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人的交往“原则”!!不要“糊涂”!!(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五,凌晨,五点二十五分,左右!!)。(上海市,北部,北部“郊区”,“宝山”区,“写作”者,一住处,一“普通”,商务“公寓”,“写字”楼内,一“破旧”的,小“书房”里!!)。
人在“交往”中,朋友归朋友!!“朋友”之间,也是要有“原则”的!!“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作!!朋友之间的关系“再好”,也不能彼此互相“包容”和“容忍”,对方的“违法犯罪”!!这一点是不能“糊涂”的!!家里的“亲戚”之间,也是一样的!!
备注:(原则,交往,朋友,亲戚!!不能“糊涂”!!)。