入大海。
*不要试图把它们区分开来,让你的快乐和悲伤同时进入心灵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